中国自然灾害保险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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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_房产保险案例(3篇)

自然灾害_房产保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影响日益严重。

在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对房屋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减轻灾害对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害,我国推行了自然灾害房产保险制度。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分析自然灾害房产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作用。

二、案例描述(一)事故发生2019年8月,我国南方某城市遭受了一场罕见的台风袭击。

台风过后,该城市受灾严重,许多房屋被毁,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在此背景下,某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针对自然灾害的房产保险产品。

(二)投保过程受灾居民小王(化名)在台风过后,发现自家的房屋受损严重,经评估,房屋损失约为10万元。

为了减轻损失,小王决定投保自然灾害房产保险。

在了解了保险产品后,小王认为该保险产品能够为自己提供有效的保障,于是决定投保。

(三)理赔过程1. 提交理赔资料小王在投保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了房屋损失证明、投保单、身份证等理赔资料。

2. 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收到理赔资料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房屋损失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确认小王家房屋损失符合保险合同约定。

3. 理赔款发放在确认理赔条件后,保险公司及时向小王支付了10万元的理赔款。

(四)案例总结1. 自然灾害房产保险为受灾居民提供了经济保障本案中,小王通过投保自然灾害房产保险,成功获得了10万元的理赔款,减轻了房屋损失带来的经济压力。

这充分体现了自然灾害房产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2. 保险公司迅速响应,提高理赔效率本案中,保险公司接到理赔申请后,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房屋损失进行调查,并在确认理赔条件后及时支付理赔款。

这体现了保险公司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高效服务。

3. 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本案中,小王通过投保自然灾害房产保险,增强了自身的防灾减灾意识。

在今后的生活中,小王会更加关注自然灾害防范,提高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启示与建议1. 提高自然灾害房产保险的普及率为了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应提高自然灾害房产保险的普及率。

Catastrophe_Insurance_cn

Catastrophe_Insurance_cn

在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背景介绍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各地都受到各种巨灾风险的威胁。

中国大部分人口都集中在东部和南部,这些地区每年都遭受洪水的侵袭,同时东南部沿海地区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而中国的西部和北部地区则处于地震多发地带。

近十年来,这些自然灾害平均每年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在1000亿元以上,而包括生产中断、救灾救济在内的经济损失就更为巨大。

中国的保险业和其他经济部门一样,正在经历高速增长。

从2001年以来,其年复合增长率为25%。

但是,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仍不充分。

2007年中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约为2000亿元,而仅汶川地震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很可能超过5000亿元。

据估计,中国只有不到5%的财产投了保,而且其中大多数是商业和工业财产,私人住宅投保自然灾害保险的据估计仅不到1%。

显然,中国目前的财产保险市场不能满足国民的巨灾风险保障需求。

而且,就当前的保险深度水平而言,中国保险市场还难以凭自身的力量发展出覆盖广泛的巨灾保险体系。

中国的巨灾保险目标为了应对巨灾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不利的社会经济后果、以及财政风险,中国需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一个国家巨灾保险体系,把灾害风险保险以及减灾和降低风险的努力结合起来。

这个体系可能有许多可选的模式,但是最终都应当实现下面这些目标:1)向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负担得起的巨灾保险产品,降低自然灾害给他们带来的经济风险;2)通过给私人财产提供巨灾保险,由私人保险市场分担过去完全由政府承担的灾后补偿责任,从而降低自然灾害给政府带来的财政风险;3)通过基于风险设计的保险条款和与保险配合的灾害风险管理计划,鼓励居民和中小企业积极采取减灾措施,提高居民房屋和中小企业建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4)为地方政府提供紧急灾后资金支持,用于救助受灾贫困人口和支持关键基础设施的灾后重建;除了实现以上这些目标外,建立这个体系客观上还可以帮助促进国内保险产业的发展。

中国巨灾保险政策既然中国对于灾害保险的需求明显存在,而商业保险市场凭自身的能力不足以建立这样一个体系,中国政府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国家巨灾保险方案——中国巨灾保险共保基金。

中国自然灾害和减灾对策(之二)

中国自然灾害和减灾对策(之二)
我国主要的 自 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地震 ;台风与风暴潮;雪灾;霜冻 ;低温冷害 :风 、雹及沙尘 暴灾害;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等多种地质灾害;以及农、林生物灾害等 。每一种灾难 的肆虐,都要为 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导致经济的巨额损失与生产系统的停滞 ,对社会生活造成诸多的负面影响。那么,就 灾情地理分布的大致情况,这些 自 然灾害多发生在我国的哪些地方呢 ? 干早灾害:干旱是一个突出的世界性 问题 。我国旱灾种类最多,致灾范围最广 、影响最大。旱灾在新 中国成立以前的几千年 内是最重的灾荒, 因大面积 的干旱直接毁于农业, 造成 “ 赤地千里”,死亡人数往往 多达百千万 。新中国成立后 ,党和政府首先加大防旱、治早,因旱灾死亡 的人数 己大大降低 。但旱情 的逐 年发生,严重缺水的问题仍很广泛,特别是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地区不仅包括西部广大地区,还包括西 南地区, 因为这个地区的地质结构是典型的石灰岩地区, 降水后石灰岩溶解, 形成奇峰异洞的喀斯特地形, 致使水分难 以保存。 洪涝灾害:我国是世界上多暴雨的国家之一 ,除西部一些沙漠地区外,均会有暴雨出现,但大暴雨和 特大暴雨主要发生在南方和东部地区。 连续性的暴雨或短时间的大暴雨都会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我国每 年都有不 同程度的暴雨洪涝灾害发生。我国由 50 米 以上的青藏高原向东向北地势逐级下降,山脉纵横, 00 地形复杂 ,七大江河网系遍布全国。因地势 、地形的网系化 ,在太平洋区、印度洋区与西伯利亚 3 大气候 区气流、季风的交织活动,历年都有多个地域的大风大雨的发生。因受气流和地势起伏的影响,往往造成 区域性的强降雨和雷雹 ,乃至大中型边坡 的滑坡、泥石流和崩塌,伴生大、中灾害。2 世纪前半期我国水 0 灾频率最高的地区主要在武汉、南 昌、合肥、天津、辽宁等地 ,这些地域灾害的发生主要是 由客观的地理 条件所决定的。由于上述地域或位于长江 中游地 区,或处于河流的出口处,又是人 口最密集 的地方,同时 也是农业最容易发展的地方,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发生后,宣泄不畅, 造成洪涝灾害频繁,损失严重。 0 2 世 纪后半期,我国灾害频率和前 5 年 的情况大体一致,洪水发生的地段相对集中。但近年 ,局域性的暴雨 0 在3 、四级的支流山区也有较多的发生,这是值得重视的。 地震灾害:地震是一种危害和影响社会心理最严重的灾害 ,多半都有突发性,人们 防不胜防。我国是 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大部分省区都发生过 6 级以上的地震。地震灾害死亡人数 占整 个灾害死亡人数 的 5% 4 。我国地震震中的 9% 0 分布在 西部,长江以南比较稀少。根据 20 00年以来的累加记 录统计 ,华北地区是地震发生较多的地区;亚洲非常著名的地震带——南北地震带,北起 内蒙古中段,南 至云南,东、西部的分界线地理上基本在 9 。- 0 。E 5 17 。 海洋灾害:海洋灾害主要指风暴潮灾害、海 浪灾害,海冰灾害、海雾灾害、飓风灾害、地震海啸灾害 及赤潮、海水入侵等 。海洋 自 然灾害不仅威胁海上及海岸,有些还危及沿岸城乡经济和人 民生命财产 的安 全。海洋灾害还会在受灾地 区引起许多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如:风暴潮引起海岸侵蚀、土地盐碱化:海 洋污染引起生物毒素灾害等。 台风、飓风灾害:台风 、飓风都属于热带气旋中强度最强 的一级,仅因所在海域不同而名称各异。事 实上,几乎世界上位于大洋西岸 的国家和地区,多受热带海洋气旋的影响。西北太平洋上热带气旋中心附 近最大风力在 l 级或以上的称台风 ;印度洋和大西洋上热带气旋中心 附近最大风力在 1 级或以上的称为 2 2 飓风。我国是世界上受台风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 。每年夏秋季节,我国沿海地区频受台风袭击,殃及内陆 地区也受其影响, 给人 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 的损失。 台风偏多或那些从海上摄取了庞大能量的强台风登陆, 不仅能引起海上及海岸灾害 ,登陆后还会酿成暴雨洪水,引发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反之, 若登陆台 风偏少, 则会导致我国东部、 南部地区干旱和农作物减产 。 我国的海洋经济在 2 世纪 8 年代后快速发展, 0 0

安徽省农业自然灾害损失保险问题及对策研究

安徽省农业自然灾害损失保险问题及对策研究
分离 出来 , 而 以 国家 为 主导 , 立 相 应 的政 策 性 农 业保 转 建
保险这 一 险种在 广大农 村 全面铺 开 , 险业 务规 模 较 大 的 农 “ 稻种 植 保 险 ” 保 了淮 河 以 南 地 区水 稻 种 植 面 积 的 水 承
5 % ; 小麦种 植 保 险” 保 了淮 河 以北 地 区种 植 面 积 的 0 “ 承
不相称 。
万家 之金 , 一方 之危 ” 解 的独 特 经营方 式 , 现代商 品 经济 在
中起 到一种 “ 巧 的 社会 稳 定 器 ” 作用 , 第 三 产 业 的 精 的 是
2 2 缺 乏政 府扶 持 .
如果保 险公 司完 全 按照 市 场价 格制
重要组 成部 分 。从形式 上讲 , 它是 在科学 测算 各 种 灾 害发 生概 率 和产生 损失 的基础 上确 定保 险费 率 , 未来 不 确定 将

要: 安徽 省 自然 灾害频发 , 失严重 , 文通过分 析本 省农业 自然 灾害损 失保 险现状及 存在 问题 , 出了进一 步 损 本 提
完善 农 业 灾 害损 失保 险 的 对 策 。
关键词 : 业 ; 农 自然 灾 害 ; 业 保 险 农
中图 分 类 号
F 2 33
文献标识码

的 巨额 损失 化 为 固定 的 、 额 的保 险 费支 出 , 小 并通 过 广泛 地、 逐期 地积 累建 立雄 厚 的 灾 害 损失 补 偿 后 备 基 金 , 为广
定保 险费率 , 民买 不起 ; 果 按 农 民 可 以接 受 的 标 准制 农 如
定保 险 费率 , 险公 司则赔 不起 。安徽省 农村 基 础设 施 不 保
文章编号
1 0 7 3 (0 7 2 0 7— 7 1 20 )0—1 O 5一 2

加大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理赔范围的措施

加大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理赔范围的措施

关于加大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理赔范围的措施探讨一、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定义和意义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是一种针对自然灾害和特定事故的保险产品,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保险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理赔范围,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减轻政府救灾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理赔范围的必要性和目的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也越来越大。

现有的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理赔范围可能无法完全覆盖灾害风险,导致被保险人无法获得足够的保障。

加大理赔范围,可以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于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提高其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三、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以覆盖更多灾害风险为了更好地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作用,应扩大其保险责任范围,以覆盖更多种类的自然灾害和特定事故。

例如,可以增加对地震、海啸、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保障,并根据地区特点将洪涝、干旱等常见灾害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应关注新兴风险领域,如网络风险、恐怖袭击等,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优化理赔流程和时效性要求提高理赔效率是加大理赔范围的重要措施之一。

保险公司应优化理赔流程,简化手续,减少繁琐环节,提高理赔效率。

同时,应明确理赔时效要求,确保被保险人在灾后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通过优化流程和提高时效性要求,可以提高被保险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提升保险公司的形象。

五、提高保险赔付金额和频率在加大理赔范围的同时,应提高保险赔付金额和频率。

保险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和损失情况,合理设定赔付标准和赔付次数。

同时,应关注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保障需求,适当提高对他们的赔付金额,以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

提高保险赔付金额和频率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障需求,增强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六、完善争议处理机制及客户服务水平在加大理赔范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争议和纠纷。

中国防灾减灾的主要手段、成就和对策

中国防灾减灾的主要手段、成就和对策
地理·选修5
自然灾害与防治
第三章 防灾与减灾
第一节 中国防灾减灾的主要手段、 成就和对策
课标要求:
举例说出中国减灾、防灾的主要成就。
举例说明地理信息技术在自然灾害预报、 灾情监测和评估中的作用。
资料所示我国自然灾害的特征是什么?
我国自然灾害类型多样,发生的频率高、强度大、 危害性严重,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位:是防灾减灾工程的先期性准备。 监测手段:卫星与航空遥感监测、地面网监测、水面和水 下监测等。
中国灾害监测卫星发射
•灾害预报
对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程度及出现的范围预先作出警 报,按预报时间分为近期、中期、长期预报。
•防灾
地位:是灾前为有效减少灾害损失采取的防避措施。 内容:准备救灾物资和确定物资储备地点。
(2)大力推进减灾系统工程 减轻自然灾害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包括主要
防灾减灾基本手段外,还包括立法、保险、灾害 教育、规划等,必须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其他方 面统一规划、系统安排。
(3)实行减灾分区管理 全国大致分为: 城市地区——减灾的首要目标; 东部沿海地区——减灾的重点地区; 中部地区——包括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地区, 重点实施大江大河防洪工程、抗旱排涝工程及重 要防灾工程设施; 西部和北部地区——首先是加强区域环境保护, 改善自然环境,重点防干旱、防风沙、防植被退 化和荒漠化等。
我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 大灾:由中央直接指挥、统一部署,各部门分工负责,军队积极
参与。 一般灾害: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模式
管理。 我国中央成立了国家减灾中心,利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为中央和
地方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2.实施减灾策略
(1)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报

保险业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引发的大规模理赔应急方案

保险业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引发的大规模理赔应急方案

保险业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引发的大规模理赔应急方案保险业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引发的大规模理赔应急方案自然灾害是指由地球自然因素和力量造成的广泛破坏和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在灾害发生时,保险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受灾群众提供经济赔偿和保障。

然而,在大规模灾难发生时,理赔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保险业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大规模理赔工作。

一、任务划分与组织协调在应对大规模理赔工作时,保险公司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起高效的协调机制。

首先,需要成立应急事务专项小组,负责灾害应对和理赔工作的统筹协调。

在小组中,应包括负责灾害信息搜集和分析的科研专家、负责理赔处理的保险业务人员、负责赔案审核的内部审计人员等,以形成一个多元化的应急团队。

二、信息搜集与评估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第一时间搜集与灾害相关的信息。

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卫星数据分析等,快速获取受灾区域的情况。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与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灾情和受灾人员的需求。

基于对信息的搜集和评估,保险公司可以制定出详细的理赔方案,包括赔偿标准、受灾范围、受灾人员的身份认定等。

此外,还需要制定处理大规模理赔的优先顺序,例如将生命安全最为重要的受灾人员列为首要赔案对象。

三、应急调度与快速理赔一旦灾害发生,保险公司应迅速启动应急调度,将人力、物力快速调配到受灾区域,确保理赔工作的迅速展开。

同时,为了提高理赔效率,可以借助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在线理赔或移动理赔,减少传统理赔模式下的人肉审核环节,降低理赔工作的成本和时间。

另外,可以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理赔审核,通过建立预测模型和自动化审核系统,实现快速评估受灾程度和核实索赔资格。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理赔的准确性和效率,还可以减轻人工审核的工作负担,确保公平公正的理赔结果。

中国的自然灾害和应对措施

中国的自然灾害和应对措施

灾后恢复: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灾后 恢复和重建,如无人机投送物资、 3D打印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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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救助:科技为救援队伍提供高 效、安全的救援工具和手段,提高 救援成功率
科学研究:通过科技手段对灾害进 行深入研究,提高对灾害的认识和 应对能力
科技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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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手段: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知识水平。
灾后重建工作
灾后重建工作的意义: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经济秩序,减少灾害损失。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政府制定重建计划,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重建工作。
重建资金来源: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重建工作的实施:包括修复和重建房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解了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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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的经验总结
建立完善的预 警系统:通过 科技手段提高 预警准确率, 减少灾害损失。
加强应急救援 能力:建立专 业的应急救援 队伍,提高救
援效率。
提高公众防灾 意识:加强防 灾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自救
互救能力。
完善灾后恢复 重建政策:提 供政策支持, 帮助受灾地区 尽快恢复正常 生产生活秩序。
志愿服务机制:建立全国性的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和规范志愿者参与自然灾害应对工作。
社会参与方式:通过募捐、义卖、义演等形式筹集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灾区救援和重建工作。
国际合作与援助机制
中国的国际援助政策: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救援行动,向受灾国家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 支持。
国际合作机制:中国与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应对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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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自然灾害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班级 经济学13-2班

学号 1306102050 姓名 张林运 【内容摘要】:近些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各界对自然灾害保险这个风险管理手段的渴望也越加迫切。但目前中国的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自然灾害损失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自然灾害保险现状并结合各国自然灾害保险的发展经验提出相关建议,意在能够促使我国保险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自然灾害 保险 保险体系 保险产品 对策 在分析我国自然灾害保险现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以下关于自然灾害保险的名词的具体定义,了解了基本概念我们就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分析情况以及提出相关的措施。 自然灾害保险体系的基本概念: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这里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与海啸、特大洪水、特大风暴潮。 自然灾害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分散风险。 自然灾害保险体系是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辅助的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巨灾保险及风险处置体系,以实现多方共担风险。 一、我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严峻 据联合国统计的数据显示,20世纪世界方位内54次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有8次发生在我国。并且我国仍有大范围的潜在巨灾威胁,全国有近2/3的国土面积不同程度受到洪水威胁,近一半的城市分布在地震带上。我国自然灾害风险发生频繁,损失逐年加重,而现有的保障体系对灾区的经济补偿和人民生活的恢复只能是低层次和小范围的。近十年来,我国每年因灾难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基本维持在2000亿元左右,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多人次。2006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4109.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5.9%。其中,绝收面积540.9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7.7%;因灾死亡3186人,比上年增长28.7%;倒塌房屋193.3万间,比上 年减少33.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比上年增加23.8%,是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以来的第二个重灾年。而2008年无疑是继2006年后的又一个重灾年,年初的一场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1516.5亿元。据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的最新数字显示,目前保险公司支付赔款47.6亿元,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但赔偿金额尚不足损失总额的4%,低于全球平均水平36%。就在雨雪冰冻灾害之后的短短几个月,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强地震。此次大地震是新中国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灾难,其地震强度和烈度超过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受灾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主要涉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省市。截止5月25日,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雪灾,仅四川一省的经济损失已超过2000亿元,甘肃、陕西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500亿元和62亿元。截至6月2日,地震已致69019人遇难,373573人受伤,18627人失踪,累计受灾人数4555.2965万人。2010年,除了举国悲痛的舟曲泥石流灾害、我国28个省份遭洪灾造成928人死亡和1.34亿人受灾、5月份江西大暴雨、玉树地震等等,受灾地区交通、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均受损毁,损失惨重,而且仍不断有次生灾害的发生。中国保监会要求“特事特办”,各保险公司纷纷建立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处理灾区保险理赔事宜,但参与赔付的保险公司多是寿险公司,它们将会对地震造成的人身意外进行正常赔付,然而由于地震在大多数财险险种中属于除外责任,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通常不对地震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即使运用通融赔付原则,赔偿金额相对巨额损失仍是十分有限。随着我国经济每年高速度的增长和财富的持续积累以及我国各种资源的不断开采,地震灾害对经济和社会的威胁与破坏程度将不断上升。 二、我国自然灾害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自然灾害保险存在的问题 1.投保率低,保险覆盖面积小。 由于我国全民素质仍需要逐步提高,民众对于保险的认可程度还没有达到一个高度,对于风险的防范意识也不是很强,而且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参保的个人和企业较少,这就导致投保率低,保险覆盖面积小。 2.从保险产品的角度看。 保险业承保的各种风险几乎都把自然灾害地震、台风、冰雪等特大灾害排除在外,以规避自己的经营风险,即使承担由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也是经过了层层的严格限制之后给予的微薄的赔付。专门针对各类灾害的险种设计寥寥无几,既有的自然灾害保险理赔标准又显得过于严苛,大大弱化其保障功能。对于寿险的意外险而言,未将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所以赔付情况较好,而对于财产险的家财险和企财险产品,并不包含地震责任,少数特约的地震险往往是以主要合同的附加险形式出现,且收费较高。而且,针对自然灾害风险的农业保险也处于不断萎缩的状态。 3.自然灾害风险有效承保能力严重不足,自然灾害损失理赔额偏低 我国自然灾害风险处置的现状是自然灾害风险有效承保能力严重不足,商业保险还没有成为自然灾害风险补偿的重要手段,重大自然灾害中保险赔付率低,仅有少部分灾害事故损失能够通过保险获得补偿。在发生巨灾后的严重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与灾后的救援工作主要是靠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的捐赠,主要是用于解决公共设施和最困难群体的住房恢复重建,补偿层次较低救助范围小,一般公众和企业的财产损失常常是“听天由命”。巨灾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一旦发生损失却是巨大的,各种保险公司根本是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如2008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 111亿元,保险业已给付赔款约50亿元,保险赔款占损失金额的4.5%;汶川地震截至6月28日,导致四川省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 000亿元人民币,截至7月12日,保险公司已赔付保险金3.86亿元,预付保险金1.16亿元,保险赔款仅占损失金额的0.5‰。 (二)导致自然灾害保险体系难以有效建立的原因 1.缺乏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公民自然灾害保险意识普遍较弱,强制性的保险法律制度也相对薄弱,使自然灾害保险在推进过程中缺乏法律支持。从国际自然灾害保险的成功经验看,为了确保自然灾害保险的覆盖面,包括美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一定程度的法律强制性保险制度,而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2.缺乏经营技术和水平。 经营自然灾害保险涉及地质、地理、气象、土木工程等多学科的专业技术知识,技术门槛和投入成本相对较高。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对培训自然灾害保险专 业技术人才的投入力度还比较欠缺,保险公司无法对地震、风暴、洪水、冰雪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对准确的衡量和把握,致使保险公司无法开发、设计出种类丰富的自然灾害保险产品,对经营自然灾害保险业务采取谨慎保守的态度。 3.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直到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的保险制度,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职能机构分散,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存在很大障碍,且保险公司自然灾害风险责任没有与一般风险责任加以区分,对保险费率的厘定未考虑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政府对自然灾害保险的保费连同其他保费一起征收营业税与所得税,自然灾害保险管理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和积累制度。再保险制度也还未完善,仅靠其自身的偿还能力根本无法解决自然灾害保险的问题。 三、国外自然灾害保险体系概况 (一)法国的自然灾害保险体系 1982年法国颁布了《The French Nat System》,建立了自然灾害保障体系。承保范围包括: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海啸、地陷、山体滑坡、风暴等7类风险。通过扩展现有财产险(包括火险、营业中断险、机动车辆险等)保单保险责任的方式由保险公司经营,即任何购买上述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被强制要求购买自然灾害附加险。自然灾害险费率由政府确定,包含于财产险保单费率之中,免赔率由各公司承保政策决定,但法律设置了下限。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是否将自然灾害风险向国有再保险公司——法国中央信托再保险公司(CaisseCentrale de Reassurance,简称CCR)分保。中央信托再保险公司由国家预算资助,按照法定赔付的自然灾害赔付超过再保险费收入时,超过部分由国家预算支出;盈余则以基金的形式积累起来。分给CCR的保险责任CCR必须接受,并按法律规定自行提取准备金和安排再保险;一旦中央信托再保险公司的保险准备金耗尽,剩余责任由政府承担。政府作为最后的再保险人,提供最终赔付保证。 (二)挪威的自然灾害保险体系 挪威的法律规定:山体滑坡、洪水、暴风雨、地震和火山爆发等5种自然风险作为财产保险的扩展责任,属于强制保险,其保费附加在所有售出的火险保单之中。自然灾害保险赔偿限额为实际损失的85%,即设置了15%的免赔率。 为配合强制保险的实施,1980年,挪威议会立法建立挪威自然灾害基金(Norwegian Natural Perils Pool,简称NNPP)。所有经营自然灾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均是NNPP的成员单位。基金的作用一是在保险公司间分散自然灾害风险导致的损失;二是建立针对自然灾害风险的再保险机制;三是在基金与成员单位间建立一个应对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损失的契约。基金由隶属于政府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来管理。法律规定:凡自然灾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所有损失都必须告知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根据各公司火险费率高低及市场份额将总损失在成员公司间分摊。对每次自然灾害,委员会均会制定统一的理赔方案,以保证各公司理赔口径的一致性。 (三)墨西哥:巨灾债券 过去10年间,墨西哥一直通过采用市场融资机制的自保基金为灾后恢复工作提供资金。2006年,墨西哥在世行技术援助支持下,成为全球第一个发行巨灾债券的主权国家。2009年10月,墨西哥发行了2.9亿美元巨灾债券。结果,三类特定风险——地震、太平洋飓风(两个地区)和大西洋飓风得到了三年期保险。巨灾债券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这为扩大投资者队伍以及降低保险费率都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世行官员认为,墨西哥对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示范效应不可低估,这些国家可以向资本市场转移与极端天气相关的风险,以便管理财务的不稳定状况。 (四)英国:商业运作 英国巨灾保险都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府不参与其中。例如,政府财政不对洪水保险进行任何补贴,是非强制性的,投保人在保险市场中自由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政府的切入点主要是通过加大防洪投入力度,兴建洪水防御设施来降低洪水风险,使洪水风险具有了一定的可保性,使私人保险公司愿意承担洪水风险。英国再保险市场相当发达和完善,商业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巨灾风险责任直接在再保险市场进行分保,转移风险责任,政府对巨灾保险再保险计划没有支持,但是巨灾保险参保率很高。 (五)日本:政企联手 在地震频发的日本,1966年就通过了《地震保险法》,该法律规定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建立地震保险体系。其灾后救助体系的特点是:以自助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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