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之通知存款支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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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存款支取通知
【篇一:七天通知存款支取】
情况说明
xxx银行,因我公司财务结算需要,现预约支取公司7天通知存款,金额元,笔号,预约支取时间为,请贵行协助办理。

xxxxxx公司
公章
【篇二:个人通知存款现场检查方法和技巧】
个人通知存款
业务说明
个人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在存入人民币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
提前通知银行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后方能支取的储蓄存
款方式。

起存金额为5 万元,一次存入,多存不限。

个人通知存款
采用记名存单形式,存单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

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开户时确定的提前通知的期
限长短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种,分别按一天通知存
款利率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
通知银行机构并约定取款金额,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银
行机构并约定取款金额。

取款时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最低取款金
额为5 万元,每次取款利随本清。

通知存款办理部分支取的,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新开
通知存款存单,新存单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
存金额的,则予以销户,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
付利息。

通知存款如遇下述情况,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
付利息:
(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
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存款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
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或逾期支取存款的,支取部分按支取
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取款金额低于5 万元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一个通知存款账户在通知期限内仅可取消一次,超过通知期限不办理通知取消,按逾期支取规则办理。

个人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的而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日到取消通知日的存款利息将被扣减。

业务操作流程
开户
1.受理开户申请。

客户申请个人通知存款业务,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见“活期储蓄”);若代理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同时出示被代理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并征得其同意,监护人应按法律、法规关于代理的规定提供相关具有监护权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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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应填写《个人业务存款凭条》,主要内容包括存款人姓名、存入金额、通知存款业务品种、身份证件号码等要素;在免填单方式下,客户应向储蓄经办员告知申请办理个人通知存款业务品种和存款金额。

2.审核及开立账户。

①储蓄经办员收到客户的证件和填写的存款凭条后,应认真审核填写要素是否完整准确,内容是否与证件相符,同时辨认证件真伪、核查客户身份,根据存款凭条上客户填写的金额清点现金;在免填单方式下,确认客户身份无误后,根据客户告知金额清点现金。

②储蓄经办员登记现金日记账和开销户登记簿,通过业务系统开立账户;在免填单方式下,打印凭证须经客户签字确认。

系统打印储蓄存单后,加盖业务用章及经办员个人名章交付储户。

取款通知
1.个人通知存款取款时应提前通知银行机构,可通过任一营业网点书面通知或通过网上银行等进行通知。

在营业网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须填写“个人通知存款业务通知书”;以网上银行形式通知的,须在支取存款时补填“个人通知存款业务通知书”。

2.储蓄经办员收到《个人通知存款业务通知书》后,应审核《通知书》上的要素是否填写完整、通知支取的金额是否大于通知存款的
最低支取金额,留存金额是否不低于最低起存金额。

审核无误后,
在业务系统里进行通知存款通知操作。

3.将通知业务受理凭证加盖业务章后交给客户。

部分支取
1.部分支取个人通知存款,客户应填写《个人业务取款凭条》并提
供存单,支取金额超过5万元的,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在免填
单方式下,客户应告知储蓄经办员取款金额,将存单和身份证件一
并交给储蓄经办员。

若他人代领,还应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件。

2.储蓄经办员对客户提供的存单和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核对,需摘
录客户身份证件的,将号码摘录在取款凭条上。

3.查验无误后进行部分支取业务处理:
①打印取款凭条、利息清单、新存单,并核对打印结果是否正确;
②在免填单方式下,请客户签字确认后收回凭条;
③根据利息清单进行现金配款,利息清单加盖现金清讫章,收回的
存单加盖附件章,新存单加盖储蓄专用章和经办员名章;
④将相应的证件、回单、开立的新存单连同现金一并交还客户。

销户
1.客户办理个人通知存款销户, 应填写《个人业务取款凭条》并提
供存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在免填单方式下,客户应告知储蓄经办员
取款金额,将存单和身份证一并交给储蓄经办员。

若他人代领的,
还应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件。

2.按照部分支取业务程序进行凭证打印、客户签字确认、现金配款。

3.在取款凭条、存单、利息清单上分别加盖现金清讫章,收回的存
单加盖附件章,登记“开销户登记簿”。

4.将证件、回单连同现金一并交还客户。

挂失、查询、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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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活期储蓄”
现场检查流程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与活期储蓄相同,包括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合规性、风
险管理和监督检查4个方面,具体参见“活期储蓄”。

业务特点及检查重点
1.检查方法
①调阅开销户登记簿、业务流水账,运用适当的抽样方法筛选检查
样本;②针对检查样本,调阅、查看对应的分户明细账、业务凭证;
③召开储户座谈会、翻阅储蓄网点“意见征求簿”,了解业务办理和
纠纷投诉情况;
④调阅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检查存单管理情况。

2.风险提示
①不符合“起存点”要求;
②未按计息规定计付利息;
③部分支取金额低于5万元;
④违反规定当日通知或修改通知内容后于当日取款或销户;
⑤大额存单签发未实行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
⑥违反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销毁储蓄存单;
⑦套用、虚开储蓄存单,挪用客户存款或截留客户存款资金进行账
外经营。

检查依据
1.《储蓄管理条例》(1992年12月11日国务院令第107号发布) 2.《通知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9〕3号)
3.《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4.《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5.《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6.《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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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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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个人通知存款】
个人通知存款
1、个人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的存款,包括一天通知存款和七
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2、人民币个人通知存款5万元起存,单笔存款金额最高为500万
元(含),存款金额超过上限的,需分笔开户。

一次性存入本金,
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最低支取和最低留存金额均为5万元。

存款利率
个人通知存款采用逐笔计息法,按支取日挂牌利率和存款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利随本清。

如遇利率调整
,不分段计息。

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开立通知存款新账户,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功能及特色
1、利率较高:通知存款利率收益高于活期储蓄利率。

2、智能理财:通知存款提供自动转存服务,以一天或七天(一天通知存款为一天,七天通知存款为七天)为一个存款周期转存通知存款,每存满一天或七天储蓄业务处理系统自动进行一次结息,次日将本息和自动转入下一个存款周期复利计息,为您节省时间和提高资金利用率。

3、便于大额资金管理:开户及取款起点较高。

开户最低起存、最低支取、最低留存金额均为5万元。

服务渠道
1、开户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

2、现金取款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atm。

3、查询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电话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查询终端、atm等。

4、通知存款转存其他存款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电话银行、个人网上银行。

办理流程
1、开户:请您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到邮政储蓄机构联网网点填写专用凭单开立账户,如为代办,须同时出示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实名证件。

2、取款:请您持有效实名证件、存单或银行卡到网点柜台办理取款业务。

如果一次性提取现金一定金额及以上的,请您至少提前一天在网点或通过电话向取款网点预约。

特别提示
2008年1月12日前开户的个人通知存款不具有自动转存功能,请您按下述规定办理业务:请您在取款前办理提前通知手续。

一天通知存款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请您在通知网点办理取消通知和支取已通知的存款。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的,超过通知期限则自动取消通知。

若您需要取款,请重新预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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