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阿替普酶使用说明书
阿替普酶药物说明优秀版

药理学特性l
❖ 本品的活性成分是一种糖蛋白,可直接激活纤 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当静脉给予时,本品在循 环系统中表现出相对非活性状态。一旦与纤维蛋 白结合后,本品被激活,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 溶酶,导致纤维蛋白降解,血块溶解。
药代动力学I
❖ 本品可从血循环中迅速清除,主要经肝脏代谢 (血浆清除率550~680毫升/分钟)。相对血浆0L 半衰期(Tln0【)是4~5分钟。这意味着20分钟后, 血浆中本品的含量不到最初值的l0%。周边室的 残留量,其13半衰期约为40分钟。
药பைடு நூலகம்(见剂量和用法)。 ❖ . 对于症状发生6~12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3小时给药
法(见剂量和用法) ❖ 本品已被证实可降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30天死亡率。 ❖ 2 血流不稳定的急性大面积肺栓塞 ❖ 可能的情况下应借助客观手段明确诊断,如肺血管造影或
非侵入性手段如肺扫描等。尚无证 ❖ 据显示对与肺栓塞相关的死亡率和晚期发病率有积极作用。 ❖ 3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 必须预先经过恰当的影像学检查排除颅内出血之后.在急
用法和用量
❖ 应在症状发生后尽快给药。按以下指导剂量给 药。无菌条件下将一小瓶爱通立干粉(10、20、 或50毫克)用注射用水溶解为l毫克/毫升或2毫克 /毫升的浓度。
❖ 使用爱通立20毫克或50毫克包装中的移液套管完 成上述稀释工作。如果是爱通立10毫克,则使用 注射器。
适应症l
❖ 1 急性心肌梗死 ❖ . 对于症状发生6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90分钟加速给
药)治疗手段以控制血压 ❖ . 血糖低于/L(50 m9/d l)或高于/L(400m9/dl) ❖ 本品不适用于l8岁以下及80岁以上的急性脑卒中患者。
注意事项
注射用阿替普酶使用说明介绍模板(德国进口)之欧阳化创编

注射用阿替普酶使用说明书(德国进口)中文名:注射用阿替普酶商品名:爱通立曾用名:艾通立英文名:Actilyse化学名称:Plasminogen activator (human tissue-type protein moiety)分子式:CHNOPS分子量:C2569H3894N746O781S40活性成份:阿替普酶Alteplase (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rt-PA))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粉末,无嗅。
除活性成分外,还含有以下辅料:精氨酸、磷酸、吐温80及注射用水。
2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20毫克活性成分(干粉总重933毫克)的小瓶及一个内装2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5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50毫克活性成分(干粉总重2333毫克)的小瓶及一个内装5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作用机理:本药的活性成分是一种糖蛋白,可直接激活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
当静脉给予时,本品在循环系统中表现出相对非活跃状态,一旦与其纤维蛋白结合后,本品被激活,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导致纤维蛋白降解,血块溶解。
心肌梗死的研究:在一项入选了40000多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研究(GUSTO)中,治疗组给予100毫克本品90分钟滴注,静脉滴注肝素辅助治疗,30天死亡率为6.3% ;对照组予以150万单位链激酶60分钟滴注,辅以皮下或静滴肝素对比,其30天死亡率为7.3%。
同时本品治疗的患者溶栓后60分钟和90分钟的血管再通率高于链激酶治疗的患者。
在180分钟及以后时间的血管再通率2组没有差异。
本品治疗的患者比未经溶栓治疗的患者30天死亡率低。
与未经溶栓疗法的患者相比,本品治疗的患者总体心室功能及局部心肌壁运动功能受损较轻。
一项安慰剂对照试验(LATE)表明,发病后6-12小时内给予治疗,经本品100 mg 3小时治疗的患者30天死亡率比对照组低。
对于某些出现明显心肌梗死症状的病例,发病后24小时内的溶栓治疗也有益处。
爱通立说明书

药品名称爱通立?药品类型处方药、医保工伤用药用途分类纤维蛋白溶解药成份活性成份:注射用阿替普酶。
辅料:精氨酸、磷酸、吐温80及注射用水。
性状白色至类白色冻干粉末,无嗅。
适应症1.急性心肌梗死- 对于症状发生6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90分钟加速给药法(参见【用法用量】)。
- 对于症状发生6-12小时以内的诊断明确的患者,采取3小时给药法(见【用法用量】)。
本品已被证实可降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30天死亡率。
2.血流不稳定的急性大面积肺栓塞可能的情况下应借助客观手段明确诊断,如肺血管造影或非侵入性手段如肺扫描等。
尚无证据显示对与肺栓塞相关的死亡率和晚期发病率有积极作用。
3.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必须预先经过恰当的影像学检查排除颅内出血之后,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症状发生后的3小时内进行治疗。
用法用量应在症状发生后尽快给药。
按以下指导剂量给药。
无菌条件下將一小瓶爱通立干粉(10、20或50毫克)按照下列表格所示用注射用水溶解为1毫克/毫升或2毫克/毫升的浓度。
使用爱通立20毫克或50毫克包装中的移液套管完成上述溶解操作。
如果是爱通立10毫克,则使用注射器。
爱通立规格 10毫克 20毫克 50毫克终浓度为加入干粉中的注射用水体积(毫升)a)1mg/ml 10 20 50b)2mg/ml 5 10 25配制好的溶液应通过静脉给药。
配制的溶液可用灭菌生理盐水(0.9%)进一步稀释至0.2毫克/毫升的最小浓度。
但是不能继续使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用碳水化合物注射液如葡萄糖对配制的溶液作进一步稀释。
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既不能用于同一输液瓶也不能应用同一输液管道(肝素亦不可以)。
有关制备和处置的更多实践指导见【贮藏】和【配伍禁忌】。
在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爱通立的经验还很有限。
本品禁忌用于治疗儿童和青少年中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见【禁忌】)。
1.心肌梗死a) 对于在症状发生6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90分钟加速给药法:体重在65公斤以下的患者,给药总剂量应按体重调整,见下表。
阿替普酶应用说明

阿替普酶应用说明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rt-PA_阿替普酶,本品的活性成分是一种糖蛋白,可直接激活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
当静脉给予时,本品在循环系统中表现出相对非活性状态(特异性)。
一旦与纤维蛋白结合后,本品被激活,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导致纤维蛋白降解,血块溶解。
本品可从血循环中迅速清除,主要经肝脏代谢半衰期短是4~5分钟。
这意味着20分钟后,血浆中本品的含量不到最初值的l0%。
周边室的残留量,其13半衰期约为40分钟。
应在症状发生后尽快给药。
按以下指导剂量给药。
无菌条件下将一小瓶爱通立干粉(20、或50mg)用注射用水溶解为lmg/ml或2mg/ml的浓度。
使用爱通立20mg或50mg包装中的移液套管完成上述稀释工作。
治疗必须由神经科医师进行(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推荐剂量为0.9毫克/公斤体重(最大剂量为90毫克),总剂量的10%先从静脉推入,剩余剂量在随后60分钟持续静脉滴注。
治疗应在症状发作后的3小时内开始最常见不良反应是出血,与溶栓治疗相关的出血可分成二种类型:一表面出血,常为穿刺部位或血管损伤处出血。
一内出血,为胃肠道、泌尿道、中枢神经或实质脏器出血。
有潜在的出血危险尤其是脑出血,则应停止溶栓治疗。
入100ml建立静脉通道,根据医嘱按0.9mg/kg总剂量,严格掌握药物的时间、剂量、方法,生理盐水1小时内静脉滴完。
2.由于rt-PA的半衰期为20-30分钟,做到药液现用现配。
用药注意事项:■用药前嘱病人解小便■药品应放冰箱冷藏、避光保存■药液应现配现用■保证药物的剂量、用法正确■保证药物在规定时间内输注■加强巡视、用输液泵计算滴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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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阿替普酶使用说明书(德国进口)中文名:注射用阿替普酶商品名:爱通立曾用名:艾通立英文名:Actilyse化学名称:Plasminogen activator (human tissue-type protein moiety)分子式:CHNOPS分子量:C2569H3894N746O781S40活性成份:阿替普酶Alteplase (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 (rt-PA))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粉末,无嗅。
除活性成分外,还含有以下辅料:精氨酸、磷酸、吐温80及注射用水。
2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20毫克活性成分(干粉总重933毫克)的小瓶及一个内装2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5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50毫克活性成分(干粉总重2333毫克)的小瓶及一个内装5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作用机理:本药的活性成分是一种糖蛋白,可直接激活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
当静脉给予时,本品在循环系统中表现出相对非活跃状态,一旦与其纤维蛋白结合后,本品被激活,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导致纤维蛋白降解,血块溶解。
心肌梗死的研究:在一项入选了40000多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研究(GUSTO)中,治疗组给予100毫克本品90分钟滴注,静脉滴注肝素辅助治疗,30天死亡率为6.3% ;对照组予以150万单位链激酶60分钟滴注,辅以皮下或静滴肝素对比,其30天死亡率为7.3%。
同时本品治疗的患者溶栓后60分钟和90分钟的血管再通率高于链激酶治疗的患者。
在180分钟及以后时间的血管再通率2组没有差异。
本品治疗的患者比未经溶栓治疗的患者30天死亡率低。
与未经溶栓疗法的患者相比,本品治疗的患者总体心室功能及局部心肌壁运动功能受损较轻。
一项安慰剂对照试验(LATE)表明,发病后6-12小时内给予治疗,经本品100 mg 3小时治疗的患者30天死亡率比对照组低。
对于某些出现明显心肌梗死症状的病例,发病后24小时内的溶栓治疗也有益处。
【正式版】阿替普酶药物说明PptPPT资料

❖ 2 血流不稳定的急性大面积肺栓塞 一 最近(10天内)曾进行有创的心外按压、分娩或非压力性血管穿刺(如锁骨下或颈静脉穿刺)
治疗应在症状发作后的3小时内开始。
如治果疗是 缺爱血❖通性立脑可卒10中毫能时克的,的补则充使情注用意注况事射项器下:。 应借助客观手段明确诊断,如肺血管造影或 本品已被证实非可降侵低急入性心性肌梗手死患段者30如天死肺亡率扫。 描等。尚无证
药)治疗手段以控制血压 ❖ . 血糖低于/L(50 m9/d l)或高于/L(400m9/dl) ❖ 本品不适用于l8岁以下及80岁以上的急性脑卒中患者。
❖ 如果有潜在的出血危险尤其是脑出血,则应停止溶栓治疗。因本品的半衰期 短,对凝血系统影响轻微,所以一般不必给予凝血因子。大多数出血患者, 可经中断溶栓和抗凝治疗,扩容及人工压迫损伤血管来控制出血。如在出血 发生的4小时内已使用肝素,则应考虑使用鱼精蛋白。对于少数使用保守治 疗无效的患者,可输注血制品,包括冷沉淀物,新鲜冻干血浆和血小板,每 次使用后应做临床及实验室的再次评估。纤维蛋白原水平为l克/升时可输注 冷沉淀物。抗纤维蛋白溶解剂可作为最后一种治疗选择。具有同类药理学活 性物质的不良反应
阿替普酶药物说明Ppt
药理学特性l
❖ 本品的活性成分是一种糖蛋白,可直接激活纤 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当静脉给予时,本品在循 环系统中表现出相对非活性状态。一旦与纤维蛋 白结合后,本品被激活,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 溶酶,导致纤维蛋白降解,血块溶解。
药代动力学I
❖ 本品可从血循环中迅速清除,主要经肝脏代谢( 血浆清除率550~680毫升/分钟)。相对血浆0L 半衰期(Tln0【)是4~5分钟。这意味着20分钟后 ,血浆中本品的含量不到最初值的l0%。周边室 的残留量,其13半衰期约为40分钟。
rt-PA(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程序及注意事项

rt-PA静脉溶栓治疗程序1、rt-PA用法及用量推荐剂量为0.9 mg/kg,最大剂量为90mg。
总剂量的10%先从静脉推入,剩余的90%在随后60min持续静脉滴注。
2、监测生命体征、神经功能变化。
(1)测血压q15min×2h,q30min×6h,其后q60min×16h (2)测脉搏和呼吸q1h×12h,其后q2h×12h(3)神经功能评分q1h×6h,其后q3h×18h(4)24h后每天神经系统检查A.维持血压低于185/110mmHg。
B.如果发现2次或持续性收缩压>185mmHg或舒张压>110mmHg(血压检查间隔至少10分钟),则给予拉贝洛尔10mg静注,持续1-2分钟以上(注意:如果患者有哮喘、>1度心脏传导阻滞、明显的心力衰竭或心率<50次/分,则应避免使用拉贝洛尔)。
如果血压仍>185/110mmHg,可每10~15分钟重复给药(同样剂量或剂量加倍),最大总剂量不超过150mg。
也可给予乌拉地尔25mg缓慢静注(注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主动脉峡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的患者禁用静脉注射)。
如果血压仍>185/110mmHg,可重复给药(间隔至少为5分钟),最大总剂量不超过50mg。
在静脉注射后,为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
液体按下列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静脉输液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或含0.9%的氯化钠的右旋糖苷40;如用输液泵,将20ml注射液(=100mg乌拉地尔)加入输液泵中,再稀释至50ml。
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4mg/ml乌拉地尔。
输液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
初始输液速度可达2mg/分,维持给药速度为9mg/小时。
C.如果初始血压>230/120mmHg并且拉贝洛尔或乌拉地尔疗效不佳,或初始舒张压>140mmHg,则:以0.5µg/kg/min开始静点硝普钠,根据治疗反应逐渐调整剂量,最大剂量可达10µg/kg/min,以控制血压<185/110mmHg,并考虑持续性血压监测。
阿替普酶药物说明

性缺血性脑卒中症状发作后的3小时内进行治疗。
5
cardiogenic shock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 治疗必须由神经科医师进行(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推 荐剂量为0.9毫克/公斤体重(最大剂量为90毫克),总剂 量的10%先从静脉推入,剩余剂量在随后60分钟持续静 脉滴注。
重组人组织纤维蛋 白溶酶原激活剂 (rt-PA)
1
cardiogenic shock
药理学特性l
❖ 本品的活性成分是一种糖蛋白,可直接激活纤 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当静脉给予时,本品在循 环系统中表现出相对非活性状态。一旦与纤维蛋 白结合后,本品被激活,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 溶酶,导致纤维蛋白降解,血块溶解。
由于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增加,在本品溶栓后的24 小时内不得使用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治疗。
13
妊娠与哺乳妇女用药 cardiogenic shock
❖ 妊娠和哺乳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非常有限。对于 急性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应权衡收益与潜在危险。
❖ 静脉给予药理上的有效剂量对妊娠动物无致畸作 用。每天按超过3毫克/公斤体重给药,可诱发 家兔胚胎毒性反应(胚胎死亡、发育迟滞)。剂量 超过每日10毫克/公斤体重,对大鼠围产期发育 或生殖参数没有影响。目前尚不知晓爱通立是否 能够泌入乳汁。
2
cardiogenic shock
药代动力学I
❖ 本品可从血循环中迅速清除,主要经肝脏代谢 (血浆清除率550~680毫升/分钟)。相对血浆0L 半衰期(Tln0【)是4~5分钟。这意味着20分钟后, 血浆中本品的含量不到最初值的l0%。周边室的 残留量,其13半衰期约为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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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阿替普酶使用说明书(德国进口)中文名:注射用阿替普酶商品名:爱通立曾用名:艾通立英文名:Actilyse化学名称:Plasminogen activator (human tissue-type protein moiety)分子式: CHNOPS分子量: C2569H3894N746O781S40活性成份: 阿替普酶 Alteplase (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rt-PA)):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粉末,无嗅。
除活性成分外,还含有以下辅料:精氨酸、磷酸、吐温80及注射用水。
2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20毫克活性成分(干粉总重933毫克)的小瓶及一个内装2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5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50毫克活性成分(干粉总重2333毫克)的小瓶及一个内装5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本药的活性成分是一种糖蛋白,可直接激活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
当静脉给予时,本品在循环系统中表现出相对非活跃状态,一旦与其纤维蛋白结合后,本品被激活,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导致纤维蛋白降解,血块溶解。
心肌梗死的研究:在一项入选了40000多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研究(GUSTO)中,治疗组给予100毫克本品90分钟滴注,静脉滴注肝素辅助治疗,30天死亡率为% ;对照组予以150万单位链激酶60分钟滴注,辅以皮下或静滴肝素对比,其30天死亡率为%。
同时本品治疗的患者溶栓后60分钟和90分钟的血管再通率高于链激酶治疗的患者。
在180分钟及以后时间的血管再通率2组没有差异。
本品治疗的患者比未经溶栓治疗的患者30天死亡率低。
与未经溶栓疗法的患者相比,本品治疗的患者总体心室功能及局部心肌壁运动功能受损较轻。
一项安慰剂对照试验(LATE)表明,发病后6-12小时内给予治疗,经本品100 mg 3小时治疗的患者30天死亡率比对照组低。
对于某些出现明显心肌梗死症状的病例,发病后24小时内的溶栓治疗也有益处。
肺栓塞的研究:急性大面积肺栓塞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使用本品溶栓,可迅速缩小血栓,并降低肺动脉压。
无死亡率的资料。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研究:在2项美国试验(NINDS A/B)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本品预后良好(无功能缺陷或轻微功能缺陷)的患者比例明显增高。
在2个欧洲试验和另外1个美国试验中未能证实上述发现,然而在这后3个试验中,大部分患者未能在脑卒中发作的3小时内接受治疗。
随后的分析表明在脑卒中发作3小时内接受本品治疗的疗效是肯定的。
尽管严重的和致命性的颅内出血的风险增高,但与安慰剂相比,预后良好的差值为%(95%可信区间为)。
此数据无法给出关于治疗对死亡率影响的确切结论。
然而总体来说,如果在卒中症状发作的3小时内给予本品且遵循本说明书描述的各注意事项,应用本品的收益还是大于可能的风险的。
随后进行的对所有临床数据的分析显示,与症状发作3小时内就给予本品治疗的患者相比,在症状发作3小时后(3-6小时)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疗效差,而且风险增高,这导致其收益/风险比值落在原来0-3小时内可接受的值以外。
由于本品具有纤维蛋白相对特异性,100毫克的本品可能导致循环中纤维蛋白原在4小时内减少至60%左右,但一般24小时后可恢复到80%以上。
4小时后纤溶酶原和α-2-抗纤溶酶分别减少至20%和35%左右,24小时后可恢复到80%以上。
只有少数患者出现明显的较长时间的循环纤维蛋白原水平下降。
:在大鼠和南美猴的亚急性毒理研究中,未发现其它预期之外的不良反应。
致突变试验中未发现有致突变倾向。
: 本品可从血循环中迅速清除,主要经肝脏代谢(血浆清除率550-680)是4~5分钟,这意味着20分毫升/分钟)。
相对血浆α半衰期(T1/2α钟后,血浆中本品的含量不到最初值的10%。
周边室的残留量,其β半衰期为40分钟。
:急性心梗、血流不稳定的急性大面积肺栓塞、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溶栓治疗。
急性心肌梗死:对于症状发生6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90分钟加速给药法(参见用法用量);对于症状发生6-12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3小时给药法(参见用法用量)。
本品已被证实可降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30天死亡率。
血流不稳定的急性大面积肺栓塞:可能的情况下应借助客观手段明确诊断,如肺血管造影或非侵入性手段如肺扫描等。
尚无证据显示对与肺栓塞相关的死亡率和晚期发病率有积极作用。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必须预先经过恰当的影像学检查排除颅内出血之后,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症状发作后的3小时内进行治疗。
:心梗发病6 hr内:采取90分钟加速给药法。
静推15 mg,其后30分钟内静滴50 mg,剩余的35 mg在60分钟内静滴,直至最大剂量达100 mg。
心梗发病6-12 hr :采取3小时给药法。
静推10 mg,其后1 hr内静滴50 mg,剩余的按10 mg/30分钟,至3小时末静滴完毕,直至最大剂量达100 mg。
体重< 65 kg患者,给药总剂量不应超过 mg/kg。
肺栓塞:应在2 hr内给予100 mg,10 mg在1-2分钟内静推,90 mg在2 hr内静滴。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在卒中症状发作后的3 hr内尽快给予 mg/kg,最大剂量为90 mg。
先将剂量的10%静脉推入,剩余剂量在1 hr内静滴。
(详见说明书)应在症状发生后尽快按以下指导剂量给药。
无菌条件下将一小瓶爱通立干粉(10、20或50毫克)用注射用水溶解为1毫克/毫升或2毫克/毫升的浓度。
使用爱通立20毫克或50毫克包装中的移液套管完成上述溶解操作。
如果是爱通立10毫克,则使用注射器。
10 毫克规格:加入干粉中注射用水10毫升,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加入干粉中注射用水5毫升,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
20 毫克规格:加入干粉中注射用水20毫升,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加入干粉中注射用水10毫升,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
50 毫克规格:加入干粉中注射用水50毫升,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加入干粉中注射用水25毫升,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
配制好的溶液应通过静脉给药。
配制的溶液可用灭菌生理盐水%)进一步稀释至毫克/毫升的最小浓度。
心肌梗死:对于在症状发生6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90分钟加速给药法:15 mg静脉推注,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15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毫升。
随后30分钟持续静脉滴注50 mg,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50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25毫升。
剩余35 mg于60分钟持续静脉滴注,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35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毫升。
直至最大剂量达100 mg。
体重在65公斤以下的患者,给药总剂量应按体重调整,具体如下:15 mg静脉推注,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15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毫升。
然后按毫克/公斤体重的剂量持续静脉滴注30分钟(最大剂量50毫克),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毫克/公斤体重,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毫克/公斤体重。
剩余的按毫克公斤/体重的剂量持续静脉滴注60分钟(最大剂量35毫克),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毫克/公斤体重,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毫克/公斤体重。
对于在症状发生6-12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3小时给药法:10 mg静脉推注,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10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5毫升。
其后1小时持续静脉滴注50 mg,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50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25毫升。
剩余剂量每30分钟静脉滴注10毫克,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10毫升/30分钟,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5毫升/30分钟。
至3小时末滴完,最大剂量为100 mg。
体重在65公斤以下患者,给药总剂量不应超过 mg/kg体重。
本品最大剂量为100毫克。
辅助治疗:症状发生后尽快给予阿司匹林,并在心肌梗死发生后的第1个月内持续给药。
推荐剂量为160 - 300 mg/天。
同时给予肝素24小时或更长时间(加速给药法中至少应伴随给药48小时)。
建议在溶栓治疗前静脉注射5000国际单位,然后以1000国际单位/小时持续静脉滴注。
肝素剂量应根据反复测定的aPTT值调整,aPTT值应为用药前的 - 倍。
肺栓塞:本品100 mg应持续2小时静脉滴注。
最常用的给药方法为:10 mg在1-2分钟内静脉推注,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10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5毫升。
90 mg在随后2小时持续静脉滴注,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90毫升,或终浓度为2毫克/毫升的溶液45毫升。
体重不足65公斤的患者,给药总剂量不应超过 mg/kg体重。
辅助治疗:静滴本品后,当aPTT值低于正常上限2倍时,应给予(或再次给予)肝素。
静滴肝素剂量应根据aPTT值调整,aPTT值应为用药前的倍。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必须由神经科医师进行(参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推荐剂量为 mg/kg体重(最大剂量为90 mg)。
总剂量的10%先从静脉推入,剩余剂量在随后60分钟持续静脉滴注。
治疗应在症状发作后的3小时内开始。
辅助治疗:在症状发生的最初24小时内,此治疗方案与肝素和阿司匹林合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系统研究。
在本品治疗后的24小时以内应避免使用阿司匹林或静脉给予肝素。
若给予肝素以防治其它症状(如防止深静脉栓塞发生),则剂量不得超过10000国际单位,并由皮下注射给药。
:尽管本品具有相对纤维蛋白特异性,但过量后仍会出现显着的纤维蛋白原及其它凝血因子的减少。
大多数情况下,停用本品治疗后,生理性再生足以补充这些因子。
然而,如发生严重的出血,建议输入新鲜冻干血浆或新鲜全血,如有必要可使用合成的抗纤维蛋白溶解剂。
:本品不可用于有高危出血倾向者,如已知出血体质;口服抗凝药,如华法令;目前或近期有严重的或危险的出血;已知有颅内出血史或疑有颅内出血;疑有蛛网膜下腔出血或处于因动脉瘤而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状态;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史或创伤史(如肿瘤、动脉瘤以及颅内或椎管内手术);最近(10天内)曾进行有创的心外按压、分娩或非压力性血管穿刺(如锁骨下或颈静脉穿刺);严重的未得到控制的动脉高血压;细菌性心内膜炎或心包炎;急性胰腺炎;最近3个月有胃肠溃疡史、食管静脉曲张、动脉瘤或动脉/静脉畸形史;出血倾向的肿瘤;严重的肝病,包括肝功能衰竭、肝硬变、门静脉高压(食管静脉曲张)及活动性肝炎;最近3个月内有严重的创伤或大手术。
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时的补充禁忌:有脑卒中史。
治疗急性肺栓塞时的补充禁忌:有脑卒中史。
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时的补充禁忌:缺血性脑卒中症状发作已超过3小时尚未开始静脉滴注治疗或无法确知症状发作时间;开始静脉滴注治疗前神经学指征不足或症状迅速改善;经临床(NIHSS>25)和/或影像学检查评定为严重脑卒中;脑卒中发作时伴随癫痫发作;CT扫描显示有颅内出血迹象;尽管CT扫描未显示异常,仍怀疑蛛网膜下腔出血;48小时内曾使用肝素且凝血酶原时间高于实验室正常值上限;有脑卒中史并伴有糖尿病;近3个月内有脑卒中发作;血小板计数<100 × 109/L ;收缩压>185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或需要强力(静脉内用药)治疗手段以控制血压;血糖< mmol/L(50 mg/dl)或> mmol/L(400 mg/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