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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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监测标准.》

和《医

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清洗消毒及灭菌的管理要求

一、口腔科诊疗区域、技工室和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工作的基本需要。

二、口腔诊疗器械宜由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有清洗消毒间的口腔科也可自行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

三、医疗机构的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与灭菌工作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人员

负责,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专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或到上级医院口腔科实习,并

有相关记录。专职或兼职人员应正确掌握口腔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清洗、消毒、灭

菌的操作方法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四、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五、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诊所负责人对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洁、消毒与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

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

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清洗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二、重复使用的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再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

的口腔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三、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

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四、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

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五、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六、一次性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或物品用后不应再次处理和使用。

消毒间的管理

一、口腔科、诊所有清洗消毒间的去污清洗区与检查包装灭菌区应分区(室)明确,防止洁污交叉。

二、消毒室根据工作量合理配备清洗、消毒设施与设备;

1、去污区:手工清洗水槽至少2个,应满足洁污清洗分开的需要,超声清洗机、酶洗液、相应清洗用品有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

2、检查包装区:器械检查包装台、器械柜、有条件配备带光源放大镜、注油机。如使用纸塑包装袋,还需配备医用热封机及热封密合性能检测试纸。

3、灭菌区:压力蒸汽灭菌器及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或纯化水。

三、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四、人员防护措施。去污区:戴圆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面罩;包装检查及灭菌区:戴圆帽,穿清洁工作服,做好手卫生。

五、其他耗材:

1、清洗剂:多酶洗液。

2、消毒剂:适用于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剂75%乙醇等。

3、润滑剂:专用水溶性润滑剂。

4、除锈剂:专门用于医疗器械锈迹去除。

清洗消毒及灭菌操作程序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及灭菌工作包括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养、包装、消毒或者灭菌、贮存、发放等工作程序。

一、清洗

应当采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1、冲洗:用后的器械、器具及用品在流动水下冲去器械表面的污染物,放入密闭的容器中暂存。

2、洗涤:冲洗后的器械,用酶清洗剂浸泡后刷洗、擦洗。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3、漂洗:洗涤后的器械,在流动水下充分刷洗冲净酶洗液。

4、终末漂洗:漂洗后,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冲洗。

5、手工清洗手机时,应遵循手机说明书,选择相匹配的高压水枪和气枪的接口对管腔内部管路进行冲洗,推荐使用全自动手机清洗机。用全自动手机清洗机清洗手机时将手机头逐个平稳地插入手机清洗机专用插孔,进行充分有效清洗。

6、将清洗后的器械放入网筐中准备消毒。

7、注意事项

1)医生每次使用手机治疗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s。及时卸下污染手机,并取下车针。不能将手机浸入消毒液内浸泡,以免腐蚀手机内零件。

2)清洗的水温为20~40℃。器械刷洗时,一定要在酶洗液水面下操作,避免气溶胶产生和水滴飞溅,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3)不应使用钢丝球类用具和去污粉等用品,应选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用品,避免器械磨损。

二、消毒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热力消毒,也可煮沸消毒或用75%乙醇或其它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三、干燥

1、消毒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干燥处理,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布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2、干燥箱干燥手机时手机应立放以便于热气通过管腔,充分干燥管道,也可注入95%乙醇干燥。

3、不应自然晾干。

四、检查与保养

1、干燥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2、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有锈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3、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4、使用全自动注油机设备向手机内部注入专用的手机清洁润滑油,若使用手工式注油,宜选用喷雾型清洁润滑油。注油后器械外表面应及时擦干,管腔内应用机械烘干或注油机吹干,或用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不得自然晾干。

五、包装

1、根据器械包名称配备器械、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器械和敷料应分室包装。

2、盘、碗应单独包装,止血钳及剪刀等轴节不能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用吸湿布、纱块隔开;高度危险性物品的包内中心位置放置化学指示卡。

3、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纺织品包装材料,应一用一清洗,无污渍,灯光检查无破损。包装应严密,松紧适度;不应使用绷带、线绳封包。宜使用灭菌专用胶带封包,

4、口腔科诊疗器械宜使用密封式单包装,用医用热封机封口。采用密封式包装方法其密封宽度应大于6mm,包装两端应留至少2、5cm。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的准确性和密合完好性。

5、包外粘贴3M指示胶带注明物品名称、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操作人签名或代码,应具有可追溯性。

六、灭菌

1、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耐湿热的器械、器具与物品的灭菌,不应用于凡士林等油剂和粉剂的灭菌。

2、口腔诊疗器械应首选小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灭菌。

3、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的监测步骤。

4、每天运行前做好安全检查。装卸时不能堆放。每包之间应有间隙,有利于蒸汽穿透。

5、严格控制灭菌温度、压力和时间,温度>135℃或灭菌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均可损坏手机密封胶圈及轴承等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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