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证明如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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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证明如何开

住房证明如何开

住房证明如何开“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开?

10月11日,我省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的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而我市则规定,从今年10月21日开始,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时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那么该证明如何开具呢?昨天,市地税局向市民做了详细的解答。

问:哪些购房人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答: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不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问:在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开具?

答: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其中,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浦口区、六合区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的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的购房人,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

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问: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应如何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答: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按照不同家庭分别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契税,分别开具完税证。

问: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仅用于契税缴纳,自开具后规定的查询之日起二日内有效,逾期无效。缴纳契税后不再补发。

问:市区及各区县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具体地点在哪里?

答:江南八区: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江宁区:江宁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浦口区:浦口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沿江工业开发区、六合区: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溧水县:溧水县房地产管理所

高淳县:高淳县房地产管理所

房产信息未完全联网,查询唯一住房存漏洞

不过,由于目前房屋登记系统尚未全国联网,异地查询不完善,仍有空子可钻。比如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地或者一方不在本地,就有可能到原籍开出单身证明,用于申请贷款。

目前,房屋管理部门的系统,尚没有实现市区联网、异地联网,也成为实际操作中的瓶颈。银行业内人士指出,银行也曾帮客户到房产局档案馆开过证明,但房产信息主要是南京主城区联网,像高淳等

郊县地区没有联网,所以不能查询。而且目前只能查到南京本地的房产信息,外地没有联网,因此也不能查询。也正因为此,地税局和房产部门才又规定,对于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由纳税人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

附送:

住房货币化工作总结

住房货币化工作总结

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xxxx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九届九次会议精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四个工作重点,大力加强房地产管理,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积极培育房地产市场,园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房产房改工作得到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房地产管理加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抓好房地产市场调研,分析市场运行情况,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一年来为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运价情况,我们于6月份、11月份两次深入到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调研,并对实际问题认真分析,撰写调研报告。8月份为配合地区的调研活动,我们协助地区抓好了房地产开发课题调研,并按要求提出了相关建议。从调研情况来看,整个房地产开发市场是一种粗放型开发,整体连片的综合性开发还没有形成规模,造成住宅功能不太完善,只是满足居家,没有提高住宅的档次和品位;房价增长过快,已超出人们的经济承受能力,有

必要抑制房价;虽然房价偏高,但房屋的需求量还很大,市场空间很有潜力可挖。

(二)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按年初工作安排,我局对此项工作作了专题部署,确定了整顿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加强了对房开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9月份、11 月份分别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及项目巡查检查,重点对房开项目的手续办理情况,预售情况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督促房开企业完善手续,做到合法经营,诚信为本。通过检查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房开企业限期办理和完善建设法定手续,没有发现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认真对待和处理房屋拆迁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房屋拆迁及信访法规,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拆迁计划和拆迁规划的管理,合理控制拆迁规模。编制了十一五城镇房屋拆迁规划,拟定XX年城镇房屋拆迁计划;二是继续开展房屋拆迁规范管理,加强拆迁企业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组织相关人员及动迁人员学习拆迁法规;督促开发企业合理制定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协调解决拆迁纠纷,6月份拟定了《印江自治县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产权调换房屋监管办法》,切实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拆迁面积

1.041万m2,拆迁户数49户;三是认真对待和处理拆迁信访工作。今年共受理拆迁信访案件2件。其中地局交办1件,县城居民信访案件1件。行政裁决拆迁案件8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件。

(四)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及危险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有新起色。加强了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

理问题的探索,通过考察学习外地经验。结合印江实际,出台了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使商品房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有了专项资金储备,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为加强危险房屋的管理,今年成立了危险房屋鉴定工作组,并定期开展工作,先后对学校和商场等人群密集地方的房屋进行排查,其中对四中的学生宿舍下发了停止使用通知,确保学生安全。

(五)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产权产籍管理更加规范。在办理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过程中,做到严格审批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文明办事,工作效率得到很大提高。全年办理权属登记发证563户,登记面积4.15万m2;办理抵押登记403件,抵押价值8200万元。加强了产权户籍管理,全年装盒归档7200卷。其中:旧证归档1500卷,新证归档5700卷。

(六)房屋租赁管理起步较好。加强了对城镇房屋租赁市场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依照规定进行登记发证。7月份我局抽调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县城共有租赁总数1007户,建筑面积8600m2,年租金收入66

1.93万元,并发证412户,其它的正在办理中。

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稳步推进,新老职工分享改革成果

(一)我县在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各单位提出了一些具体政策问题,为了保证我县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稳步、快速推进,根据《地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精神,结合实际,起草了《县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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