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多俊《经济法学》复习笔记+课后习题详解 第五章~第八章【圣才出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章经济法的责任制度和实施机制

5.1复习笔记

一、经济法责任制度

1.经济法的法律后果与法律责任

(1)经济法的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是指法律实施中有关人们依法所应承担的后果。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需承担经济法所规定的法律后果,行为人应负经济法责任,要受到经济法制裁。

(2)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经济法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①鲜明的经济性。所谓经济性,是指它系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都发生在经济领域,都因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而引起。

②鲜明的社会性。所谓社会性,是指这种法律责任直接同社会利益相关。

2.经济法的责任形式与制裁方式

(1)经济法的责任形式

经济法责任的种类即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方面的责任、经济行为方面的责任、经济信誉方面的责任、经济管理行为方面的责任等。

①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方面的责任(简称财产责任或经济责任)

a.承担责任的范围和条件

承担这种责任的条件,必须是违法行为已经造成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责任范围

一般应是等价补偿。

b.同民法的财产责任的不同点

第一,两种责任发生原因不同。

经济法的财产责任发生在国家经济调节和管理活动中,是行为人在执行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公务过程中因主观过错而给被管理主体造成损害,或者是被管理主体因不服从管理、不履行接受调节管理的义务而给国家、社会或其他组织与个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

民法中的财产责任发生在社会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过程中,是行为人对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两种责任可能实现的程度不同。

经济法中的财产责任形式的采用范围是非常有限的,而民法中的财产责任形式的采用却是极为普遍的。

②经济行为方面的责任(简称经济行为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经济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作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经济行为受到限制,是指限制或剥夺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资格和手段,限制其某些经济行为方式。

③经济信誉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经济信誉受到损失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所谓经济信誉,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同他人经济交往方面的信用和声誉。

④经济调节管理行为责任(简称经济管理责任)

这种责任形式适用于国家经济调节主体,即各种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谓经济调节管理行为责任,是指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经济调节管理义务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

(2)经济法的制裁方式

经济法的制裁就是有关国家机关强制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付出代价,以履行其经济法责任。

①经济法责任形式中的经济责任(或财产责任),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财产或其他经济利益受到一定损失的方式承担的责任;为了强制实现这种责任形式,国家机关采取的制裁方式便是罚款、罚交滞纳金、罚息、收缴应上缴收入、没收非法所得等货币制裁,或者征购、征用、没收财产等财产制裁。

②经济法责任形式中的经济行为责任,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经济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为代价承担责任;这决定国家机关适用的制裁方式通常为强制整顿、强制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强制解散、限制从事某些经济活动的资格等。

③经济法责任形式中的经济信誉责任,是使责任人的经济信誉受到损失;所以国家机关适用的制裁方式通常包括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等。

④经济调节管理责任形式是以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经济调节管理的资格和经济调节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的方式承担责任;与此相适应的制裁方式便通常包括责令修改、调整原所下达的计划指标,责令减、免被管理主体原来规定上缴的利润和收费,撤销摊派,停止、纠正或撤销不恰当的调节管理行为,撤销或调整其有关经济调节管理职权等。

(3)中国经济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和法律制裁方式体系

①对于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基本经济活动主体(基本被管理主体)

a.经济(财产)责任和经济制裁

货币制裁,包括:罚款,交滞纳金,罚息,减少、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追回被侵占挪用的资金,收缴应上缴收入,没收非法所得等。

实物制裁,包括:强制转移财产所有权,如征购、征用、减少或停止计划物资供应、没

收等;强制转移使用权,如强制许可使用等。

b.经济行为责任和经济行为制裁

其制裁方式包括:强制整顿,强制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强制解散等。

c.经济信誉责任和经济信誉制裁

其制裁方式包括: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或限制从事某些经济活动资格(限制经济活动资格,也是一种经济行为责任和经济管理行为制裁方式)等。

②对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济调节管理主体)

a.其制裁方式包括:责令调整原所下达的计划指标;责令减、免被管理主体原来规定需上缴的利润和收费;撤销摊派;停止、纠正或撤销错误或不当干预、管理行为;限制或剥夺经济管理资格(经济管理职权)等。

b.此外,也可令其承担一定经济(财产)责任,给予经济(财产)制裁。

c.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调节管理活动中如果同时还违反有关行政法规范,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责任和受到行政法规定的制裁。

二、经济法实施机制

1.经济法的实施体制

经济法的法律实施包括法律的遵守和法律的适用两个方面。

(1)遵守法律

国家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教育、鼓励它的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经济之法,而现代国家调节社会经济十分重视运用引导、鼓励的方式,教育人们遵守法律显得尤其重要。

(2)法律适用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