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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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核心知识点精解

知识产权法学核心知识点精解

知识产权法学核心知识点精解知识产权,即个人或集体发明或创造的作品的概念,它的实质是指对独创性的财产性的要素,其形式如文学作品、美术作品、工业品、电脑程序等具有一定财产价值,并具有独一无二、可复制性与非物质几个要素。

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入21世纪以后,世界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它是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其职责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公约,合作调整各国的知识产权条约的司法解释,为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特别是跨国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提供适用的可行解决方案。

2、《专利法》:由法律制定的技术发明在国内和国际上可极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专利法》授予专利权使其享受专有权利,保护技术发明是技术发明的法律保护的突破口。

3、《著作权法》:它是保护文学、科学、艺术等作品的法规。

《著作权法》确认作者的版权,区分作者和版权所有人,以确认著作权保护的权利范围和权利维护的责任。

4、商标法:商标法是要求商标生产者来发明、创造以保护其商标、标识和其他信息产品的法律法规,也是一种特定类型的行政法规,要求所有商标写照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严格执行相关的处罚。

5、《商业秘密保护法》: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它的主要保护范围包括企业的保密性专利或商业秘密,在外来威胁时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6、《反不正当竞争法》:它旨在保护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为合法经营提供了保护,遏制了不正当行为,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每个社会公民、纳税人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只有当个人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合理的保护,才能真正实现信息共享的伦理,实现信息化社会的和谐发展。

专利法律案例教学(3篇)

专利法律案例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法律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中的一种重要教学方法,通过分析真实的专利法律案例,使学生深入了解专利法律制度、专利权的保护以及侵权行为的认定等问题。

本文以“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为例,进行专利法律案例教学,旨在帮助学生掌握专利法律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二、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穿戴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2016年,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具有多项创新功能的智能手表,并于2017年申请了发明专利。

2018年,科技公司获得了该发明专利的授权。

然而,在2019年,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自己的智能手表功能相似的仿制品,怀疑该仿制品侵犯了其专利权。

三、案例争议焦点1. 专利权的有效性2. 侵权行为的认定3. 专利侵权赔偿四、案例分析1. 专利权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公众的意见,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本案中,科技公司于2017年申请发明专利,至2018年获得授权,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的有效性得到确认。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本案中,仿制品的生产商未经科技公司许可,制造、销售与科技公司专利产品功能相似的智能手表,构成侵权行为。

3. 专利侵权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本案中,科技公司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其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销售利润损失、研发成本损失、市场份额损失等。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intellectualpropertylow一、课程的任务和教学目标本课程是为全校本科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属于人文与艺术类。

知识产权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有直接的关系。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一般原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了解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带来的影响。

从而建立较为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面对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发展而认识新事物的方法。

二、课程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2学时)主要知识点:本章讲诉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同一性和区别,知识产权的对象的本质与特征,知识产权的性质与分类,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重点:知识产权的概念、对象和范围,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

难点: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章著作权法(8学时)主要知识点:本章讲述著作权的概念、特征和历史发展;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邻接权的概念和内容;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对著作权的保护和法律限制。

重点:著作权的概念、特征;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接邻权的概念和内容;对著作权的维护和法律管制。

难点:邻接权的概念和内容;著作权的内容。

第三章专利法(6学时)主要知识点:本章讲述专利权的概念、特征和历史发展;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授予专利的条件;专利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对专利权的保护和法律限制。

重点:专利权的概念、特征;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对专利权的维护和法律管制。

难点: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第四章商标法(4学时)主要知识点:本章讲述商标权的概念、特征、功能和历史发展;商标权的取得和具体内容;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重点:商标权的概念、特征;商标权的获得和具体内容;对商标权的法律维护。

难点: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4学时)主要知识点:本章讲述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源和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专利法-第四章-知识点

专利法-第四章-知识点

专利法第四章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第一节基本概念一、申请日的确定(1)面交专利局受理处和专利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2)邮局(EMS)邮寄递交:邮戳清晰: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不清晰:以收到日为申请日(3)第三方快递公司递交:受理处或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4)电子申请: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二、优先权相同主题的在后申请可以视为是在首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

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日(1)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2)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效力(1)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2)在优先权期限内,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互相转换优先权的要求(1)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应当记载在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2)要求优先权应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3)如果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1)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2)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3)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对于本国优先权,中国在先申请自在后申请提岀之日即视为撤回申请日与优先权日的效力区分(1)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法第十一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经济法概述1. 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市场、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 目的: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 范围: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税法等。

二、公司法1. 公司设立- 设立条件- 注册资本- 股东责任2. 公司治理-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3. 公司财务- 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 资产处置4. 公司变更与解散- 公司合并与分立- 公司增资与减资- 公司解散与清算三、合同法1. 合同的订立- 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效力2. 合同的履行- 履行义务- 履行地点与时间 - 履行方式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变更条件- 解除条件- 违约责任四、反垄断法1. 垄断行为- 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 经营者集中- 申报制度- 审查程序3. 行政垄断- 禁止行为- 法律责任五、知识产权法1. 专利法- 专利申请- 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的实施2. 商标法- 商标注册- 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的侵权责任3. 著作权法- 作品保护- 著作权的行使 - 著作权的限制六、税法1. 税种- 增值税- 所得税- 财产税2. 税收征管- 纳税人义务 - 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3. 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优惠条件- 优惠期限七、经济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 返还财产2. 行政责任- 罚款- 吊销许可证3. 刑事责任- 罚金- 拘留- 刑罚八、国际经济法1. 国际贸易法- 贸易条约-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2. 国际投资法- 投资保护- 投资争端解决3. 国际金融法- 外汇管理- 国际支付九、经济法的发展趋势1. 法律体系的完善2. 法律适用的现代化3. 国际合作与协调十、结语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点广泛且不断更新。

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合规至关重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法也在不断地与国际接轨,学习经济法不仅是理解国内市场的需要,也是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复习经验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复习经验

如何一次性通过专利代理师考试非专利从业人员(小法务一枚)一次性通过,法律—166,实务—106。

一、备考时间因为同时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前期有一半时间分给了另一个考试,具体如下:5月-8月上旬,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1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2-3小时;8月下旬及9月上旬,准备另一个考试,专利准备工作暂停;9月下旬-考前,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2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4-6小时。

二、备考资料(一)专利法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方便起见后续所有法条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全国专利代理师历年真题分类详解》(下称“真题分类详解”)PS:审查指南太长了,完整看下来有点浪费时间,个人认为韩龙老师的讲义完全可以替代。

(二)相关法法条:《民法典》、《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巴黎公约》讲义:杨敏锋及韩世杰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真题分类详解PS:闺蜜说韩龙老师的讲座也不错,我没听,不予置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试试。

(三)实务法条: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韩龙老师讲义中附带的真题(不需要做真题分类详解中的题目,个人觉得纸质书做起来不太舒服)三、复习计划及执行(一)原复习计划(待改进)注:因为同步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8月下半月和9月上半月没有复习专利。

教训:1.花了一些时间整理和通读《审查指南》—不建议在《审查指南》上花时间,完全可以使用老师的讲义,效率会大大提升;2.实务选择了两位老师—建议选择韩龙老师即可,讲得很透彻(求生欲:不是说另外一位老师不好,只是不太适合我)。

(二)建议复习计划4月下旬:查找并整理考试经验+购买教材、课程(不用花大价钱,个人觉得其他课程用往年的即可,实务最好买最新的)5月6日-6月中旬:专利法第一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并做配套分类真题;第二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1.5-2倍速)并做配套练习题。

专利法选择题15道

1、根据专利法,授予专利权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具有: (相关知识点:法第22条)A.新颖性;B.创造性;C.实用性;D.实施性。

{标准答案:A B C}2、下述内容中哪些是对说明书的撰写要求? (相关知识点:法26,细则18,指南2-2-2.1,2.2.7)A.说明书中应当用词规范、语句清楚;B.说明书中不得出现商品名称;C.说明书中除计量单位、数学符号、数学公式、编程语言及特定意义的表示符号外,不得使用外文;D.说明书中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

{标准答案:A D}3、请判断下述哪些是因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而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

(相关知识点:法5,细则9,指南2-1-2.1)A.小口径步枪;B.麻将牌;C.身份证仿造装置;D.拓印碑刻的方法。

{标准答案:C}4、下列涉及申请日的说法,哪些正确? (相关知识点:细则第5条,第41条)A.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寄出邮戳日不清晰,专利局以收到日作为申请日;B.发明专利申请缺少附图,专利局以申请人补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C.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说明书中若干项,专利局以补交说明书缺页为申请日;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因无附图,专利局不予受理,申请人补足附图,要求以原提交日作为申请日。

5、申请人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相关知识点:法33)A.不得超出原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B.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范围;C.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D.不得超出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的范围。

{标准答案:C}6、下列条件中哪些是具有创造性必备的: (相关知识点:法第22条)A.与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已有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实质性特点;B.与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已有技术相比,发明有显著进步;C.与发明本领域中本国的已有技术相比,非显而易见;D.与申请日前已有技术相比,是开创性的发明。

{标准答案:A B}7、下列那些说法是正确的? (相关知识点:法22,细则2)A.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实用性的要求与发明专利一致;B.实用新型专利对于新颖性不作要求;C.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对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均与发明专利相同;D.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创造性不作要求。

法考《知识产权法》复习题集(第3609篇)

2019年国家法考《知识产权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授权,对某足球俱乐部的比赛进行现场直播,并聘请某极具个人风格的解说员进行实时解说。

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对比赛画面及实时解说进行同步转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主办方对足球比赛的著作权B、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足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C、乙电视台的行为并不侵犯解说员的权利D、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者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4节>著作财产权【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体育比赛中的著作权问题。

体育比赛并非“作品”,主办方并不享有对足球比赛的著作权,选项A错误。

运动员并不属于“表演者”,不享有表演者权,选项B错误。

解说员极具个人风格的解说可能构成口述作品,乙电视台未经该解说员许可,使用其作品侵犯其著作权,选项C错误。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享有播放者权,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转播行为,选项D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D。

2.甲设计一新型千斤顶,于2003年3月1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2005年3月1日,甲、乙签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约定:“许可方式为独占,期限10年,年许可费200万元。

”2005年3月,甲、乙发现丙擅自制造、销售该千斤顶,但一直未向丙主张权利。

因丙在过去6年内持续地擅自制造、销售该千斤顶,2011年3月1日,甲、乙决定起诉丙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2013年3月之后,乙有权拒绝向甲支付使用许可费B、该案的一审,仅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C、未经甲授权,乙无权作为原告起诉D、甲起诉时应当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对其专利权的评价报告>>>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6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答案】:A【解析】:①《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

精品人教版思政选修五2.4切实保护知识产权ppt课件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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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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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3.专利的保护期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的保护期为 10 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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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三、商标权——经营者的点金术
1.商标和注册商标 商标是经营者用来标明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文字或者图形标 记。如果经营者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并获得注册,该标记就成为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的要素 我国商标法规定,用于注册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声音等。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申请续展注册,每次 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 10 年,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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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例 1】 中国摄影协会会员林某,长期从事鄱阳湖野生动物的拍摄。 林某无意间在某网站上发现有 12 幅自己的摄影作品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 被该网站擅自使用,且作品未署作者姓名,每幅作品均打上了该网站的 LOGO。某网站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林某的( )
A.著作权 C.商标权 审题:
审材料
材料中李家选择了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如果李家独立作 出相同的发明,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李家以非法手段获取王家的生 产配方,则属于侵权
定思路 解答问题时一定要联系材料,辩证地分析,克服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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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答案:(1)王家祖传配方如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利用专利制度 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提示:版权主要是著作权,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知识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知识点专利的申请第十五条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十六条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二)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四)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五)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六)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七)申请文件清单;(八)附加文件清单;(九)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三)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四)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五)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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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知识点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七十三条: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所称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是指专利权人及其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的方式或者规模不能满足国内对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需求。

专利法第五十条所称取得专利权的药品,是指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所需的医药领域中的任何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包括取得专利权的制造该产品所需的活性成分以及使用该产品所需的诊断用品。

第七十四条: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或者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前,应当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定及其理由。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作出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同时符合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关于为了解决公共健康问题而给予强制许可的规定,但中国作出保留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使用费数额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裁决请求书,并附具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件。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并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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