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成立程序及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06•【文号】银监办发[2004]326号•【施行日期】2004.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其他金融机构监管,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2006)(发布日期:2006年2月5日,实施日期:2006年2月5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26号2004年12月6日)各银监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已于9月1日开始实施。
为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市场准入工作,现将《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一、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申请前一年末,集团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申请前一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6.集团母公司成立两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集团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指根据集团母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实现有效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
8.集团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9.集团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二)拟设财务公司的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集团公司备案细则

集团公司备案细则
根据中国境内企业集团公司备案细则,备案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集团公司,包括由多个企业组成的国有企业集团、民营企业集团、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等。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监管和管理,促进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
备案细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1.备案申请:企业集团公司应向备案管理机构递交备案申请,提供相关的备案材料和信息。
2.备案材料:备案申请材料包括企业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企业关系及管理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3.备案条件:企业集团公司备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组织结构完备、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达到一定的资产总额或者经营收入水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4.备案程序:备案管理机构对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备案条件,备案管理机构将予以备案,并颁发备案证书。
5.备案效力:备案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企业集团公司必须按照备案证书的规定进行运营和管理。
备案管理机构有权对备案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不履行备案义务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对企业集团备案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备案细则还需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关于进一步规范决策会议议案合法合规审核的指导意见》(xx股份法务〔2016〕79号)、《xx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xx股份法务〔2016〕150号)及《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规章制度是公司为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奖惩而制定的各种办法、规定和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根据规范内容及决策程序主体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由股东决定的公司根本管理制度。
二级规章制度是指规范公司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成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法律合规管理、审计工作、综合管理等由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为实施以上两级规章制度而制定的规范具体业务管理工作由经理层制定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准则等;(二)稳定与时效性兼顾原则:规章制度应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原则: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应符合企业管理实际,可执行能操作,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四)统筹兼顾原则:注意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2023年新公司组建筹备方案

2023年新公司组建筹备方案新公司组建筹备方案篇一一、组建物业公司的目的:1、遵循“以人为本,以客为先”的管理理念和诚信、周到、全程、真情演绎“精心管理,全心呵护”的服务理念。
以“为客户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满足和超越社会、客户对物业管理不断再增长的需求”为企业使命,形成“团结、务实、严谨、高效”的企业作风。
2、建立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精业务、肯奉献、高素质、服务优的物业管理队伍。
树立八个意识:集体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成本意识、效益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创优意识。
具备八心:安心、事业心、责任心、诚心、细心、信心、耐心、爱心。
制定设备、设施养护计划,使物业“保值”、“增值”。
根据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来制定不同阶段的养护计划,结合设备、设施特性,以日常养护为基础,维护好所有的设备、设施,确保日常的正常运转。
3、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主交流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围绕业主举办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展现具有特色的开发公司企业文化和物业管理的新理念,增进与业主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赢得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
二、组建物业公司的思路(一)、组建前准备1、拟定物业公司名称2、拟定注册资本3、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4、拟定经营范围(二)、物业管理公司的组建条件1、企业名称的确定;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5、公司章程;6、公司从业人员。
(三)、物业公司的设立程序在组建条件具备以后,申请物业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写出申请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报告,连同相关申请资料送交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批。
收到核发的批准文件后,再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对外营业,并按规定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资质备案和资质等级证书,还要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手续。
(四)、物业企业资质申报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后,按照规定申报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1) 资质一级企业:注册资本500 万元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 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规定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集团公司备案细则范文(三篇)

集团公司备案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集团公司是由若干独立业务实体组成的,通过集中管理和资源整合,实现协同发展的组织形式。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在此制定备案细则。
二、备案内容:1. 集团公司的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等基本情况;2. 集团公司的管理架构和组织机构,包括总部和子公司的职能和权限划分;3. 集团公司的运营模式和经营范围;4. 集团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5. 集团公司内部的协作机制和决策程序;6.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合作机制;7.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作规则;8. 集团公司的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措施;9. 集团公司的业绩考核和风险评估体系;10. 集团公司的员工和薪酬管理政策;11. 集团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12. 集团公司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三、备案程序:1. 由集团公司总部负责起草备案细则;2. 将起草好的备案细则提交给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批准;3. 完成董事会审批后,将备案细则公示并告知所有子公司;4. 子公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对备案细则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给集团公司总部;5. 集团公司总部将修改意见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备案细则;6. 完成备案细则的最终版本后,将备案细则归档并备案。
四、备案细则的执行和变更:1. 集团公司各级组织和员工要严格按照备案细则执行;2. 如有需要修改备案细则,需经过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并按照备案程序进行变更;3. 变更后的备案细则要及时告知所有子公司,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以上为集团公司备案细则的范本,具体细则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集团公司备案细则范文(二)尊敬的领导:感谢您给予我们的工作指导,根据您的要求,我们编写了集团公司备案的细则范文,供您参考。
一、备案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集团公司的运作,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合规性执行,我们制定了集团公司备案细则。
该细则的依据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保障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的合规性与稳健性,规范投资活动,减少投资风险、保障企业利益。
特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三、投资决策的程序1. 投资决策的种类•我司内部投资决策•合资决策•外部投资决策2. 投资决策的程序1.审核前期工作在任何投资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各方面的风险评估和投资环境分析,以确保投资的可行性和稳健性。
2.决策委员会的设立设立一个由总经理、财务和法务部门的成员组成的决策委员会,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投资建议的提交投资建议书必须经过审批委员会审批并且批准。
4.投资决策的返回在委员会通过决策后,必须签署一份投资决策书,以保持决策的文件化和流程化,以便日后的监督和审查。
5.投资后的管理对于所有的投资,必须制定一个管理计划,以便监督和审查每个投资的进展情况,包括盈利情况和风险评估。
四、投资风险控制1.投资风险预测在所有的投资决策中,必须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投资风险管理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我们资金的安全和我们的利益。
3.投资风险审计每个投资都必须进行定期的审计,以确保本制度能在投资后的所有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投资决策不受影响。
2.如果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其他变化,这些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可以通过决策委员会进行调整或修订。
3.每一个投资或决策都需要经过公司的总经理、法务、财务等各部门的审批并签字认可。
4.对于公司未经批准或未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投资,责任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结论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将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明确的指导和结构,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是建设总体合规的公司的重要一环。
申请联营分公司条件
联营分公司成立须知第一条申办联营分公司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联营分公司应该有100平方米固定的工作场所,用于办公、接待、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整理等。
2.联营分公司应该有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施工业绩。
3.联营分公司应该有能够适应分公司运行的流动资金。
其注册资本金达到三级标准的20%。
4.联营分公司应该有能够开展项目的施工队伍及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建造师3人,财务人员2人,QHSE专管人员1人,工程技术人员3人。
5.联营分公司应该有满足主项资质要求的施工设备。
6.联营分公司应该有交纳15万元风险抵押金和5万元用印保证金的能力。
年度工作中,集团公司对未违纪的联营分公司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按照银行利率支付利息,抵押利息在联营分公司管理费中抵扣。
7.联营分公司应该有将其所属设备资产注入集团公司,增加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意愿。
第二条联营分公司的建立。
1.拟建联营分公司需填写《辽宁鹤城建设集团联营分公司申请表》(见附表1、2、3)。
填写申请表后,工程事业公司组织相关部室对拟成立的联营分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工程事业公司将调研结果整理形成报告,报请集团公司及相关领导进行审批。
审批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董事会研究决定。
2.审批通过后,拟建联营分公司向集团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和用印保证金,拟建联营分公司启动筹建程序。
联营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成立的注册备案工作,集团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派专人配合。
3.联营分公司注册登记后,分公司所有正本原件上交到工程事业公司备案。
证件备案后方可给予联营分公司办理银行开户业务。
第三条联营分公司财务经营管理。
1.联营分公司财务业务。
(1)在集团公司授权下,联营分公司可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账户的流动资金归联营分公司自行控制。
联营分公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设立银行账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联营分公司资格。
集团公司对违纪的联营分公司开户行账户具有冻结权力。
国有集团公司章程
国有集团公司章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团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第三章集团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章集团公司出资人、注册资本第五章党组织第六章集团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出资人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总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七章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八章劳动人事第九章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及利润分配第十章集团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一章集团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依法接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市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集团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在市财政有关公交事业专项补贴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市国资委规定办理。
集团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文件,进行民商事活动,参与诉讼和仲裁等程序。
2024年集团公司备案细则
2024年集团公司备案细则____年集团公司备案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集团公司备案工作,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集团公司备案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备案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依法实施。
第四条集团公司备案机构负责具体的备案工作,并管理备案信息的登记、存档和公示。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集团公司备案义务,配合备案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集团公司备案的条件第六条集团公司备案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一)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二)具备独立决策的能力;(三)具备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四)具备足够的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五)符合相关行业的准入条件。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当向备案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集团公司备案申请表;(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三)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情况;(四)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来源;(五)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和审计机构情况;(六)其他备案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集团公司备案的程序第八条集团公司备案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备案申请:集团公司应当向备案机构递交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二)备案审核:备案机构应当对集团公司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备案决定:备案机构经审核合格后,向集团公司发出备案决定书,确认备案的结果;(四)备案公示:备案机构应当将备案信息及备案决定进行公示,确保备案结果的透明和公正;(五)备案监管:备案机构应当对已备案的集团公司进行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其经营状况和合规情况。
第九条集团公司备案机构应当在集团公司递交备案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并在备案决定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公示。
第四章集团公司备案的效力第十条集团公司备案决定书是备案机构对集团公司备案结果的正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是以控股公司为核心,通过持股或其它形式,控制或影响多个子公司的企业联合组织,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公正公平、有效运行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部门、职能部门等组织单位。
第五条董事会是集团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包括决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审议公司重要事项等。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设立,负责具体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设立子公司时,应制定子公司章程,明确其组织结构、职责、权利义务等。
第三章职权责任第九条董事会是集团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审议和决定公司发展战略、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等。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公司地位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主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方向。
第十二条部门、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具体业务的开展和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制定的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子公司负责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利润。
必须遵守母公司的管理要求,不得擅自决策。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制定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内部管理标准,明确各部门、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经营计划开展业务活动,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发现并纠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经济管理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合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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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成立程序及要求 依据1992年5月,国家工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 院生产办 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该文件规定: 第二条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由一个大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为核心 组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任何组织和个 人不得使用企业集团名称。 第三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 集团核心可以是一个大型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是一个资本雄 厚的控股公司。 (二) 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 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 (三) 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 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 业之间应建立资产控股关系。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与半紧密层 企业之间,应逐步发展资产的联结纽带。 (四)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 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是一个全民 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 此后又制定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此文件规定: 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 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 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 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 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 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 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 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 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 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 1亿元人民币以 上; (三)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目前所知集团 最低标准是:
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 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
(二) 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 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
(三) 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 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 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现 代服务业”
包括: (1) 生产服务业,即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 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商务服务业;
(2) 新兴服务业,包括信息服务业、大文化产业、旅游业、房 地产业;
(3) 传统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居民服务业。 从产品的研发、制造乃至销售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 规模大、人数众多、范围广、产品工序复杂,为便于管理,按照 产品形成的过程特点分成多个不同的部门来管理,这些部门可能 大多数没有法人资格, 隶属于一个企业,行政上归一个企业管辖。
这个企业就是集团公司,其构架上和一般的公司差别不大,与一 般公司区别主要在于人数的多寡。 一、 集团应具备条件 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 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家子公司; 2、 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 1亿元人 民币以上; 3、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 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 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 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登记管辖 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 收费标准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二、 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 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 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 《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三、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 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 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 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 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 字样; 4、 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 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 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依照《企业集团登 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 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 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 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 《指定(委托)书》。 四、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 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 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 《指定(委托)书》; 7、 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 2、 《企业集团登记证》; 3、 《指定(委托)书》; (三)企业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集团章程
发 生变化 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 2.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 《指定(委托)书》。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
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
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 书》。
五、集团公司年检的基本程序 1、 企业于1月I日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领年检报告 书,于3月1 5日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报告书和 其他有关年检所需材料。
2、 1月1日一 3月1 5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审核年 检材料阶段;3月15日一 4月30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年 检材料阶段。 3、年检通过的企业须交纳50元人民币年检费(如当年已作过变 更登的企业可不交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加 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
4、年检程序结束,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一、集团公司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 15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按期报送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 可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
二、集团公司核准登记 (一)受理 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提交的上述文件、 证件和填报的 登记注册书齐备后,登记主管机关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沖查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企业集团核心企业的申请登记后, 应审查核心 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 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三)核准 登记主管机关经过审查和核实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及其施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 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等的规定,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 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
(四)发照 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 登记主管机关应分别颁发有关证照, 并 及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领取证照,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 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