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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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

1.岗位责任制

1.1司炉工为锅炉岗位第一责任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锅炉运行记录完备,所有记录都需有当班人员的签字。

1.3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4接班前按规定巡检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燃气管道、蒸汽管道

等装置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1.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安全生产。

1.6 锅炉房内外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1.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巡回检查

2.1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2.2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2.3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锅炉压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气管道阀门每个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检测试验,燃气管道法兰每个月做同样试验一次。

3.定期维护

3.1安全阀手动放气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试验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3.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一次冲洗存水弯管,并在刻度盘上划标工作压力红线。校后铅封。

3.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3.4 锅炉、安全阀和压力表每年进行一次法定校验,取得校验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3.5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锅炉的显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2交接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4.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温正常;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无异常;

锅炉运行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4.4.2五不交: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件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接;

在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不到位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不交接。

4.5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得擅自离岗。

5.安全防范

5.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

员不准擅自进入。

5.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锅炉操作技术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3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开关、设备等。

5.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锅炉房配有消防器材,责任人需认真管理,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5.6锅炉房内动火作业需到安全员处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5.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应急处理

6.1超压

6.1.1超压现象:

①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

②安全阀起跳;

③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6.1.2超压处理:

①停止燃烧设施的运行;

②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

③因定压装置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从新调整。

6.2爆管事故

6.2.1爆管现象:

①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②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

③炉膛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

④排烟温度下降;

⑤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6.2.2爆管处理:

①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

②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它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③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6.3立即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锅炉温度急剧升高,而水位明显下降;

②补给水泵失效时;

③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④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⑤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⑥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

⑦燃气泄露报警,排除误报警后。

6.4燃气泄露报警

若燃气泄露报警仪报警,当班人员要立即查清报警原因,排除误报警的可能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①关闭燃气供应阀门,停炉;

②禁止开启或关闭任何电气,包括设备、手机和照明,以防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③打开锅炉房所有门窗,自然通风,置换空气;

④迅速查明燃气泄露原因,组织抢修;

⑤视情况请求新奥燃气给予技术支持。

6.5事故上报

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锅炉缺水、锅炉超压、锅炉爆管等安全事故,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措施处理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7.记录

QRSG01-57-01《锅炉日常点检表》

QRSG01-57-02《锅炉运行记录》

8.变更记录

1)第1版,建立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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