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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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石占混凝土质量近1/2,其使用遍及建筑、交通、铁路等众多行业。

据测算,现全国每年仅建设用石量约为40 多亿吨,是消耗自然资源最大的材料。如产品标准的管理和要求不能与生产和使用相协调,建设用石的生产不仅会影响

山体及河堤安全,破坏鱼类生存环境,污染水质,影响景观,破坏农田或植被,

威胁铁路、桥梁与电力设施,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而且由于石子质量的控制不够,直接带来结构耐久性不够等工程质量问题。随着工程建设对石的消耗不断增加,石的来源趋于复杂;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混凝土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石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标准只有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修订,才能跟得上工程技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能利用废弃资源,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循环经济、保护资源与环境。2001 年对《建筑用卵石、

碎石》的修订及实施,初步实现了上述的目的和意义。经过7 年的实施,紧跟社

会发展和工程技术的进步,进行本次修订,完善技术指标的控制,进一步实现上

述的目的。

本次修订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8】168

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 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国家标准制修计划

的通知》。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列入此修订计划。标准归口管理单位

为中国建材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

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参编单位包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

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

究所、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6 家来自不同地区的企事业单位。

《建设用卵石、碎石》在修订中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

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保证标准修订的质量,关注节材方面的要求。

在标准修订中本着有利于建设用石行业的进步,有利于促进混凝土质量的提高,

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的原则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建筑、水利、公路、铁道等行业用石的不同,提高标准的可执行性。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参考《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

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J118-2001 等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混凝土用骨料》ASTM C33-08、《混凝土用骨料》BS EN12620-2002+A1-2008 等国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原标准的一些技术要求,经过多年的使用证明基本合

理,且与其他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的,没有作修改,主要包括含泥量、

有害物质、岩石抗压强度、碎石压碎指标、碱骨料反应、坚固性。现将本标准的

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 标准名称与范围

在众多建设工程领域,石子的生产工艺相同,产品的基本技术指标一样,作

为国家标准应该有更大范围的适用性,因此将标准的名称由建筑用卵石、碎石改

为建设用卵石、碎石,其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石。考虑到水利工程混凝土多为大体积混凝土,使用环境特殊,水利行业用砂石

的技术要求与其他行业区别较大,多年来形成了行业内生产和供应,与其他行业

少有交叉的局面,因此本标准所指建设工程不包括水利工程。适用范围的改变,

扩大了标准的使用领域,统一了相关行业对石子的基本要求,有利于石子的生产

质量控制和选用。

2 用途与规格

原标准将卵石、碎石的类别划分Ⅰ类、Ⅱ类、Ⅲ类,用于区别石子质量的优

劣,并按不同类别规定了用途,其目的在于保证混凝土的性能,但随着混凝土技

术的不断进步,用Ⅲ类石子可以配制C30 甚至更高等级的混凝土。随着混凝土

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不同类别石子的用途规定已不具备实际意义,反而对混凝土

技术进步有限制,因此本次修订撤消了原标准有关不同类别石子用途的规定。

原标准对规格的描述在执行中没有实际意义,无论是单粒粒级还是连续粒级

其公称粒径都有多种,在颗粒级配的技术要求中已对不同的单粒粒级和连续粒级

分别作出要求;而用户完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满足要求的产品,不需在标准中作

出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修订撤消了原标准中的规格。

3 技术要求

3.1 颗粒级配

国内外先进的混凝土技术研究与应用表明,以单粒粒级进行粗骨料的生产

及产品供应,由混凝土的生产单位按其需要选用单粒粒级或将不同单粒粒级混合

形成连续粒级后用于混凝土的生产,这种方式对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是非常有利

的,也是混凝土技术新发展的一个趋势。原标准有6 个连续级配即5~10、5~16、5~20、5~25、5~31.5、5~40,5 个单粒粒级即10~20、16~31.5、20~40、31.5~63、40~80。考虑到5~10 粒级,其粒径范围仅有一个区间,归入单粒粒级在理论和应

用方面更为合适,因此将5~10 粒级由原来的连续粒级调整为单粒粒级;考虑到

新修订的标准为建设用石,其适用于建筑、交通、铁路等工程领域,综合现行标

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水泥混凝土

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J118-2001 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于粗骨料的颗粒级配的分级情况,增加了10~16、16~25 两个单粒级以满足公路工程

的需求;同时考虑在实际应用中,31.5~63 单粒级几乎没有,故将这一粒级删除。经过以上修订,粗骨料包含5 个连续粒级即5~16、5~20、5~25、5~31.5、5~40、7 个单粒粒级即5~10、10~16、10~20、16~25、16~31.5、20~40、40~80,突出了

单粒粒级的设置,有了更多的单粒粒级,用户可根据自己需要用不同比例、不同

规格的单粒粒级合成连续粒级,给石子的用户以更大的空间,并且更加容易控制

混凝土的质量。

在本次修订中,对不同地区现有碎石的颗粒级配进行了试验或调研,共取

得数据51 组(见附件1),对比《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本次修订草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

TB10210-2001/J118-2001 中颗粒级配的要求,有1、3、13、24~26、3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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