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专科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1.护理会诊范围:凡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存在疑难问题,本科室难以解决时,可请求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2.护理会诊要求:申请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要把患者的主要病史、原有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会诊目的要求等简明扼要的写出,以便会诊者参考。
3.护理会诊种类
科间会诊:由本专业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书写《护理会诊申请单》,经护士长签字后送邀请科室。
应邀护士应为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能力的护理人员,一般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会诊”字样,被邀请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
院内会诊:经过科内、科间仍不能解决,需进行院内大会诊时,由申请科室护士长填写会诊单上报护理部,护理部通知有关病区,选派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护理部主持,应邀人员参加,护士长做病例报告,责任护士做会诊记录。
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护士长填写会诊单,送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批后报医务科,联系相关医院选派专家进行会诊。
会诊时,由护理部主持,病区护士长做病例报告,责任护士做会诊记录。
必要时可携带病历或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书面会诊。
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讨论制度范文(4篇)

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讨论制度范文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是医疗团队协作和交流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制度非常必要。
下面是一个关于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医疗团队的协作和沟通顺畅、高效,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护理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医务人员进行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的工作。
二、护理查房制度1. 定期查房:每天定时进行护理查房,确保医疗团队对患者病情的了解和掌握。
2. 查房内容:涵盖患者基本情况、病情变化、医疗措施的执行情况、护理问题和困难等。
3. 查房方式:可通过现场查房、电子病历系统查房等方式进行,根据患者情况灵活选择。
4. 参与人员:医疗团队成员(主治医生、主管护士、护士长等)应参与护理查房,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专家参与。
三、会诊制度1. 会诊类型:可根据需要进行学科会诊、专家会诊等不同形式的会诊。
2. 会诊流程:主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提出会诊申请,协调相关专家的参与,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会诊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及意见。
3. 会诊参与人员:会诊应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与,确保各科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4. 会诊结果:会诊结束后,会诊意见应及时书面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并在病历或电子病历系统中进行记录。
四、病例讨论制度1. 病例讨论时间:每周定期组织病例讨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讨论时间。
2. 病例讨论内容:选择有代表性的病例进行讨论,包括病情、诊断、治疗和护理经验等。
3. 讨论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对面讨论、网络讨论等方式进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讨论的效果。
4. 参与人员:医生、护士、药师等相关医疗人员应参与病例讨论,促进跨学科的交流和学习。
5. 讨论记录:病例讨论过程中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内容、结论和建议等,以备后续参考和借鉴。
五、质量评估和改进1. 质量评估:定期对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
护理会诊制度及流程

护理会诊制度及流程护理会诊是指当患者的护理问题超出了所在科室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范围,需要其他科室的护理专家提供帮助和指导时所进行的一种护理活动。
护理会诊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护理会诊的目的1、解决患者护理中的疑难问题,为患者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护理服务。
2、促进护理学科内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3、合理利用护理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二、护理会诊的分类1、科内会诊由本科室的护理人员对本科室内患者的护理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2、科间会诊当患者的护理问题涉及到其他科室时,邀请相关科室的护理专家进行会诊。
3、全院会诊对于病情复杂、涉及多个科室的患者,组织全院范围内的护理会诊。
三、护理会诊的指征1、患者存在疑难、复杂的护理问题,本科室护理人员无法解决。
2、患者的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多学科的护理协作。
3、开展新的护理技术或项目,需要相关科室的护理专家指导。
四、护理会诊的人员资质1、科内会诊由本科室的护士长和护理骨干组成。
2、科间会诊由被邀请科室的护士长或具有丰富经验的护理专家组成。
3、全院会诊由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的护士长和护理专家组成。
五、护理会诊的申请流程1、当患者出现需要会诊的情况时,责任护士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护理问题及会诊目的。
2、申请单经护士长审核签字后,提交给护理部或相关科室。
六、护理会诊的准备工作1、责任护士负责准备患者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护理记录、检查报告等。
2、会诊科室接到申请后,安排会诊人员,并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
七、护理会诊的实施流程1、会诊人员按时到达会诊科室,与责任护士和患者进行沟通,了解病情。
2、会诊人员进行护理评估,包括患者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社会支持等方面。
3、会诊人员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护理诊断和护理措施,并与责任护士进行讨论和交流。
4、责任护士记录会诊意见,并在护理工作中落实。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一、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等本专业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需要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
二、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护理会诊单按照要求填好,经护士长签字,送至被邀请科室,然后电话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三、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四、会诊时,按照护理程序对患者做全面详细的评估并对已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给予合理解释和指导。
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并签全名.
五、会诊者必须符合会诊内容要求的资格,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以上人员负责,以保证会诊的质量。
六、一般会诊在12小时内完成,不过夜;急诊会诊随叫随到。
七、会诊分为:
1、科内会诊:由病区责任护士或护理组长提出,也可由护士长在查房巡视过程中发现符合会诊条件的病例召集本科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并制定出相应的护理措施;
2、邀请相应专科会诊(科间会诊):同二。
八、不论是科内会诊还是科间会诊,会诊提出的护理措施必须体现在护理记录单中。
九、各科室应保存护理会诊记录,护理部每月对会诊资料进行动态评估和质量分析。
十、若科间会诊未能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时,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护理部组织全院会诊。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1、本病区遇到不能自行解决的护理问题,护士长提出会诊申请,并规范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科内会诊例外。
2、一般会诊在24小时内参与会诊,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并规范填写会诊意见和建议等相关记录。
3、会诊形式:主要包括科内护理会诊、科间护理会诊、全院护理会诊、院外护理会诊
1)、XXX会诊:由病区责任护士(或责任组长或护士长)提出,由护士长召集本科相关人员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和护理措施
2)、科间护理会诊:由需会诊的病区护士长提出,并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应邀病区护士长安排人员参与会诊。
3)、全院护理会诊:遇到疑难病例、特殊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协作时,病区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召集相应会诊小组成员参与会诊
4)、院外护理会诊:当遇到需要院外专家进行护理会诊时,病区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申请,由护理部向分管院长申请,讨论后,确定外院专家进行会诊。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一、护理会诊种类(一)医院内护理会诊1.科间会诊∶对应科室能独立完成的会诊。
2.院内会诊∶经过科内、科间仍不能解决,需进行院内多科联合会诊时,由申请科室护士长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进行会诊。
(二)院外护理会诊∶经院内仍不能解决的,由申请科室护士长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送交护理部,护理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安排会诊。
(三)外出护理会诊∶外院邀请我院护理专家会诊,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二、医院内护理会诊范围凡在护理业务、护理技术方面存在疑难护理问题的,可请求他科或多科联合护理会诊,共同分析、研究,提出有效措施。
具体包括∶压疮高危患者、三期压疮、静脉穿刺困难的患者、PICC 置管患者(无获取置管证书护士的科室)、申请院级护理疑难病例讨论的患者、多发伤等需各专科协同制定护理措施的危重症患者及气道与呼吸机应用护理,各种导管护理、各种伤口护理等本科室难以解决的护理问题。
三、护理会诊要求1. 申请科室会诊前应做好各种资料准备,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经护士长签字,科间会诊送到对应科室,院内会诊由护理总值班或护理部调配,院外会诊由护理部安排人员。
2.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
即∶确定会诊时间、参加会诊人员、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业务指导组,如管道护理组、静脉穿刺组、安全护理组等。
接到会诊通知应及时组织会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会诊。
3.会诊一般于24 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急会诊时接到通知的护理会诊专家在院外的30min 内到达,院内的要10min到达申请会诊科室。
疑难危重症患者、外周静脉穿刺患者需要急会诊的,先会诊后补办手续。
4.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记录单上。
院内、院外会诊时护理会诊记录单一式两份留档,上交护理部一份,留在本科室一份。
5.科间、院内护理会诊由床位责任护士负责报病情,院外护理会诊由责任组长负责汇报病情,主要汇报患者目前病情及需要专家指导的护理问题、现实施的护理措施及效果,必要时护士长给予补充。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中医护理会诊制度是临床护理工作中集思广益,共同解决病人护理难点的重要措施。
病人在临床护理及中医护理技术开展过程中涉及其他专科专病护理及技术,需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以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质量,有效解决临床护理工作中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问题和技术操作方面的难题。
为规范中医护理会诊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会诊范围1.需要解决专科护理及中医专病护理问题2.解决疑难病人的若干护理问题3.解决中医临床护理技术问题。
二、会诊形式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间会诊。
三、会诊程序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历,,由责任护士提出,经护士长同意,召开本病区或科系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2.科间会诊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护理有困难,需相关科室协助,可提出科间会诊。
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科室人员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赶到邀请科室,做好会诊记录。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认真填写中医护理会诊单,责任护士、护士长签字后,派人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管护师或指定护士根据会诊性质、病人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
会诊时责任护士或护士长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护理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护理对策,同时表示对被邀人员的尊重。
会诊人员应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会诊科室填写护理会诊单,护士长签字后由工勤送会诊单,交给被邀请会诊科室护士长。
然后安排护理专家前往会诊,邀请科室安排人员陪同,说明会诊的目的,由责任护士汇报病历情况,提出会诊问题及要求,护理专家查看后提出会诊意见,将会诊结果记录护理病历中。
2、全院会诊:会诊科室填写护理会诊单,护士长签字后上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安排有关护理专家进行会诊,护理部参加会诊并记录。
由护士长提出,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一、护理会诊范围:凡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存在复杂、疑难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技术,本科室难以解决时,可请求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二、护理会诊要求:申请科室会诊前应做好各种资料准备,会诊时报告病情,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三、护理会诊种类
1、科间会诊:由本专业主管护师以上(含主管护师)人员书写会诊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护理会诊理由等,经护士长签字后送邀请科室。
应邀护士应为主管护师以上(含主管护师)人员,一般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会诊”字样,被邀请人员随请随到。
2、疑难病例会诊:经过科内、科间仍不能解决,需进行院内大会诊时,由申请科室护士长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进行会诊。
3、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护士长填写会诊单,送交护理部,护理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安排会诊。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1、本病区遇到不能自行解决的护理问题,护士长提出会诊申请,并规范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科内会诊例外。
2、一般会诊在24小时内参与会诊,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并规范填写会诊意见和建议等相关记录。
3、会诊形式:主要包括科内护理会诊、科间护理会诊、全院护理会诊、院外护理会诊
(1)、科内会诊:由病区责任护士(或责任组长或护士长)提出,由护士长召集本科相关人员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和护理措施
(2)、科间护理会诊:由需会诊的病区护士长提出,并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应邀病区护士长安排人员参与会诊。
(3)、全院护理会诊:遇到疑难病例、特殊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协作时,病区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召集相应会诊小组成员参与会诊
(4)、院外护理会诊:当遇到需要院外专家进行护理会诊时,病区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申请,由护理部向分管院长申请,讨论后,确定外院专家进行会诊。
4、护理会诊单暂由申请科室保存。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者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等问题时,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保障临床疑难重症患者及实施新手术、新疗法患者的护理质量。
1. 护理会诊范围:重症病人的护理,急救病人的抢救配合与护理,重大抢救组织;新技术、新仪器的操作和应用;气道护理与呼吸机的管理;深静脉穿刺的护理;各种导管的护理;院内感染问题;各种伤口的护理,顽固压疮、烫伤、口腔疾患、造口等的护理;糖尿病的宣教,并发症的护理;心理护理;预防院内感染。
2. 护理会诊种类2.1 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
2.2 科间会诊:由申请科室主管护士填写护理会诊申请记录单,注明病人一般资料、护理会诊理由等,经护士长签字后送科护长邀请相关科室。
2.3 院内会诊:由申请科室护士长填写护理会诊申请记录单,送交护理部,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3. 会诊要求:3.1会诊人员资质:必须具备专科知识扎实的主管护理师以上的高级责任护士。
3.2会诊时限:一般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完成,突发事件随叫随到。
3.3会诊程序:3.3.1责任护士汇报会诊病人的护理病例、原有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效果,提出所需会诊的目的即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
3.3.2护士长对责任护士的汇报给予补充说明。
3.3.3会诊人员为病人做护理体检,对已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解决的护理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予以解释,用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加以指导。
3.3.4会诊人员在护理会诊单上写护理会诊的意见,并留在申请科室留档。
3.4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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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专科会诊制度
第一条 专科护理会诊。
(1)主管护师以上人员具备会诊资质。
(2)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大科护士长组织
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
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
以整理,尽可能做好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作发
言准备。
(5)讨论时由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
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
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
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
专门研究。
第二条 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大科护士长组
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患者,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
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注意的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
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
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