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实施细则-chi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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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熙可国际贸易(上海浦东新区)有限公司、颐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熙可图文设计有限公司之全体员工(含临时工及实习生)。

二、释义

1、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

的员工,给予奖励。本公司的奖励原则是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做到公平合理,奖励及时得当,同时注重时效。

2、每个员工都必须遵守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在内的一切现行的规章制度,若有违反,

将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乃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若因此而造成公司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惩戒的目的在于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以利于员工的成长和保证公司的目标顺利实现。惩戒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3、奖励或者惩戒都应当形成相应的《奖励记录》或《过失记录》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

《奖励记录》或《过失记录》都将成为员工绩效评估、转岗、晋升、给予培训机会等的依据。

三、奖励

奖励的种类分为:嘉奖、记功、奖金

1、嘉奖和记功都将作为一个年度内相关项目评估为4分或5分的依据(具体标准见PMS

制度)。

2、奖金可单独使用亦可与其它奖励种类一起使用,分为100元、200元、500元、800--2000

元四类,超过2000元的奖励需报请集团CEO。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嘉奖:

1)工作积极主动,遵守纪律,操守廉洁,品德良好,起模范作用。

2)领导有方或致力于本身工作之研究、改进、发展具有成效。

3)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物品领用制度和程序,经常控制本人或者本部门费用在预算之内,

被证明为公司节省开支明显。

4)爱护公司财物,节约公司资财,足为表率的。

5)调解同事间的纠纷,促进团队合作。

6)维护企业声誉,使其免受损害。

7)全年从未迟到、早退、请假(公假、年休除外),而且工作勤奋。

8)维护公司利益及财产,及时发现不良行为并加以制止。

9)举报他人不良行为并经核查属实,同时为公司挽回损失。

10)为社会做好事受到表扬,以此为公司赢得荣誉。

11)工作一贯认真踏实,从不推卸责任,任劳任怨。

12)能及时改进不足,且改进效果明显的。

13)经常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建议或者批评并有具体行为结果。

14)能上交客户贿赂的钱款或物品。

15)踊跃参加公司安排座谈、培训、文艺等以及其他企业文化方面活动,被责任部门认定

表现突出。

16)经常向他人提出得当而中肯意见建议,被他人采纳有改观。

17)经常保持个人着正装、整洁,保持朝气蓬勃精神振奋,职业化形象突出。

18)在同一级人员中相比经常保持工作总结、报告或者计划、方案格式规范、注重实效,

起到表率作用,受到上级表彰。

19)领导工作较其他部门明显优秀,一年内有超过2人的全体直接下属获得过书面表彰。

20)自觉专研业务知识、技能,工作效率或服务水准明显改观。

21)其他起到良好表率作用的行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功

1)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使本公司减免重大损失。

2)制止员工的违纪行为,维护公司纪律。

3)遇到非常事件,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成绩卓著。

4)防止和挽救事故得力,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5)在外部公共关系及其处理中,积极为公司争取荣誉和利益。

6)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卓有成效。

7)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并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具成功。

8)在团队协作中工作热情、与人友善、不断进取,给予他人有效帮助,使团队工作效率有显著提高。

9)爱护公司财物,节约公司的资财,事迹突出。

10)培养人才,成绩卓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嘉奖或记功外另外予以不同金额的奖金:

1)使公司免受或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3)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4)在工作中致力于研发或技术/管理革新,为公司取得技术诀窍或发明专利的。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特别突出。

6)在争取项目等方面以及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

7)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使公司取得显著效益的。

8)制止违纪行为,对维护制度和正常的工组秩序有显著功绩。

6、连续服务奖

1)对连续忠实为公司服务,不断作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长期服务,鼓励人员留下工作。所有全日制员工(不包括临时工),在完成下述工作年限后可以得到连续服务奖:

工作每满(增加)5年服务期,可以获得相应的连续服务奖,即5年,10年,15年,

依此类推。

2)合格的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索取熙可公司连续服务奖目录,从中挑选一种奖品。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签发连续服务奖合格通知书。

3)每年找一个特殊场合颁发连续服务奖。具体时间另定,通常是十二月。

四、惩戒

1、惩戒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扣发奖金

1)警告:初次违反规章,情节轻微。

2)记过:初次违反规章情节较重,或者警告后继续再犯,一般不良影响。

3)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初次违反规章情节严重,或者处分后继续再犯,有较大不良影响。

4)扣发奖金可单独使用亦可配合其他处分手段使用;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奖金工资分为:50元、100元、200元、200元至2000元。

以上各类处分都将作为一个年度内相关项目评估为2分或1分的依据(具体见PMS制度的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可扣发100元奖金

1)对于关键质量控制点,未按SOP要求操作,出现“一般不合格项”。

2)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导致本部门发生问题影响工作。

3)故意隐瞒工作失误或错误,造成轻微不良影响。

4)在公司流传流言蛮语,情节轻微的。

5)工作经常懈怠、拖拉,贻误工作。

6)无正当理由,初次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或指挥。

7)无正当理由,初次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总结或者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计划、任务或者其他上级下达指示。

8)无正当理由,初次没有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培训或者其他活动,对工作造成轻微影响。

9)未经许可带亲戚朋友等到公司参观。

10)利用公司办公设备打印、传递、复制私人资料,利用公司电话、电脑从事私事。

11)下班后不关好水、电、门、窗、电脑或空调,未造成后果的,以及浪费水、电、文具办公用品。

12)作为主管对待下属的工作、费用报销等不做认真审核,经查属实。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可扣发50元奖金

1)作为下属工作总结、计划、费用报销等有不实情况,经查属实。

2)上班时间不佩带工作证/号牌。

3)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嬉戏,妨碍工作秩序,不听劝告的

4)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擅自内串岗聊天。

5)故意违反工作流程或操作规范,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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