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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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概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内容:办事依据,申报范围,办理程序,办事时限事须知,办事地点,受理部门,投诉渠道等。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家土地管理局登记规则》及其有关法律、法规。
申报范围: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所需材料:
1、《天津市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受让方)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5、土地出让金(或转让费)购房款交清证明
6、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管委会批准文件及立项批复
办事程序:窗口咨询、领表、收文—科室受理审查—局长审批—窗口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事时限:受理材料齐全后,自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办事须知:
1、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2、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不含商品房销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办事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 区4楼
邮编:300457
受理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房地产管理科
咨询电话:25202209 25202198
投诉渠道:本局局长电话:25201532
管委会投诉电话:25201111
主管主任信箱:zr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