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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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会议介绍

哥本哈根会议介绍

哥本哈根会议介绍哥本哈根会议是一个由联合国(UN)主办的多边会议,于2009年12月7日至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

这次会议得到了各国的大力支持,旨在制定全球气候政策。

约有150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这个历史性的会议,以期达成一个全球气候协议并确保全球温度上限在2C内。

本文将介绍哥本哈根会议的历史背景、会议的议程及结论,并探讨国际社会对会议结果的看法。

一、历史背景哥本哈根会议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1992年的里约热内卢会议。

那次会议出台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该公约的主要目标是“稳定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浓度水平,以确保大气中的任何预期人为干扰,都在一个时间框架内得到适当的支配和控制”。

该框架公约得到了几乎所有国家的批准。

然而,在随后的几年里,国际社会并没有达成一个全球气候协议。

各国之间的相互矛盾和争议不断,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更加明显。

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导致了大部分的温室气体排放,并享有巨大的财富和技术资源,应该采取更多的责任和贡献来应对气候变化。

发达国家则认为,发展中国家正在迅速发展并大量排放二氧化碳,这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发展中国家也应该采取更多的行动。

在这些分歧的背景下,联合国在2007年博尔德社区气候变化会议上制定了一项计划,即哥本哈根会议。

这个计划期望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能够达成一个全球性的气候政策协议,具体规定如下:A. 确保全球温度上限在2C内,以减少极端气候事件的影响B. 帮助发展中国家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包括技术转移和资金移交C. 通过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在2150年达到零排放的目标二、会议议程哥本哈根会议的议程被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在第一阶段(12月7日至12日)中,与会者主要关注气候和能源政策的发展,以及如何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在第二阶段(12月13日至18日)中,与会者将专注于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法规,以确保达到防止全球温度上升2°C的目标。

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

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

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198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共同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名为“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简称IPCC)。

成立之初,IPCC的目标是通过全球科学家的协作,评估气候变化的科学、社会和经济影响,为全球政策制定者提供科学建议。

现已经过30年的发展,IPCC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和影响。

首先,回顾IPCC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自成立以来,IPCC 已经发布了五次全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以及多个专题报告和特别报告。

这些报告详细描述了气候系统的变化、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潜在措施。

IPCC所汇总的全球气候研究成果成为各国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制定政策和规划的重要依据。

此外,IPCC还组织了多个国际会议,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通过IPCC的工作,全球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和应对措施不断加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次,回顾IPCC科学报告的主要发现。

IPCC的报告揭示了人类活动对地球气候系统的重大影响。

其中,最重要的发现之一是气候变暖现象。

IPCC确定,地球的平均表面温度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上升了0.85摄氏度,且由于温室气体排放而导致的气温上升成为主要原因。

报告还指出,人类活动导致的排放增加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浓度,增强了地球大气对太阳辐射的吸收,导致气温上升。

此外,报告还警告了与气候变化有关的其他问题,包括冰川消退、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等。

再次,回顾IPCC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作用。

IPCC的报告对于推动国际谈判和协议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简称UNFCCC)和《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的制定。

国际气候谈判中美国的立场分析及中国的对策研究

国际气候谈判中美国的立场分析及中国的对策研究

国际气候谈判中美国的立场分析及中国的对策研究摘要人类过多地使用碳能源导致气候问题更加严峻,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全球温室效应加剧,从而导致冰川融化、洪水频发,干旱和极端恶劣的天气都对人类及其后代的生存造成了威胁,气候变化已经给人类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该将其作为一种典型的全球公共问题需要人类采取共同的行动来应对。

气候变化不仅仅是环境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对现有的国际关系也产生着深远影响。

国际气候谈判中,各个缔约国往往有各自的立场,所以会产生分歧也是必然的。

这种分歧冲突不仅仅是简单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立场对立,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纷繁复杂的对立局面也正逐渐形成。

其中,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集团在国际气候谈判坚持让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共同承担减排义务,各国对于减排活动的公平性喋喋不休。

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期间,就一直遭遇着来自各方的国际社会压力。

随着国际气候谈判中问题的不断变化,中国不仅需要适应减排趋势,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同时也要坚持原则性的立场不动摇,更大程度上为为中国在气候谈判中争取话语权,从而更好地推动国际气候治理制度的形成。

关键词:气候变化;国际气候谈判;中美谈判冲突;中国对策研究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但是与此同时,许多经济利益的产生建立在牺牲环境的基础之上。

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全球温室效应加剧,从而导致冰川融化、洪水频发,干旱和极端恶劣的天气都对人类及其后代的生存造成了威胁,气候变化的问题给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气候变化作为一种典型的全球公共问题需要人类采取共同的行动来应对。

20世纪90年代,国际气候谈判应运而生,各国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成立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其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为了首个国际气候谈判的基本准则。

虽然国际气候谈判至现在通过各方的商榷以及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达成了共识。

但通过对于这些年间谈判进程的回顾,发现由于国家之间利益冲突从而造成国际气候谈判产生种种僵局。

气候政治版图

气候政治版图

联合国气候谈判政治版图 2009年12月09日02:10 第一财经日报华琪骆乐盛媛欧盟减排目标:至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0%,如果其他发达国家有类似减排承诺,可以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30%。

谈判立场:完全支持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承担主要责任,支持巴厘协议中提到的工业国到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较1990年低25%至40%的水平。

资金和技术:在2020年前,发展中国家为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影响,每年需要约1000亿欧元资金援助,富裕国家应直接拿出220亿欧元(330亿美元)至500亿欧元的公共资金。

欧盟委员会前段时间提议,将拿出1000亿欧元支持技术转让,用来支持发展中国家在技术转让启动阶段的资金需要,但这并不是说支持所有的减排措施。

其中500亿用于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另外500亿用来支持应对方案的实施。

言论:“我们将继续利用这个杠杆(减排30%的目标),促使美国和中国提高他们的筹码。

目前进展很好,我们距离这一目标已经很近”。

——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环境大臣卡尔格林。

“哥本哈根协议必须包括所有的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如果缺少中国与美国,那么将仅覆盖世界一半的碳排放量。

”——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环境大臣卡尔格林。

“如果我们认为第一世界国家应该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那么我们不能期待欧盟中贫穷的国家去帮助第三世界最贫穷的国家。

”——波兰财政部长雅采克·罗斯托夫斯基。

欧盟环境委员迪马斯23日表示,哥本哈根达成的协议应为“如何将政治协议转化为国际条约设定时间表和执行过程”。

欧盟会继续推进一份将在2013年执行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该协议应建立在《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应涵盖巴厘路线图的所有内容,将所有国家纳入到协议中。

基础四国(除中国外)减排目标:南非:到2020年削减34%的预期排放增加量。

印度:至2020年碳密度比2005年降低20%~25%。

巴西:至2020年在BAU基础上减排42%。

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

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

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回顾IPCC30年(1988-2018年)1988年成立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一直以来都扮演着世界气候变化领域的重要角色。

在过去的30年间,IPCC的研究成果和报告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和对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科学基础。

本文将回顾IPCC成立至2018年的30年中,总结成立的背景、主要成果和面临的挑战。

IPCC成立于1988年,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联合组建的。

成立背景是为了回应全球范围内愈发紧迫的气候变化问题,为政府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提供权威的科学依据。

自成立以来,IPCC聚集了全球各地的科学家、政府代表和专家,致力于进行跨学科的气候变化研究和评估。

IPCC的主要成果之一是《气候变化1990年评估报告》(1990年),该报告首次系统地介绍了全球气候变化的基本概念和科学原理,并对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和预测。

它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成为后续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基础。

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为国际社会首个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综合性法律文件。

IPCC的工作成果对该公约的制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公约签署国在制定自己的气候政策时的重要参考。

2007年,IPCC发布了关于气候变化的第四次评估报告,该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全球气候变化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威胁,并强调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紧迫性。

它成为各国政府制定气候政策和行动计划的重要依据。

除了上述评估报告外,IPCC还发布了多个特别报告和专门报告,涵盖了气候变化的不同方面,例如:极端天气事件、温室气体排放削减、气候变化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等。

这些报告为全球范围内的决策者和公众提供了关于气候变化的最新科学知识和政策建议。

然而,IPCC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气候变化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和全球性的问题,需要跨学科的研究和合作。

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摘要] 2009年12月7日-18日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贝拉中心〔Bella Center〕举行,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

会议的主要目的在于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会议在争吵声中最终只达成了一个无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但是《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一、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由于该次会议是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因此也被称为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1992年,联合国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下简称联合国环发大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以下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为止,公约已拥有192个缔约方。

《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

此外,公约还为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就是公约缔约方基于这一基本框架,为妥善解决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而举行的。

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

迄今为止,不包括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在内,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已经召开了14次。

2009年12月7日-18日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贝拉中心〔Bella Center〕举行,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气候变化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与谈判来解决。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际社会已经多次尝试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但是直到今天,我们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并讨论在气候变化谈判中所涉及的各方角色、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合作方式和发展趋势。

一、气候变化谈判的重要性气候变化谈判是解决这一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手段,因为它需要各国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随着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许多国家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一问题对全球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影响,因此各国之间需要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以应对这一挑战。

通过谈判,各国可以就气候变化的挑战和解决方案达成共识,制定共同的行动计划,并确保这些行动得到有效执行。

二、气候变化谈判的各方角色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各国的角色和作用不同。

首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是谈判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具有更多的经验和资源。

而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需要在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之间做出选择。

此外,各大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和影响力也是谈判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三、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各国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协议是最大的难题之一。

由于各国的发展水平、经济实力和环境状况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协议时需要考虑各国的利益和关切。

其次,如何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也是一大挑战。

由于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在执行协议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障碍。

此外,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谈判的难度。

气候变化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复杂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经济、环境、社会和政治等方面。

因此,在谈判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出全面、综合的解决方案。

四、合作方式和发展趋势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问题,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气候谈判国际阵营变化的经济学分析

气候谈判国际阵营变化的经济学分析

非对称 竞争 。用经 济学 的 专业术 语来说 ,整个 世界
并不是 一个完 全或充 分竞 争 的 市场 , 由 于 自然 资 源
政治系统中各个 主体的相互
作 用 来分 析 环境 保 护 的进 程 、环境政 策的选择及环境 目标的实现 ,它有助于更好
题 的核 心 是 气 候 秩序 构建 问 题 ,直 接 关
世 界 是 “ 级 政 府 ” 缺 重新分配社会财富 。可见在气候变化 问 超
题 中 ,环 境 经 济 学 通 常 设 有 的严 格 的假
位 的 寡 头 垄 断 市 场

乎 各 国 在 气 候 秩 序 中 的权 力 与 义 务 关
国 ” “ 岛 屿 国 家 ” “ 贫 穷 国 家 ”等 。 从 长 期来 看 ,在 气 候 变 化 问 题上 ,各 国有 一 致 小 最 的 利 益 ,各 国 际 阵营 若 能 表 现 出 更 合 作 的 态 度一 一 发 达 国家 更 负 责 地转 变为 低 碳 生产 和
生 活模 式 ,更 慷 慨 和 带 有 诚 意 地 协助 发展 中 国 家减 排 ,发 展 中 国 家更 深 刻 地 认识 到碳 排 放 空 间 的 来之 不 易 和 低 碳 生 产 生 活 的 迫 切 性 ,实现 自觉 减 排 一一 就 能帮 助 遭 遇 “ 徒 困 囚
气 候 谈 判 国 际 阵营 变化 的 经 济学 分析
口 曾贤刚 关 乎 各 国 在 气 候 秩 序 中 的 权 力 与 义 务 关 系 ,涉 及 到 各 国 经 济 发 展 的 根 本
利 益 ,已经 成 为 国 际政 治 博 弈 的 新 舞 台 。 当 前 ,欧 盟 与 美 国 正 在 突 破 “ 同 但 有 区 别 共 的 责 任 ”原 则 ,争 夺 气 候 变 化 谈 判 中 的 领 导 权 ;发 展 中 国 家 阵 营 逐 步 分 化 为 “ 础 四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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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协议书
公约生效后,以西欧、北欧为首的发达国家认为公约为发 达国家规定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不足以实现公约最终目标, 开始在公约同时也希望为发展中国家规定某种形式的 减排义务。
经过激烈谈判,最终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通过了《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议定书确立了发达国 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率先减排的具体模式, 是实施公约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
但这一被延长的授权再次被一拖再拖, 2010年的坎昆会 议再次决定延长谈判授权,国际社会再次被迫等待2011年 底的德班会议有所突破。
从哥本哈根到坎昆,被无限期拖延的进程
全球变化的三个途径 过去100年来全球变化特征
谢谢
一是在公约下启动旨在加强公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的 进程,讨论包括全球长期减排目标在内的长期合作“共同愿 景”,解决减缓、适应、资金和技术四大问题。二是议定书 缔约方发达国家继续通过议定书工作组讨论确定2012年后 “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
路线图包括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及所有发达国家 减排义务之间的可比性,解决了其他发达国家关于 美国长期游离在外的关切。
气候变化问关题系涉到及人各类国生经存济与社各会国发展的,方攸方关 面我面们,的要共求同发未达来国。家毫转无变疑现问有,发全展球和问消题费唯模有 式通,过要国求际发合展作中才国能家有探效索应可对持。续作发为展气道候路变,化 最问终题关的系主到要各“国肇经事济者社”会,发展达道国路家和理模应式承的担 深起刻解变决革问。题这的些主特要点责决任定。了然气而候,变发化达国际家谈并 判未是真当正前履最行为其复国杂际、义最务具,影反响而的长国期际热谈衷判于之向 一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 家围绕责任和义务的攻防战成为气候变化国
际谈判主线,也是谈判的难点和焦点。
谈判历程史(按时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详 京都协议书 详 巴厘路线图 详 哥本哈根会议 略 坎昆协议 略
谈判历程地点分布
坎昆协议
哥本哈根 会议
联合国气候变 化框架公约
京都协议书
巴厘路 线图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于1992年5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1992年6月 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 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1994年3 月21日,该公约生效。为里约热内卢环发大会重要 成果之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奠定了应 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国际法基础。 目标: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 “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 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
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设立了2008至2012年第一承诺期量化的 温室气体减排指标,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强制性减排义务, 仅重申他们在公约下已承担的义务。议定书还规定,发达国 家在2012年后的第二承诺期及以后承诺期内进一步承担的 具体减排指标应通过谈判确定,并为此确立了相应谈判机制。
公约和议定书生效以来,发达国家履约表现不佳,议定书 生效后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长趋势并未得到有效控制, 整体排放量不减反增,2005年在1990年基础上增长了11%。 发达国家也没有真正落实有关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 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义务。
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 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
公约承认发展中国家的优先目标是发展经济 和消除贫困,为实现发展其能源消耗和由此 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将有合理的增长。公 约并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约束性减排义务, 只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采取 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发展中国 家在多大程度上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取决于 发达国家履行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义务的程 度。
“巴厘路线图”坚持了公约和议定书这一应对气 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双轨机制。但由于路线图是妥协 的产物,发达国家有意对此作不同解释。随着谈判 的深入,各方矛盾和分歧再次显现,并日趋尖锐。
发达国家背信弃义,酝酿“重新洗 牌”。
哥本哈根会议

坎昆协议
哥本哈根协议只对谈判中的减缓、适应、资金和技术等主 要要素提供了方向性指导,回避了南北双方的根本矛盾,也 未涉及最终谈判结果的法律形式问题。这些问题将由下一步 谈判继续寻求解决办法。由于未能如期完成谈判,哥本哈根 会议不得不延长巴厘路线图授权。
美国拒绝批准议定书,长期游离于京都体系之外,成为议 定书的“硬伤”。发达国家对议定书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 强制性减排义务也耿耿于怀。大多数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 温室气体排放增量大,履约遭遇困难,产生摆脱议定书约束 的意愿。
巴厘路线图
经艰苦谈判,2007年底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 化会议达成“巴厘路线图” 。路线图确定在公约和议定书 “双轨”谈判机制下于2009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会议上就 如何进一步加强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达成结果。
《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 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 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 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 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公约》于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应对气 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 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的“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 的原则精神,它只给38个工业发达国家规定了具体的温室气 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氮化物,全氟化物,六 氟化硫的减排任务,要求这些发达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 的第一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集 体削减5.2%,以5年的平均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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