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筒自校规程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容量筒自校规程
【编号:YXWS-QSM-ZY-39:2015(S)】
本规程适用于新购的、使用中的及维修后的容量筒的自校。
1、总则
容量筒是用于按GB/T14684、GB/T14685和GBJ50080标准测试建设用砂、石、混凝土以及其它材料容重的专用容器,校验周期为一年。
2、技术要求
2.1、全套容量筒包括5只由金属制成的单个容量筒;
2.2、容量筒的尺寸及允许偏差见下:
容积
容重筒规格
筒壁厚
度
(mm)内径
(mm
)
允许误差
(mm)
净高
(mm
)
允许误差
(mm)
1L 108 ±0.3 109 ±0.5 2±0.1 5L 185 ±0.4 186 ±0.7 2±0.1 10L 208 ±0.5 294 ±1.0 2±0.1 20L 294 ±0.5 294 ±1.0 3±0.2 30L 360 ±0.5 294 ±1.0 4±0.2
3、校验用测量设备
3.1、游标卡尺:量程200 mm。分度值0.02 mm;
3.2、钢板尺:量程500 mm,分度值0.5 mm;
3.3、台秤:称量100kg,感量50g;
3.4、案秤:称量10 kg,感量5 g;
4、校验方法
4.1、用游标卡尺测量1升、5升容重筒的内径、净高以及各个容量筒的壁厚;
4.2、用钢板尺测量10升、20升、30升容量筒的内径、净高;
4.3、容量筒容积的校验:用20±5°C的饮用水装满重量为G1的容量筒,擦干筒壁外水分后称重G2,容量筒的容积V=(G1-G2)×C;式中C为水的比重,设为1L/kg。1升、5升的容重筒采用案秤称重校验容积,10升、20升、30升的容量筒采用台秤称重校验容积;
5、校验结果评定
5.1、新购的容量筒应符合全部技术要求;
5.2、使用中的和维修后的容量筒可按称重校验得到的实际容积使用;
6、自校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