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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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

房屋”,房产证编号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

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分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

设备状况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

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交付该房屋及办理交接手续的日期为: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_日(交付日),租赁期限自交付日开始计算。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双方应签署房屋使用交接书。

3.2 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装修期(计个月),乙方无需支付免租装修期内的房租。

3.3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

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月租金。

4.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将其支付的月租金汇入甲方如下的银行账户:业主户名:

业主帐号:

开户行: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如适用)

5.1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共应向甲方支付相当

于个月的月租金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 元。以确保乙方遵守其在本合同下必须遵守的一切规定,及履行其义务。

5.2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款凭证,作

为租赁期满后甲方返还保证金的凭据。

5.3 如本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则甲方应在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将该房屋返还

给甲方后的3日内,凭乙方出示的收款凭证,将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

5.4 该房屋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全部税负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各自

应付部分,且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另外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5.5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有的水、电(中央空调所用电力除外)、煤气、通讯、

设备、物业管理、接驳费等费用(如有)均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的收费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双方承担各自应付部分。

六、维修责任和装修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书面通

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

态。甲方有权对大厦公共区域及该房屋进行检查和养护,但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甲方进行检查或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尽可能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3 乙方如因使用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甲方应

无条件予以相应的配合。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赁期届满之日按交付时的原

状向甲方返还该房屋及其所有的附属物、装置、附加物等。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

人,亦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

9.1.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9.1.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9.1.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9.1.4非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

的。

9.2 在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并收回该房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租赁保证金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相应损失。

9.2.1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该房屋用途,致使该房屋损坏的;

9.2.2因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9.2.3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

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乙方,同时甲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日内仍未交付的;

9.3.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9.3.3甲方交付的该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员和财产安全的。

9.3.4甲方未能根据第6.3条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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