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轻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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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声是汉语中所具有的一种特殊变调现象。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汉语拼音轻声规则,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汉语拼音轻声规则

在阴平后,念中降调,似较短的去声;

在阳平后,念中降调,似较短的去声(但和阴平后的轻声相比略有不同);

在上声后,念半高平调(或是略升的声调),似轻短的阴平;

在去声后,念低降调,似较短的去声。

轻声的发音特性:

将汉语中的音节弱化之后,声调会变得又轻又短,此种音变即为轻声。

轻声的调值需要根据前一个音节决定调值,所以轻声音节不可能独立存在。

汉语拼音的简介:

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颁布的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1958年2月11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该方案。1982年,成为国际标准ISO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部分海外华人地区如新加坡在汉语教学中采用汉语拼音。2008年9月,中国台湾地区确定中文译音政策由“通用拼音”改为采用“汉语拼音”,涉及中文音译的部分,都将要求采用汉语拼音,自2009年开始执行。

汉语拼音是一种辅助汉字读音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根据这套规范写出的符号叫做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也是国际普遍承认的现代标准汉语拉丁转写标准。国际标准ISO 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2月11日)正式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被用来拼写中文。撰写者按中文字的普通话读法记录其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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