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调度中心调度规程
调度规程

事故检修指(由于设备在运行中损坏已构成事故,或符合紧急停运规定者)。
已列入月度检修计划的项目,产权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11时)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地调在17时前批复.
检修申请虽已批准书,但在批准的停运时间之前,申请单位还应向值班调度员报告该检修项目是否按时进行。
执行倒闸操作时,仅涉及一个单位且不需要其他单位协同的操作,可下达(综合指令)。
执行倒闸操作时,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操作或必须在前一项操作完成并经调度许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项的操作任务,应下达(逐项指令)。
不经地调同意,不得自行改变变压器(分接开关)的位置
施加在变压器上的电压不应大于其使用分头额定值的(105)%。
下列情况应将补偿电容器退出运行(当电压超过额定值10%时)、(当电容器电流超过额定值的30%时)、(当电容器室温超过规定值,经强迫通风降温仍偏高时)、(电容器发生爆炸)、(电容器接头严重过热或熔化)、(电容器套管严重放电闪络)、(电容器喷油或起火)、(电容器放电或有异常响声)、(电容器外壳有异型膨胀)。
用户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设备,用户35KV联络设备、35KV双电源设备属(地调的直接)调度设备。
无35KV联络设备的110KV终端变电站的进线开关、刀闸属(地调的直接)调度设备。
110KV终端变电站的主变中地刀闸、无功补偿设备,县调调度的35KV变电站的35KV联络设备,35KV、10KV复挂光缆的输电线路,用户110KV站的主变压器属(地调)的管理设备。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指挥(指挥地区电网的运行和操作)。
地调的职权包括(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及时调整调度范围内的电压及网络潮流)。
2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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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令资格
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的调度系统运行 值班人员必须经调度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受令资格。 说明:受令资格培训考核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可以参照总调 受令资格认证办法;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调度机构在首次开 展时,若由于调度对象较多,可以采取首先发文确认原具 备受令资格的人员范围,再对新投产厂站或需要增加受令 资格厂站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办法。
南方电网外接入的发电厂、变电站等不属于南方 电网。(与旧规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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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调度定义及管理模式
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对所辖电网运行进 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包括调度、运行 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等专业 管理工作。
南方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工作。
15min(不含一次调频、AGC的自动调节); 发电厂需要特别注意 未如实汇报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并造成后果; 未如实反映设备、电网运行情况或未准确传送设 备、电网实时信息并造成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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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纪律
未按时或错误汇报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 情况,延误事故处理并造成后果;
未事先向调度汇报,将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调度 自动化设备退出运行并造成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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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 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电网稳定运行。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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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操作期间的事故处理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1前言............................................................................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2)4 总则............................................................................ .. (5)5 调度系统............................................................................ .. (5)6 调度机构的任务和职权............................................................................ (5)7 调度管辖范围............................................................................ (6)8 调度规则............................................................................ .. (7)9 调度指令............................................................................ . (8)10 运行调整与控制............................................................................ . (9)11 系统操作............................................................................ . (10)12 事故处理............................................................................ .. (15)13 调度事故汇报............................................................................ (20)14 新设备投运及设备异动 ........................................................................... .. (21)15 运行方式制定............................................................................ .. (22)16 发电、供电调度计划与考核 ........................................................................... (23)17 检修管理............................................................................ .. (24)18 系统稳定............................................................................ (27)19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 (28)20 调度自动化............................................................................ (33)21 电力通信............................................................................ (35)22 水库调度............................................................................ (37)23 无人值班厂站的调度管理 ........................................................................... .. (38)附录 A 停修申请书格式 ........................................................................... . (40)附录 B 四川电力系统新设备投入系统运行申请书格式 (42)附录 C 四川电力系统设备异动执行报告格式 (47)I前言为加强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保障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程。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 (1)

四川省电力公司 2012年12月17日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
四川省电力公司 发布
前
言
为加强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保障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 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法 规和相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附录内容的变动,以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本规程由四川电力公司提出。 本规程由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四川省电力公司科技通 信部(智能电网办)、四川省电力公司信通公司。
3.9 电力调度控制管理 指调度控制机构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有关规定对电 力系统生产运行、电力调度控制系统及其人员业务活动所进行的管理。一般包括 调度控制管理、设备监控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调度计划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 自动装置管理、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电力通信管理、水电及新能源管理、调度 系统人员培训管理等。 3.10 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 包括各级调度控制机构的值班调度人员(含在线安全分析工程师,下同)、 监控员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 3.11 调度同意 值班调度员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提出的工作申请及要 求予以同意。 3.12 调度许可 设备由下级调度控制机构调度管辖,但涉及该设备的有关调度业务,下级调 度控制机构需向上级调度控制机构申请,并征得同意。 3.13 委托调度 一方委托他方对其(委托方)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运行和操作指挥的调度方 式。 3.14 委托操作 一方委托他方对其(委托方)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操作。 3.15 调度关系转移 经两调度控制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一方调度管辖的某些设备的调度职权, 由另一方代替或暂时代替行使。转移期间,设备由接受调度关系转移的一方全权 负责,直至转移关系结束。
电力调度规程操作制度

电力调度规程操作制度第224条值班调度员进行操作前,应填写操作指令票。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厂(站)共同完成的操作任务,发令单位应填写逐项操作指令票,仅由一个单位完成的操作任务,发令单位应填写综合操作指令票。
第225条下列操作发令单位不用填写操作指令票,调度指令即时下达即时执行,但应作好记录:1、事故处理(包括预防事故的紧急操作和为事故抢修而进行的操作)。
2、开停机炉。
3、保护装置的投退或定值调整。
4、拉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单一操作。
5、投退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调整变压器分接头;投退AVC或改变AVC控制模式。
6、调度计划曲线修改和功率调整,投退机组AGC或改变AGC控制模式。
第226条逐项操作指令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1、申请单位关于检修设备具备停、复电条件的汇报。
2、保护装置整定值及投入方式的变化,大电流接地系统接地中性点的变更。
3、电气设备状态的转换。
4、电气设备的拆、搭头。
5、电气设备状态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第227条综合操作指令票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项目:1、操作单位2、操作任务3、注意事项(其中可包括操作目的)第228条对拟写操作指令票的要求:1、拟写操作指令票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气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简明整洁,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使用统一调度术语和双重名称。
2、每张操作指令票只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但对于同一操作目的多个操作,可填写在一张操作指令票内。
3、拟写操作指令票以调度检修工作票、运行联系单、现场实际运行方式等为依据。
4、在拟写逐项操作指令票时,电气设备状态的转换应遵循逐级转换、不得跨状态的原则,即运行状态――热备用状态――冷备用状态――检修状态。
5、操作指令票的拟写、审核不得由同一人完成。
第229条综合操作指令票和逐项操作指令票应经过拟、审、预发、执行四个环节,并与模拟盘或屏幕显示画面核对无误。
操作指令票应提前1天预发;因非计划检修或计划检修延期等原因而无法提前1天预发时,相关操作指令票可在当天预发。
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四川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四川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应协作配合,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严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挥,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四川电力调度系统包括四川电网内的各级调度机构和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等;四川电网内设立三级调度机构,依次为: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简称省调;地区级电业局公司调度中心局,简称地调;县级供电局公司调度所,简称县调;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代表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各级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上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必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本规程是四川电网调度管理的基本规程,适用于电网调度运行各相关专业的工作;四川电网内各级调度机构和发电、供电、用电等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编制本单位的调度规程或现场规程、规定,所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等,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第二章调度管辖范围及职权省调调度管辖范围500kV电网含500kV站内无功补偿装置;220kV电网不含220kV站内主变压器;电网内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上级有关部门指定或委托调度的发输变电系统;省调调度许可范围运行状态变化对省调调度发电厂有影响的110kV及以下送出设备;220kV主变压器中性点;安全自动装置所切供电设备;在不同220kV厂站间合解电磁环网转移负荷操作;其它运行状态变化对省调调度管辖电网运行影响较大的非省调调度管辖设备或省调委托调度设备;各发电厂、变电站的厂站用变由各厂站自行管辖;属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如因调度手段受限或安全运行的需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下级调度代为调度;第三章调度管理制度各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在其值班期间为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按照批准的调度管辖范围行使指挥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及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挥,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可以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为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变电站值班长或正值值班员;有调度联系的单位之间应定期相互报送有权进行调度联系的人员名单;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及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对指令执行的正确性负责;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准确、简明、严肃,正确使用设备双重命名和调度术语,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监护、录音、记录、汇报和调度图板使用等制度;受令人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应主动复诵下令时间和内容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后才能执行;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和执行完成时间,值班调度员应复诵报告内容,以“执行完成时间”确认指令已执行完毕,并及时更改模拟图板;值班调度员在下达调度指令、接受报告和更改模拟图板时,均应进行监护,并做好录音和记录;如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或厂站运行值班人员认为所接受的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令的值班调度员提出意见,如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其调度指令时,受令人员应迅速执行;如执行该指令确会威胁人员、设备或电网的安全,则受令人员可以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给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属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未经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操作或改变其运行方式;对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按厂站现场规程自行处理,但在改变设备状态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属上级调度机构调度许可范围内的设备,下级调度机构和发电厂、变电站只有得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才能进行操作;上级调度机构管辖的设备,其运行方式变化对下级调度机构管辖的电网有影响时,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应在操作前、后或事故后及时向相关调度通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直接或通过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越级向下级调度机构管辖的发电厂、变电站等运行值班单位发布调度指令,但事后应尽快通知有关调度机构;此时,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不得与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越级发布的调度指令相抵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调度系统值班人员下达或执行调度指令,不得无故不执行或延迟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值班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拒绝各种非法干预;发供用电单位和调度机构领导人发布的指示,如涉及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权限时,必须经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值班人员接到与上级值班调度员相矛盾的其他指示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值班调度员;如上级值班调度员重申他的指令时,值班人员应按上级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执行;若值班人员不执行或延迟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则未执行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以及不允许执行或允许不执行调度指令的领导人均应负责;当电网运行设备发生异常或者故障情况时,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相关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在特殊情况下,为保证电能质量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值班调度员下令限电,下级值班调度员和厂站值班人员应迅速地按指令进行限电,并如实汇报限电情况,对不执行指令或达不到要求限电数量者按违反调度纪律处理;当发生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时,有关调度机构应立即组织调查,提交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第五章设备的检修管理设备检修原则设备检修的工期与间隔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检修规程规定;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安排应根据四川电网的特点,水电机组检修主要安排在枯水期进行、火电机组检修尽量安排在平水期及丰水期前后进行;设备检修应做到相互配合,即发电和输变电、主机和辅机、一次和二次设备之间相互配合,避免重复停电;设备的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包括节日检修和非计划检修包括临时检修和事故检修;计划检修是指纳入年度、季度、月度有计划进行的检修、维护、试验等;非计划检修是指因设备缺陷、设备故障、事故后设备检查等临时或事故性的检修;计划检修管理计划检修因故不能按批准或许可的时间开工,应在设备预计停运前6小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计划检修在原批准工期内不能完成者,可在工期过半前向省调申请办理一次延期手续,遇节假日应提前申请;计划检修确定后,除不可抗力影响外,不予改变工期,如因电网原因引起的变动, 省调应重新安排合理的计划时间;非计划检修规定非计划检修一般应按计划检修规定办理,如急需处理,可以向调度管辖该设备的值班调度员申请,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非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其运行方式超出运行规定的需经有关专业人员同意方可进行;非计划检修即使在设备停运或工作已开始后,如当日内不能完工,设备运行单位也应及时向省调补办设备停电检修申请书;凡变更原接线方式或设备,应填写系统设备异动执行报告,将改变前、后的接线图及变更设备资料随同“设备检修申请书”一起报送省调并经省调相关处室批复;凡异动后在复电时有核相、冲击合闸、带负荷检验和做与系统有关的试验等要求的,在申请检修的同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凡在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上进行重大试验如:大型机组甩负荷、机组失磁试验、系统性试验、电容器投切试验、AGC试验等,设备运行单位应在试验前7日向省调提出申请和试验方案,经省调同意后方能进行;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作业单位应事先向省调当值调度员提出电话申请并向调度员明确指出:是否需要控制负荷、是否停用重合闸、事故跳闸是否可以强送电或其他要求;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在当日完工的带电作业;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器以及通信、自动化等设备的停运、试验、检修或其他改进工作应与一次设备同样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凡基建施工需要对省调调度管辖的发输变电设备停电、退出备用、降低出力或改变运行方式的应由施工单位向设备运行单位提出申请,再由设备运行单位按规定向省调提出申请;设备检修前,应经设备运行主管部门同意再向调度机构申请;已批准的检修申请在设备停运或退出备用前,需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或许可,检修工作也必须在省调值班调度员直接向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或下级调度值班人员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已停电或备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设备的检修时间发电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以设备停运或退出备用时开始,到设备按调度要求转为运行或备用时止,设备停运和转运行或备用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包括起动、试验以及投运后的试运行时间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输变电设备的检修时间是以设备停运并做好安全措施后,值班调度员下达开工令时起,到值班调度员接到检修工作全部结束,现场安全措施全部拆除,可以恢复送电的报告时止;5.18 值班调度员在许可输电线路和其它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或恢复送电时,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时”挂、拆接地线和“约时”开始、结束检修工作;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必须使所有电源侧有明显的断开点,线路停电检修时,应拉开各侧开关、刀闸,合上各侧接地刀闸,才能下达允许开工令;确认检修工作全部结束,现场安全措施全部拆除,检修人员全部离开现场后,才能开始对线路复电;5.19 输电线路的停电检修,该线路各端的安全措施由值班调度员负责命令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线路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在允许开工后由检修工作班自理,工作结束后应自行拆除,再办理竣工手续;5.20 发电厂、变电站内部电气设备停电检修的安全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自行负责不包括线路停电的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应自行拆除,开关、刀闸设备均应处于拉开位置,再办理竣工手续;第六章新建和改扩建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的调度管理新设备投产只有得到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或征得其许可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值班调度员必须得到启动委员会的许可后才能进行启动;投产设备自值班调度员接到启动委员会的许可后,其运行方式的改变、试验等必须要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投产设备试运行结束并移交给运行单位后即按调度规程的规定对设备进行调度管理;第七章有功功率调度管理及频率调整发电厂必须按照值班调度员下达的调度指令运行,根据调度指令开停机炉、调整功率、维持备用容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调度指令;当发电厂因故不能使其负荷与调度指令相符时,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担任电网频率和联络线潮流调整任务的发电厂应按调度机构下达的控制要求进行调整,当发电厂设备已达到规定的调节范围,或线路输送容量已达规定的限值等而不能调整时,应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本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并下达执行;电网频率的标准是50Hz,正常控制偏差不得超过±,在AGC投运情况下,电网频率按50±控制;电网内所有发电厂均应监视频率;省调值班调度员可根据电网实际需要临时指定发电厂负责调整频率;第八章无功功率调度管理及电压调整无功电压调度管理要求电网中的无功功率原则上应实行分层、分区、就地平衡,避免长距离输送;并入四川电网的各发电厂必须具备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技术导则规定的进相运行能力,并经调度认可的进相运行试验后,确定机组的实际可用进相范围;无功电压的正常运行与调整各发电厂的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电压曲线要求,监视和调整电压,将运行电压控制在允许的偏差范围之内;原则上应采用逆调压方法调整母线运行电压:各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运行电压,当运行电压超出电压曲线规定范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无调整手段的变电站应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装有无功补偿设备的变电站,应根据运行电压情况及时投切无功补偿设备,原则上应采用逆调压方法进行:各厂站变压器分接头档位的运行调整500kV各厂站在正常运行方式时,母线电压最高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最低电压不应影响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向500kV空载线路充电,首端电压应控制在525kV以下,在暂态过程衰减后,线路末端电压不应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倍即575kV,持续时间不大于20分钟;电压异常的处理当发电厂母线电压降低至额定电压的90%以下时,发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指令,自行按现场规程利用发动机的过负荷能力使电压恢复至额定值的90%以上,并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采取措施包括降低有功、增加无功及限制部分地区负荷,以消除发电机的过负荷情况;当枢纽变电站500kV母线电压下降至470kV、220kV母线电压下降至190kV以下时,为了避免电网发生电压崩溃,值班调度员须立即采用拉闸限电措施,使电压恢复至额定值的95%以上,原则是首先对电压最低的地区实施限电;当运行电压高于设备最高工作电压时,发电厂应立即采取减少无功出力、进相运行等措施尽快恢复电压至正常范围,并报告值班调度员;装有无功补偿设备的变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切除电容器,投入电抗器,并报告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使电压与无功出力及储备恢复正常;当500kV厂、站的母线电压超过550kV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时,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采取降低机组无功出力、切除补偿电容器、投入补偿电抗器、调整变压器分接头或经请示领导后停运500kV线路等措施,在20分钟之内将电压降至合格范围;第九章电网稳定管理系统稳定的运行规定电网各联络线不得超过暂态稳定限额运行;省调调度管辖的500kV及220kV主网由于特殊需要而超暂态稳定限额运行时,必须得到省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受网调委托调度管理的500kV设备因特殊需要而超暂态稳定限额运行时,还必须得到网调批准,并做好事故预想,制定稳定破坏时的处理措施;在负荷调整和倒闸操作前,必须按要求调整线路潮流,负荷调整和倒闸操作均不得引起电网稳定破坏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安排计划检修操作应及时开出安控启停调整通知单,明确有关断面等稳定控制要求,随检修申请一同提交;电网设备异常、事故时,应及时对电网和安控系统进行评价,需调整的应立即通知值班调度员执行;为保证电网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稳定储备;凡是影响电网稳定的发电机自动励磁调节和原动机调速器等应投入自动位置,未经值班调度员许可,不得退出运行;涉及系统稳定的机组PSS参数和低励限制定值、调差系数等应严格按照省调下达的定值设定,未经省调批准不得擅自启停功能和更改定值;发电机励磁调节器包括PSS功能、调速器等,若因技术改造或设备更新改变了技术性能参数,发电厂应重新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并提前90日向省调报送有关资料,技术性能参数应达到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对于直接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发电机低频保护、高频保护、定子过压和低电压保护、低励保护、过励保护、过负荷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的定值、调速器调差系数等必须满足有关规定并报省调备案;220kV及以上电网设备必须具有快速保护,任一元件快速保护退出运行前,应办理申请手续,省调应进行安全稳定校验计算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当采取措施仍不能满足系统的暂态稳定性时,应报省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电网内做系统性试验,凡影响220kV及以上电网正常运行的,试验单位应提前60日向省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试验方案和计算报告,共同研究试验操作方案、系统安全措施,并提交省公司批准后执行;第十章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安控装置必须编制专用规程,以便运行有所遵循;安控装置的调度运行规程由各级调度机构编制,与安控装置有关的调度、发电、供电等单位均应遵守、执行;安控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由各电厂、电业局公司根据安控装置的调度运行规程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按安控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具体操作;已投运的安控装置,未经调度机构的批准,不能改变其结构和动作判据;各电业局公司应保证安控装置切除负荷的总量和各轮次切除负荷量符合整定值的规定,不得擅自减少切除量或更改所切负荷性质;当所切负荷量及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省调书面汇报;各地调安排设备检修,如影响到本地区安控装置切负荷总量时,应事前得到省调的许可;安控装置所控制的切负荷线路和变压器,不能使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时,必须保证安控装置动作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不能动作;安控装置的运行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安控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按照安控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及时进行安控装置的调整例如根据开机情况决定所切机组、装置异常或故障的处理;未经值班调度员的同意,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定值或改变装置的运行方式;当电网运行方式变化时,应对不适应电网运行方式的安控装置及时进行调整;安控装置动作后,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各地调还应全面收集切除开关,切负荷量等信息,向省调汇报;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命令处理,不得自行恢复跳闸开关;第十一章倒闸操作系统的倒闸操作,应按调度管辖范围进行;省调调度管辖设备, 其操作须由省调值班调度员下达指令方可执行,省调调度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在操作前必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省调调度管辖设备方式变更,对下级调度管辖的电网有影响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在操作前通知有关的下级调度值班调度员;调度操作指令调度操作指令分单项、逐项、综合三种;单项指令:只对一个单位,只有一项操作内容的命令,如发电厂开停机炉、加减负荷、限电、启停重合闸装置、设备检修开工、许可带电作业等,值班调度员可以直接口头发布单项指令,由下级值班调度员或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发、受双方均应作好记录并录音;逐项指令: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前后顺序需要紧密配合的操作,如线路停送电等,必须下达逐项操作指令;操作时值班调度员必须事先按操作原则编写操作指令票,再逐项下达操作指令,下级值班调度员或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逐项执行,未经发令人许可,不得越项进行操作;综合指令:只涉及一个单位、一个综合任务的操作,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综合指令,明确操作任务或要求;具体操作项目、顺序由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自行填写现场操作票,操作完毕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各厂站应对常见的正常操作,如旁路开关代路、倒母线等,预先拟定典型操作票,经审核和批准后备用;厂站现场操作票的有关规定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操作指令或预先下达的操作指令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现场有关规程、规定填写现场操作票,保证现场一二次设备符合操作要求和相应的运行方式;值班调度员预先下达的操作指令票只作为操作前的准备,操作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正式发布的“调度指令”,并记上“发令时间”后,才能进行操作;严禁未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擅自按照“预定联系时间”进行操作;在填写现场操作票或进行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应立即停止,待问清楚后再继续进行;在填写现场操作票时应注意,设备停送电的原则顺序是:停电操作时,先停一次设备,后停继电保护;送电操作时,先投继电保护,后操作一次设备;值班调度员只对自己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不负责审核下级运行值班人员所填写的现场操作票中所列具体操作内容、顺序等的正确性;系统中的一切正常操作,应尽可能避免在下列时间进行:交接班时;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电网发生异常及事故时;电网高峰负荷时段;事故处理或需要立即改善系统不正常运行状况的操作,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应推迟交接班系统解并列操作并列操作时,要求相序、相位相同, 频率偏差在以内,机组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0%以内;事故时,为了加速事故处理,允许220kV系统在电压差不大于20%,500kV系统在电压差不大于10%,频率差不大于的情况下进行并列,并列频率不得低于49Hz;不论何种情况,所有并列操作必须使用同期装置;解列操作时,须将解列点有功功率调整至接近于零,无功功率调整至最小,使解列后的两个系统频率、电压均在允许范围内,才能进行操作;合解环路的操作合环操作必须相位相同,应保证合环后各环节潮流的变化不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合环时的电压差,220kV系统一般允许在20%,最大不超过30%以内,负荷相角差一般不超过30度,500kV系统一般不超过10%,最大不超过20%,负荷相角差不超过20度;有条件时,操作前应启用合环开关的同期装置,检查负荷相角差和电压差;如果没有同期装置或需要解除同期闭锁合环,需经领导批准;解环操作应先检查解环点的有、无功潮流,确保解环后系统各部份电压在规定范围内,各环节的潮流变化不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用刀闸合、解环路时,必须事先经过计算或试验,并经领导批准;线路停送电操作规定一般规定“T”接负荷;变压器操作规定当上列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应经过计算或试验,如肯定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负荷时,允许并列运行;。
调度规程

第一部分调度管理规程1、甘肃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以充分发挥其技术经济效益。
网内各发、供、用电单位对维护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均负有一定责任。
2、各发电厂、用户变电站及地区电网在并入甘肃电网前,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相应的电网管理机构签定并网协议,与相应的电网调度机构签定调度协议,否则不得并网运行。
3、各级电网管理部门、调度机构和并入甘肃电网内的各发、供、用电单位及有关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责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4、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线路和有关用户。
发、供、用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调度专用通信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都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和操作,保证实现列基本要求:⑴按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充分发挥电网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及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⑵按照电网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⑶使电网的供电质量(频率、电压、谐波分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⑷根据本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联网的技术经济优势,合理利用一次能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全网的运行成本,使整个系统在最经济方式下运行。
⑸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调度原则,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5、甘肃省调的职权:⑴指挥甘肃电网内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协调间接调管设备的事故处理,当危及主网安全时,省调有权越级调度。
⑵指挥本系统调峰、调频和管辖范围内的电压调整。
⑶组织编制甘肃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调度计划(包括年、月、日运行方式和计划)、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和运行方案,审核各地区电网运行方式。
⑷负责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及管理,编制全网低频减负荷方案,并督促实施。
参与调查系统性事故,负责事故分析,提出并组织实施改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
电力调度规程

即时命令:事故处理、单一操作项目时使 用。如:断合单一开关或刀闸、增减有功 无功负荷、开停机炉、限电拉闸、继电保 护和自动装置投退,下达或更改日调度计 划。
a. 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b. 许可开工命令是否正确; c. 停电工作是否符合批准的工期。
10、线路停电工作终结手续及恢复送电:
①线路停电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电调值班调度 员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报告工作已经完工,工作地点所挂 地线全部拆除, 工作班人员全部撤离,具备送电条件,并报 告杆塔、相序变动情况。
8、严禁约时停电、送电、装拆地线和开工检 修。
9、线路停电工作及许可工作手续:
①电调调度的输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应于工作前一日由工作负 责人向电调运方组报送工作票,由电调统一对工作票编号, 非事故或紧急情况严禁无票工作。
②将停电检修线路可能来电的各侧开关及刀闸都断开,并作 好安全措施。
③现场运行人员将可能来电的各侧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 “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⑤因故线路检修不能按期完工,需要延期的按“计划检修停 电管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⑥未办理线路检修工作票的终结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私自批准对检修线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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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电调得到工作终结报告后方可注销工作票,工作终结时间 以报告时间为准。每终结一份工作票调度员应消除一个检修 符号,并将终结时间记录在工作票及工作票记录薄内。
③线路上所有工作票注销后,电调才能下令发电厂、变电站 (所)拆除地线,取下标示牌,线路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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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调度中心调度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国、网、省、地调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结合XX电网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应XX电网内所有发、供、用电单位,各发、供、用电单位的现场规程与本规程矛盾时,应按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归XX县电业局。
本规程附录所有内容作为本规程一部分,同等生效。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XX电网包括以下方面:1、110KV章潭线、川横线、二庙线,2、XX县区域内110KV及以下所有输配电线路,3、XX县区域内110KV及以下所有变电设施,4、XX县区域内35KV及以下并网的水利发电设施,- 1 -5、为保证上述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计量装臵、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
第三条为保障XX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保护发、供、用电各方利益,适应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XX电网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程1、XX县电业局:,1, 主管生产的局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2, 生技科、输变电站工区、安保科、用电营业科、农电科、电管所等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
,3, 调度通信科科长、副科长、技术专责、调度员、远动、载波维护人员。
,4, 各变电站站长及值班人员、集控中心值班人员、操作队值班人员。
2、XX县电业局多经部门:恒源公司,包括- 2 -安装队等,、电建公司、修试公司的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
3、并网水电站:,1, 水电公司调度人员及各35KV并网水电站值班员。
,2, 10KV并网水电站值班人员。
4、高压用户配电值班人员。
第五条下列人员应参加本规程考试1、县调运行班班长、全体调度值班员、运行方式专责。
2、县调调度的各变电站站长及值班人员、水电公司调度员及水电站值班长和值班员、集控中心站站长及值班人员、变电操作队队长及值班人员。
第二章调度管理- 3 -第一节调度管理的任务第六条调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使电网按照有关规定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保证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2、充分发挥XX电网各个电源、供电设备能力,有计划的满足本网的用电需要,3、使系统各级电能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根据本电网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利用本地区水电资源,5、贯彻实施电网商业化运营原则,保证电网经济运行,6、按照有关合同或者协议,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XX电网调度中心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主要工作职责:1、组织、编制和执行电网的调度计划,- 4 -2、组织、编制和执行电网的运行方式,3、指挥电网的发、用电负荷调整,协同地调进行系统的周波调整和管辖范围内的电压调整,必要时可采取拉闸限电解列等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4、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操作,5、指挥电网的事故处理,分析电网事故,制订并督促实施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6、负责实施电力市场的经济运营,7、参加拟定有关的各种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提出改善电网经济运行的措施,8、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以及电力通信和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9、参与电网规划和设计的编制审核工作,10、参加通信、调度自动化规划的编制并负责实施,11、参与供用电协议的签订,负责组织签订调度协议工作,- 5 -12、负责编制调度辖区内的电气设备编号,13、组织调度人员的业务培训,14、协调有关所辖电网运行的其他关系,15、参加新建、扩建和改建设备的验收投运工作。
第二节调度管理的组织形式第八条按照洛阳地调有关规定XX电网110KV线路及110KV变电站部分设备归洛阳地调调度管理,XX电网其它所有设施归XX电网调度中心,以下称XX县调或县调,调度管理。
第九条 XX县水电公司35KV并网水电站,正常情况下县调指令下达至水电公司调度室,由其指挥各水电电站值班员实现县调指令要求,但县调保留向各水电站值班员直接下达指令的权利,受令人员必须执行。
第三节调度管理制度第十条县调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是其管辖范围内电网设备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对上- 6 -接受地调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对下向各变电站、集控中心、操作队等值班人员和水电公司调度员及水电站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县调值班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指令,并对其发布指令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一条调度系统的值班员在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双方应互通姓名,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指令后,必须复诵调度指令,双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拒绝、拖延执行调度指令或者不执行调度指令。
执行后必须立即汇报执行情况,双方核对无误。
不汇报视为调度指令未执行。
调度指令的发、受令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若发生事故纠纷,以县调全部录音为准。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明文规定有权接受调度指令人员名单,如有变更,及时报送县调。
第十三条调度系统的值班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的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由发令调度员决定- 7 -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消。
如果发令的调度员重复其指令时,接令值班人员必须执行,但若执行该调度指令确会威胁人身、设备、系统安全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领导。
对不执行、延迟执行或拒绝执行正确的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的行为,县调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主管生产的领导处理。
第十四条电网管理部门的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批示,应通过调度机构负责人转达给值班调度员。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发布或者执行调度指令。
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行为。
第十六条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未经相应调度机构值班员的指令,发电站、变电站及有关生产单位的值班人员不得自行操作。
但遇有危及人身、设备以及电网安全的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调度值班员。
- 8 -第十七条变电站值班员,接班后应向县调值班员汇报其管辖范围内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负荷情况,检修情况,值班员名单,并核对时钟等。
同时,县调值班员应将系统运行情况及予定的工作内容向值班员交待清楚。
第十八条当县调管辖内的设备发生异常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县调值班员,以便派人处理。
对非县调管辖的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有可能涉及系统时,现场人员也应一面处理,一面报告当值调度员,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九条县调调度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应按统一编号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改变,调度工作应使用调度术语。
第二十条 XX电网中地调管理的设备运行方式改变时,在操作前各变电站应值班人员应将操作任务、目的及时汇报县调。
第二十一条 XX电网设备按照本规程划分的调度管理权限,属于那级调度管理的设备,其操作、异常等处理应服从该级调度的指令,设备的任何异- 9 -常、障碍等应该汇报的情况应及时报告该级调度。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同,值班人员越级接到更高一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也必须执行,并且必须将执行情况分别报告发布指令的调度机构和直接管辖的调度机构和值班调度人员。
1、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电网发生事故,2、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过规定范围,3、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4、主干线路功率值超过规定的稳定极限,5、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
第二十三条当三门峡、南阳电网发生紧急情况,三门峡、南阳直接向县调下达指令时,县调值班人员必须执行,执行结束后分别向下达调度指令的调度机构和洛阳地调汇报。
第四节并网水电管理第二十四条凡并入XX电网运行的水电站,必须服从县调统一调度,并在并网前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 10 -第二十五条并入35KV电网的发电站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调度自动化远端设备,并将实时数据以可靠的通讯方式传送至XX调自动化系统,制式应满足XX县调自动化系统要求。
2、具备与电力系统并列的同期装臵,自动、手动,,同期装臵每年校验一次。
3、继电保护、自动装臵的设臵应符合电力系统及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的有关规程规定,满足电网安全运行。
4、并网水电站与县调之间应具备两套相互独立的可靠的通信通道,确保畅通,并能实现即时切换,互为备用。
第二十六条并入10KV电网的发电站应具备以下条件:1、继电保护装臵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能迅速切断故障电源的电源保护装臵,,2,能灵敏反应电源电压变化的过电压装臵,并能在过电压瞬间切断发电机组与电网的联系。
- 11 -2、并网的同期指示装臵接线正确,指示明确,保证并网操作时不对电网造成冲击。
3、指示仪表应满足以下条件:,1, 显示三相电流、电压,,2, 功率因数表,,3, 机组停发时能显示电网电源情况。
4、具备励磁回路调整装臵,可以随时调整电压和功率因数。
5、至少有一种可靠通信方式与县调保持联系。
第二十七条水电站并网前,应向XX县调报送以下资料:1、一次主接线图,2、继电保护、自动装臵原理图及二次接线图,3、继电保护、自动装臵定值通知单及整定报告,4、运行人员编制情况及名单。
第二十八条调度管理:1、并网水电站作为XX电网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调度管理的有关条款。
- 12 -2、10KV并网水电站,县调度委托当地供电所进行调度管理,各发电站保持与当地供电所联系,以实现电网统一调度和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但县调可直接向水电站值班人员下令,其必须执行。
3、并网水电站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压、周波等必须服从县调统一调度和监控。
严禁在无调度命令的情况下,集中向电网输送无功,导致系统异常。
4、发电机的启动与停运,务必提前向当地供电所或调度提出申请,以便调度部门及时掌握线路运行状况,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第五节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与管理第二十九条运行方式的主要任务:1、编制电网正常事故、检修运行方式,经常分析系统情况,制订反事故措施。
2、根据运行方式需要进行潮流计算分析。
掌握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优化运行方式,保持系统的满发、多供、优质、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3、与生产有关部门配合编制出年度、季度、- 13 -月度生产检修计划,节假日的检修调度措施。
负责新建,改扩建变电站,线路命名及设备编号,编制新设备投运启动方案。
4、根据运行方式改变状况,提出相应保护变更的意见。
5、定期分析电压监测点电压,提出调整主变分接头位臵和无功补偿安装运行的建议。
6、负责与电厂、双电源、直供户及专线用户签订电力调度协议。
7、收集、整理调度运行图纸、资料。
8、参加本系统内设备检修会议和电力发展规划及新建、扩建工程的审核会。
第三十条运行方式的编制原则应能保证:1、当电网部分设备发生事故时,应能保证把事故范围限制到最小,并保证重要用户的供电,2、便于迅速切除故障点,保证系统安全迅速恢复供电,3、将短路容量限制在设备所允许的范围内,4、保证电能质量在合格范围内,- 14 -5、使系统具有合理的稳定性、经济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