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监管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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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管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1、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2、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延长时间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告知申请人。

3、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1 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上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行政处分。

6、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

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

8、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9、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水平。

10、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农业机械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具有4个方面的属性: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供乘用,在道路上行驶运送物品,在道路上行驶进行专项作业。拖拉机运输机组具有上述4个方面的属性。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明确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谓的“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际上是由手扶拖拉机和轮式拖拉机牵引一辆挂车组成的用于载运货物的机动车,包括:轮式拖拉机组和手扶拖拉机组。

13、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的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等4种类型。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这4种拖拉机都应纳入拖拉机牌证管理。

14、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包括拖拉机、挂车和谷物联合收割机

15、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第1部分规

定拖拉机是用于牵引、推动、携带和/或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

16、GB/T 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规定大型和中型拖拉机是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14.7千瓦的拖拉机。

17、NY/T 1830-200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需登记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检验和年度检验。

18、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19、根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本辖区农机事故受理、立案、现场勘查、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统计报告、事故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20、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文书,应当由农机事故处理员和当事人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

21、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农机事故认定,并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肇事逃逸案件,应当自查获肇事机械和操作人后10日内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5日内,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

22、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处理农机事故时,不依法处理农机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机事故认定书等有关材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3、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培训活动。

24、《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发给结业证书,并提供学员素质评价、培训课时、教练员签名等记录。学员凭结业证书和培训记录参加拖拉机驾驶初考或增考。

25、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按规定责令停办,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26、《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拖拉机驾驶人员需提供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械培训记录,方可参加拖拉机驾驶证考试。

27、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2月10日前,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28、《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规定所称联合收割机,是指各类自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和悬挂式联合收割机。

29、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申请补领、换领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30、《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R ;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S ;悬挂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T 。

31、驾驶人年龄在60 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按照

驾驶证初次领取月的日期,30日内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2、根据《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拖拉机注册登记、拖拉机变更登记、拖拉机转移登记和核发拖拉机驾驶证、换发拖拉机驾驶证、补发拖拉机驾驶证的期限由修订前的“5日”、“3日”统一修改为 2 个工作日。

33、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拖拉机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发动机号、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出厂日期、机身颜色。

34、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拖拉机,拖拉机所有人申请报废注销时,应当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

35、拖拉机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的式样,以及各类登记表格式样等由农业部制定。拖拉机登记证书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36、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分别登记发动机、机身(底盘)或者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编号、出厂日期注册登记日期。

37、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的,准许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持有准驾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持有准驾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手扶拖拉机。

38、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分为 6 年、10 年和长期。

39、拖拉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向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补发。符合规定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 2 日内补发拖拉机驾驶证。

40、拖拉机驾驶人在拖拉机驾驶证的 6 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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