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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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作者: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9年第02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制定财政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如下。

一、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思想内涵丰富,内容博大精深,深刻揭示了中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特征和科学规律,精辟阐释了当前及下一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就,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

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宏大使命情怀,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对标对表,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好财政扶贫职责使命。

及时总结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支持脱贫攻坚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借鉴。

(部内各单位,驻各地专员办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省级财政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下同)(二)充分发挥财政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决定》《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坚守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脱贫攻坚焦点不散、靶心不变。

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结合国情和地方实际,制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旨在确保2020年前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脱贫成果可持续。

二、主要任务1. 力争实施精准扶贫。

建立全面、精确、动态的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库,确保扶贫工作向真正贫困人口集中。

通过开展普查,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包括贫困原因、收入水平、教育程度等。

在此基础上,实施精准扶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扶贫措施,确保帮助贫困人口脱贫。

2. 健全贫困人口收入增长机制。

采取多种方式,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重点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

鼓励创业,支持贫困人口自谋生计。

同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农民的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机制。

3.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教育是打破贫困循环的重要手段。

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力度,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农村儿童的学习条件。

增加贫困家庭的助学金和奖学金资助力度,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4. 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状况,提升贫困地区的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

同时,加强自然环境保护,确保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地方政府负责,各级政府负责分管领导,确保顶层设计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能够有效执行。

2. 强化政策引导。

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贫困地区的帮扶政策得以落实。

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资金池,整合各方资源,提供贫困地区所需的各类支持。

3. 加大财力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贫困地区的投资。

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贫困地区,加大资金投入规模,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效果。

财政局结对帮扶共建实施方案

财政局结对帮扶共建实施方案

财政局结对帮扶共建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国家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对于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针对这一问题,财政局结对帮扶共建项目旨在推进地方政府与企业“结对共建”,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的联合帮扶,共同促进贫困县区的经济发展与脱贫攻坚。

财政局结对帮扶共建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根据国家的要求和需要,通过各级财政局直接参与的方式,以财政投入为主导,整合各方资源,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联合帮扶,共同推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与脱贫攻坚。

二、项目原则1.政府主导。

政府应当在整个帮扶项目中担任主导作用,明确扶贫目标,厘清责任,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统筹协调。

项目各方应当本着“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项目,实现共赢。

3.整合资源。

各方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以达到最佳效果。

4.实事求是。

项目过程中,需要把握实际情况,注重实效,对项目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评价,不断完善调整策略。

三、项目实施步骤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帮扶工作的起点。

项目立项应当根据当前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扶贫需要等情况,确定合适的帮扶项目,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

2.项目推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保持与受帮扶地区的密切联系,了解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项目推进过程中,应当注重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实现项目目标。

3.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需要对整个帮扶项目进行评估,对项目结果进行客观分析,对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对策略进行调整和完善,为今后开展扶贫工作提供基础参考。

四、项目实施效果1.实现了经济帮扶。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联合投入,完成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2.实现了社会帮扶。

帮扶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实施了资金、物资等各种形式的帮扶,助力贫困地区走上脱贫之路。

3.实现了制度帮扶。

通过项目过程中的制度建设,帮助贫困地区梳理政府职责,推出财政、物资等支持政策,为贫困地区的脱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安排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安排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安排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不断改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确保项目安排精准、使用资金精准,根据《XX 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XX省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现将XX年中央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使用制定如下方案。

一、编制依据1.XX省财政厅、XX省民宗委《关于下达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XX财农〔XX〕219号),XX财农〔XX〕51号);2.《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XX财农〔XX〕102号)3.《XX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二、主要目的对标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和贫困户脱贫“一超六有”标准,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安排实施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产业发展等项目,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完善XX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基本原则(一)聚焦重点,精准扶贫。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五个一”要求,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安排脱贫攻坚项目。

(二)科学规划,尊重意愿。

按照“户规划,村汇总,乡审核,县评审”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逐村调查摸底,尊重群众意愿,对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优先进行规划,确保贫困村退出与贫困户减贫同步完成。

(三)统筹兼顾,注重民生。

按照改善民生、加强配套、提升功能的思路,把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与有利于彝、汉群众生产活条件改善和脱贫致富、有利于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有利于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相结合。

四、项目及投资计划(一)基础设施建设1.XX村:新建硬化通组公路(XX村道--XX房屋处;石碑岗—简太友房屋处)2.505公里,规划资金205万元。

2.XX村:新建产业公路3.42公里,规划资金94万元。

财政扶贫结余资金实施方案

财政扶贫结余资金实施方案

财政扶贫结余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扶贫结余资金的作用,制定并实施财政扶贫结余资金实施方案,对于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明确财政扶贫结余资金使用的原则、范围、方式和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扶贫效果。

一、原则1. 整体规划:根据国家扶贫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统筹规划财政扶贫结余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地方和项目。

2. 精准扶贫: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确保资金用于真正贫困群众身上,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效果。

3. 经济效益: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前景的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后能够产生长期的社会效益。

4. 透明公开:财政扶贫结余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

二、范围财政扶贫结余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2. 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3. 教育医疗:改善贫困地区教育和医疗条件,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4. 生态环保: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5. 扶贫资金监管: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方式1. 项目申报:贫困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精准扶贫的要求,提出财政扶贫结余资金使用项目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批。

2. 资金拨付:经过项目申报的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复的项目和资金计划,及时拨付到各地贫困地区政府指定账户。

3. 项目实施:贫困地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绩效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实施方案。

四、管理办法1. 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扶贫结余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税收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了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

一、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破除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税收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完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具体包括:(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2.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二)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3.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4.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6.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7.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8.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四)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1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3.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1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是脱贫的根本,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涉农产业,是实现脱贫的重要一环。

现行税收政策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扶贫工作队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2.资金投入
(1)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拓宽资金来源。
3.监督考核
(1)建立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工作成效。
(2)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4.宣传引导
(1)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提高贫困人口的政策知晓度。
第2篇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一、前言
脱贫攻坚是我国当前重要的社会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本方案结合贫困地区实际,提出以下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2.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3)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4)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住房保障。
3.促进产业发展
(1)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助力贫困地区增收。
(2)加大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升级。
(3)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4)加强贫困地区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4.提升贫困人口素质
(4)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5.社会保障与民生改善
(1)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2)关爱特殊群体,提高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和妇女等的生活水平。
(3)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1)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2024年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____年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摘要:本文旨在提出一系列整改方案,以解决____年脱贫攻坚中遇到的问题。

其中包括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政府层面的协调机制、加强农村发展和精准扶贫政策的整合等方面的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首先应加大资金投入,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措施如下:1. 加大中央财政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确保每个贫困地区都能得到必要的资金支持。

2. 改革财税制度,减轻地方财政负担,使其能够更好地支持脱贫工作。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贫困地区,帮助当地发展产业,增加就业机会。

二、提高政府层面的协调机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更好地推进脱贫工作,需要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

具体措施如下:1. 多级政府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商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关键问题。

2.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级政府部门都能及时了解到脱贫工作中的最新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协调。

3. 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确保各级政府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脱贫工作。

三、加强农村发展农村发展是脱贫攻坚的重点。

要实现脱贫目标,必须加强农村发展,提升农民收入。

具体措施如下:1.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水平。

2. 发展农村产业,培育特色农业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四、整合精准扶贫政策为了更加精确地帮助贫困人口,需要整合精准扶贫政策,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实施。

具体措施如下:1. 全面整合贫困人口的信息,建立完善的贫困人口数据库,为扶贫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依据。

2. 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扶贫政策,确保精准扶贫的实施。

3. 增加对贫困人口的培训和教育支持,提升他们的技能和就业能力。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贫困人口,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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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合发5号)和x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X政办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财政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强化资金投入和监管,提高资金绩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一)建立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市本级财政按照不低于当x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

有脱贫任务的县(市),应按照不低于当x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

县(市)财政应按照脱贫攻坚任务需求,将所需资金足额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省级分配市县两级的新增地方债,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二)加大清理收回可统筹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对扶贫投入。

市、县(市)两级政府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三)统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聚焦脱贫攻坚。

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应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
口,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四)加大区域扶贫协作帮扶资金投入。

-x年,开展区域扶贫协作帮扶工作的区、开发区,每年预算安排的财政帮扶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五)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贫投入。

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和省脱贫攻坚政策对接,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市脱贫攻坚支持力度。

二、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推进扶贫资金、项目、政策和资源整合
(六)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清单。

各县(市)梳理统计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及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编制财政扶贫资金清单,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每月5日前将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上报市财政局。

(七)整合各类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政策和扶贫资源。

除各种补贴给农民个人的资金、救灾资金及其他国家规定有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外,以县(市)为平台,将中央、省、市、县(市、区)安排的扶贫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以及财政撬动的社会资金等各类资金,整合集中使用,聚焦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各部门现有的普惠性涉农项目,在政策无特别规定前提下,加大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力度,特
惠用于脱贫攻坚。

以《x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为引领,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发挥各类政策的综合叠加效应。

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市场、企业和社会资源,聚焦脱贫攻坚,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扶贫资金精准导向机制
(八)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对扶贫项目原则上实行因素法分配,进一步下放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县(市)更多自主权,增强县(市)统筹能力,使扶贫资金投入更加精准高效。

(九)创新资产收益脱贫机制。

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增加贫困村和贫困户收入,助力脱贫增收。

(十)创新脱贫风险防范机制。

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保障水平,从x年起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市定指导线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提高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和五保补助标准的差距。

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研究开展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减少因病致贫家庭实际医疗支出。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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