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移交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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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梅坊新荷坊物业移交中设备设施及备件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工作函众恒物业公司:探梅坊新荷坊物业移交过程中,就设备设施项目移交,发现以下问题,请贵公司在12月5日之前予以修复。详见附表探梅坊新荷坊小区业委会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回复函**众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公司2013年11月28日的回复函已经收悉,关于回复函中提出了问题,我委会回复如下:1、为确保小区物业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我委同意在一、二、四项先移交后在十二月五日前向全体业主公示第三项项目以下内容:1、多收的物业费、能耗费、明细表,并在每个楼道张示。2、多收的地下车位服务费,路面停车费明细表,并移交到新物业。3、2009年至2013年能耗费余额,公示公建表金额(明细),并一次性退还给业主委员会。4、公示2004年至2013年经营性用房出租收入、电梯广告费、设摊费、交房后黄沙水泥,铝合**窗等所有进场费收支明细账目表,并将相关费用退还给业主委员会。5、装修垃圾清运费(列出未装修户数的明细表),并退还已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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