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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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

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岗位,是组织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确立的,由工种、职务、职称和等级内容组成。以下是xx整理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废物管理岗位包括院长,科主任,后勤科,护理部,防保科。

各个岗位职责如下:

医疗废物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加以明确:

责任对象:

1、院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科主任为各科室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具体分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3、后勤科为医疗废物院内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管理的主要部门。

4、护理部、供应室为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主要回收、转运部门。

5、防保科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监控部门。

责任范围:

1、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

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定期召开相关科室责任人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考评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并指挥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科室第一责任人及护士长责任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所在科室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负责本科室有关一次性医疗用品领用和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3、后勤科责任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及废物转运人员工作制度;

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暂时贮存场所工作人员和废物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负责采购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人

. .

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负责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负责对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进行保存管理。

负责采取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具、容器和包装物;

4、护理部责任范围;

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提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技术的指导;

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的调配。

5、防保科责任范围:

在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指导下,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具体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的职业安全防护工作;

. . . . .

负责组织全院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对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

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废物登记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

.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县级以上地方people government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people government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people government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检查、. . . . .

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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