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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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1日15:21

来源:《求是》期号:2006.9作者:汪光焘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民主要依靠自己力量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得到增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2%的农户自发建房。2004年底,全国村庄人均住房面积达27.9平方米。二是村庄的综合防灾能力明显增强。在加强对农民建房指导的同时,一些地区通过实施移民建镇、工程移民、扶贫移民、牧民定居等,使村庄和农房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农村公共投入,部分地区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城市供水、公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郊区农村延伸,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有所改善,城乡联系更为紧密。四是通过实施村庄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部分地区分期、分批、集中对规模较大的村庄进行治理,建立了村庄公共设施与服务管理的新机制,明显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和精神面貌的改变。

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仍然普遍较差,与城市相比总体上仍然十分落后。一是建设乱。大多数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缺乏规划引导。沿公路建房,居住点分布散乱,建新屋不拆旧宅,形成“空心村”,有的盲目模仿城市建小区,村庄建设用地浪费较大。建筑风格缺乏当地乡村特色。东部地区有些村庄基础设施不配套,污染加重,生态环境恶化。中西部地区农民改建住房逐渐增多,有的在重复东部地区的老路。二是饮水难。北方地区不少村庄严重缺水,东部地区部分农村出现水质性缺水,村庄集中供水设施缺乏,许多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三是环境差。农民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村内土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每年有超过2500万吨的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河流、水塘污染,严重威胁农民的身体健康。每年约1.2亿吨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沟渠、水塘成为污水池、垃圾堆放场。

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落后是多种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一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产强度的加剧,生产生活污水和废弃物大量增加,超出农村生态环境自我平衡能力。二是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不足。中国农村的传统是

农民自建房屋,村庄公共设施因陋就简,村路等设施建设一般来源于募集捐助。由于缺少公共积累,村集体没有能力投入;因村庄公共设施服务面小,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资金不愿投入;与农村发展的需要相比,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也显不足。这就使得村庄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欠账严重。三是村庄规划和管理缺位。长期以来,我国对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缺乏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加上管理缺位,使新老问题不断叠加。

为解决这些问题,扎实推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检验标准提了出来,这对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一是有利于促进农民财富积累。据测算,近年来,仅拆旧房和因灾造成的农房损毁,农民每年损失资产约350亿元。加强对农民建房规划设计的引导和服务,延长农房使用寿命,提高抗灾能力,既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需要,又能大大增加农民的财富积累。二是有利于为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创造条件。专家估计,目前每100个外出农民工就有4人回乡创业。良好的人居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回乡创业。三是有利于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公共服务,将有效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民总体素质的提高,为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打下基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应有内涵。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2%,正处在加速发展阶段。不论是当前还是将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需要重视农村发展,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城市发展过程中,“城中村”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基本被征用,虽然“城中村”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城乡分治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城中村”杂乱无章、环境恶化。因此,政府必须将“城中村”纳入城市发展中通盘考虑,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解决协调发展问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促进城乡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措施。一是有利于扩大有效需求。2004年,全国农村每百户洗衣机、电冰箱拥有量仅37.3台、17.8台,有较大发展潜力。加大对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将为农业机械、交通工具、家用电器进入农村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有利于调整城乡投资结构。政府增加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投入,能够鼓励和引导社会各

类资金投向农村,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三是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村庄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又能扩大水泥、钢材等市场需求,为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条件,更好地支撑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一些地区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践

近年来,各地在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搞好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在对部分省区市的调研中,发现他们的做法与经验有推广意义。

坚持为农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新疆是一个地震多发地区,2003年2月巴楚—伽师强烈地震后,针对当地经济水平不高,既要尽快解决灾区农民居住问题,又要提高住房抗震能力,实现农民长久安居的实际,自治区政府急灾民之所急,经过对各种造价的彩钢板结构、砖混结构、木板夹芯房进行比较试验,向农民推荐取材方便、施工简单、造价较低、符合抗震要求的木板夹芯房,县级建设部门派出技术人员巡回指导,仅7个月3.5万户灾民就建好了抗震安居房。以此为契机,该区从2004年起在全区实施农房抗震安居工程。江西省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与实际需要,以村庄整治为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先配套农民急需的道路、供水、排水等设施,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不随意拆房开路,重点治乱、治脏、治路、治水。农民负担不多,却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浙江省探索出因地制宜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平原和交通便利地区,按照“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运作;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地区,以乡镇或中心村为单元相对集中,“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深圳市渔民村在“城中村”改造中,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政府引导下,由村集体组织村民自主改造,既改变了“城中村”的面貌,又保护了原村民的长远利益。

政府帮扶,规划先行,合理引导资金与项目投向。广东省实施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省要管到县,市要管到镇,县要管到村,充分发挥建设部门在村庄整治中的作用,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江西省赣州市将村镇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动员规划设计力量深入农村编制规划,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农房设计下乡。湖北省以多种形式探索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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