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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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目标责任书

篇一:目标责任书,扶贫

扶贫责任书为适应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探索通过对县级以上农业产业

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扶贫龙

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推进扶贫效益不断提高的新机制,逐步形成国家扶持、项目助推、龙头

加盟、农户受益,并产生带小、扶强带弱、扶贫带农的开发效果。根据黔南扶贫开发局[20XX]34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扶贫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范围及目标

凡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申请20XX年度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内必

须切实履行以下扶贫责任:

(一)企业在县内建设所属种植原料基地不少于2500亩;

(二)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直接带动农户数应不少于800户2300人;

(三)项目实施期内招聘贫困户用工不少于30%;

(四)企业向所属原料基地收购原料应采取合同订单或保护价收购方式,以解决农户卖

难问题。

(五)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不能出现有拖欠职工工资或对农户产品压价或其它方面的

投诉。

(六)企业应确保把项目资金切实用于能扶持和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扶贫项目。

二、考核评审

(一)企业应主动接受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在项目实施期内对扶贫效益的跟踪检查。

(二)企业在实施项目结束后的30日内,应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写出项目实施情况报

告。

(三)项目实施结束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要对企业实施项目的情况进行评审,对实

施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继续推荐项目扶持;对带动效益差,社会反映还良的企业取消

次年度申报项目资金的资格。

三、附则

本扶贫责任书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扶贫龙头责任企业各执一份。经三方签

字盖章,并经县扶贫办、县局对我扶贫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同意后生效。项目监督主管部门:县扶贫办(章)

20XX年月日县财政局(章) 20XX年月日联系电话:法人代表(签字)(盖章)20XX年月日扶贫责任书履行企业篇二:定点扶贫帮扶责任书***与大新县谨汤村定点帮扶责任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20年)》(中发〔20XX〕

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厅字〔20XX〕

2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意见》(桂

发〔20XX〕3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

全区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XX〕56号),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

作会议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定点帮扶协议:

一、定点帮扶工作目标以推动谨汤村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以落实定点帮扶政策为手段,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双方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XX年,使谨汤村农民人均纯收

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20户以上的自然村和连片自

然村的片区通村屯道路,村委所在的自然村通硬化道

路;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

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

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服务体

系健全发展,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稳固住房;贫困

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

对象做到应扶尽扶;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

二、定点帮扶时间

20XX年至20XX年。

三、定点帮扶主要对象谨汤村及谨汤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2300元)、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包括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

四、定点帮扶主要内容

以开发为主要形式,以项目为扶贫载体,帮扶方帮助和支持受帮扶方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增收产业培育项目。

(三)环境与生态建设项目。

(四)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五)人员培训项目。

五、帮扶方的主要责任

(一)制定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帮扶方根据新一轮整村推进目标,结合实际,理清发展思路,与受帮扶方共同制定谨汤

村“十二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定点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

效性,使定点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帮扶措施。

1.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对症下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取得实效。

2.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帮扶方每年要落实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落实干部包

扶贫困户。要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帮扶方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

4次到村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

村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户开展帮扶工作。

3.要落实项目,落实经费。要结合受帮扶方实际,落实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扶贫产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项目建设。要尽最大努力,

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在根治贫穷上见成效。

4.要建立台帐,健全档案。要协助受帮扶方做好帮扶前后全村状况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工作,要建立贫困户的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并建立《帮扶记录本》台帐工作,通过

建立台帐,展示帮扶成效。

(三)创新工作方法。深入研究党和国家有关扶贫政策,切实把政策用好用活,深化定点帮扶活动,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模式,创新内容方法,不断总结提高,做到出典型、出经验、出成效。

六、受帮扶方的主要责任

(一)全力配合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受帮扶方要积极主动向帮扶方提供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全力配合帮扶方做好各

项定点帮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搞好相关服务,确保帮扶方如期实现帮扶目标任务。

(二)切实发挥主导主体作用。

受帮扶方遵循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原则,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我要脱贫,不是要我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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