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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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

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于2002年1月26日批准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及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三、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

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

四、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1、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

2、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活性或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

3、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机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坏死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五、危险化学物品的采购

危险化学物品的采购部门应编制企业所用《危险化学物品清单》

和《危险化学物品去向表》。

危险化学物品采购人员应向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或生产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并索取其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案。

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索取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作为单位留存和供使用部门了解、使用。

危险化学物品采购人员应委托具有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送,并留存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以确保所购危险化学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六、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库、处、箱周围,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储存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应有隔离、清洗消毒和现场急救的安全设施。

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库应根据储存物品情况,设置必要的通风、降温、防汛、避雷、消防、防护等安全设施,并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设施。使用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

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现场,应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性能相互抵触,以及消防、防护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物品,必须

分库或隔离分堆储存。如果包装坚固、封口严密、且数量又少的,可允许同室分堆、分柜或同柜分格储存。

露天货物应选择在地势高且干燥地点,远离烟囱、明火作业场所和高压架空电线,并与周围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堆垛应有必要的苫垫、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遇水燃烧或受热后可能发生危险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堆放露天。

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地点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试验和分装、打包、焊接切割、修理等不安全操作。每天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仓库、储存室、贮罐、露天堆垛附近应划定禁火区,并在显著位置有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事先制订、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指定现场监护人的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七、危险化学物品的入库和领用

危险化学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验收、登记,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和可能自燃的危险化学物品必须加强检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自燃、爆炸。遗留在地上和仓垫板上的危险化学物品必须随时清除,妥善处理。

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人员出入、机械操作、明火管理等安全制度,对爆炸品、剧毒物品的管理,应严格遵守“五双”制度(两人管理、两人收发、两人运输、两把锁、两人使用)。

夏季(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当天气象预报气温在30度

以上,从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停止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含外来送货车辆)。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在采取相应的遮阳、防水等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气温不超过30度的情况下,可全天运输,但运输单位应与收货单位协商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运输。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料应严格控制,凭领料单发料,使用多少领用多少,不得超量领用,以免剩余物品在工作现场,因保管不慎造成事故。

领用时应填写《危险化学物品流向表》,以掌握危险化学物品去向;对第一次使用新的危险化学物品,发放部门应向领用人员发放《危险化学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资料;领用后应存放于规定存放处,领用过程中领用人员应注意适当防护。

危险化学物品的采购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危险化学品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并取证上岗;危险化学物品保管人员一般不得随意替换,必须经培训、取证、有一定的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方可胜任。

八、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

使用部门应将《危险化学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张挂在使用现场,并负责对使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品。

盛装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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