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018最新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市2018版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BF-2018-0129 合同编号: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八年二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买卖。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买卖双方应当清楚知晓本市存量房房源核验、限购等政策法规要求。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卖双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并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在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内容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买卖双方选择抵押贷款作为付款方式的,买受人应当提交全面、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
如买卖双方对约定的买卖价格作出调整的,买受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贷款机构,否则,由此造成贷款机构不予批贷、批贷金额减少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术语解释1.存量房屋买卖:是指通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再次买卖。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模板7篇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模板7篇篇1甲方(卖方):姓名:XXX国籍:XXX性别:XXX年龄:XXX联系电话:XXX地址:XXX乙方(买方):姓名:XXX国籍:XXX性别:XXX年龄:XXX联系电话:XXX地址: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北京市存量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坐落地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XX单元XX室。
2. 房屋结构:XX结构,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
3. 房屋权属:该房屋为XX所有,产权年限为XX年。
4. 房屋用途:住宅/办公/商业等,具体用途根据规划文件确定。
5. 房屋现状:已装修/未装修,具体装修情况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确定。
二、买卖条款1. 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该价格包括房屋本身、附属设施以及装修费用等。
2. 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XX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在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剩余房款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
(3)贷款支付:乙方在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剩余房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
具体贷款方式及贷款额度由乙方自行申请。
3. 交付时间: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后XX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文件。
4. 过户手续:乙方在收到房屋交付后XX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5. 其他费用: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评估费、中介费等,由乙方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要求,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一、合同双方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码:XXXXXX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码:XXXXXX二、房屋基本信息1. 房屋地址:北京市XXXXX2. 房屋面积:XXXX平方米3. 房屋产权证号:XXXXX4. 房屋现状:该房屋为存量房,乙方已经查验并确认房屋的实际状况。
三、房屋交付1. 交付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XX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交付方式:甲方应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提供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等文件。
四、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1. 房屋总价:XXXXX元。
2.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XX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的XX%作为定金,剩余部分应在XX日内一次性支付。
3. 付款方式: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房屋款项给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房屋权属保证1. 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是合法的、完整的产权房,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法律问题。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权属发生纠纷,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1.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屋款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房屋总价的XX%。
2.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房屋总价的XX%。
3.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解决。
七、其他约定1. 房屋过户:房屋交付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2. 税费负担:房屋过户所需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房屋交付并过户完成之日终止。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附件1.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XXXXX2.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XXXXX3.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XXXXX4. 房屋使用权证复印件:XXXXX十、合同解释权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018年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模板(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特别提示《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自行成交版)自2007年7月1日起推行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仅供查看,不能作为签约下载使用。
申请办理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须提交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北京工商网()下载合同编号标识"CX"的示范文本,并在打印后填写使用。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年五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6篇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6篇篇1出卖人: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_号,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该房屋登记在出卖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
该房屋为出卖人共有,出卖人占房屋产权的______%。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限制交易。
如因房屋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房屋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1. 房屋买卖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购房款支付给出卖人。
2. 支付方式:买受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具体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账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3. 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后,出卖人应当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房屋交付及验收1. 房屋交付: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2. 房屋验收:买受人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对房屋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房屋结构、装修、设施设备等。
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受人应及时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3. 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后,及时进行维修或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产权转移登记1. 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 出卖人和买受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材料,确保产权转移登记顺利完成。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产权转移登记未能顺利完成,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住建委存量房屋买卖合同7篇

北京住建委存量房屋买卖合同7篇篇1甲方(出售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填写号码]地址:[填写地址]电话:[填写电话号码]代理人:[代理人信息](如甲方无代理人则无需填写)乙方(购买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填写号码]地址:[填写地址]电话:[填写电话号码]代理人:[代理人信息](如乙方无代理人则无需填写)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存量房屋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物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位于[房屋地址](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该房屋的具体信息如下:[房屋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面积、户型、产权年限等]。
第二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交易价格: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金额数字]元)。
此价格包含房屋本身价值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房款:(1)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2)交易过户前支付首款;(3)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4)交房当日支付尾款。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合同附件《付款时间表》执行。
第三条房屋权属及产权转移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无产权纠纷。
2. 甲乙双方完成交易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时间]内协助乙方完成产权转移登记。
第四条房屋交付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应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无损。
2. 交付后,乙方正式接手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第五条税费承担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自的交易税费。
具体税费项目和承担方式按合同附件《税费承担表》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具体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按合同附件《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联系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联系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北京市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乙方愿意购买该房产,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1. 甲方同意出售其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房屋”);2. 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户型为______________,所在楼层为______________;3. 房屋的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总价款及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购买房屋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总价款”),合计大写为______________;2. 总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1)首付款: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内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2)贷款方式:乙方需通过商业贷款等方式支付剩余款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________%;(3)贷款手续: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应贷款手续,并在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供贷款合同及放款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过户手续1. 甲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将相关文件交付给乙方;2. 乙方应自甲方交付相关文件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理过户确认手续,并将产权变更证明等文件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税费及其他费用1. 买卖双方同意各自承担房屋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2. 房屋贷款产生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 房屋过户、公证、中介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v2018最新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三)房屋配套物品
(四)装饰装修情况
附件二: 补充协议
2、交由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托管。
3、
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权属争议,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抵押、租赁、共有等)、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其他可能对本合同订立和该房屋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情况。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相关物品的处理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参考文本合同编号
存 量 房 买 卖 合 同
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特 别 提 示
1、房屋为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其买卖所涉标的额大、专业性强、法律规范多,与签约人自身权益密切相关,为避免纠纷,确保交易安全,请签约人慎重对待本合同的签订。
2、签约人在本合同签订前就同一房屋买卖事宜已达成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约人应当将已形成的合意按照本合同条款进行规范,避免出现内容不一致的约定。
第五条 交房保证金
(一)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出卖人按合同约定交付该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总房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元(小写),元整(大写)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由买受人在该房屋【实际交付】【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支付出卖人。
(二)上述交房保证金在支付出卖人前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由买受人自行持有。
存量房买卖合同使用说明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北京市存量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此作为双方约束和履行的依据。
第一条买卖房屋信息 1.1 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坐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编号:第二条甲方或乙方的身份、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身份证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保证其对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房屋。
(2)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房屋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
(3) 甲方应保证房屋不受任何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
(4)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的实际控制权。
2.3 乙方的身份证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对购买的房屋进行自由使用和处分。
(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房屋购买款项。
第三条合同履行方式和期限3.1 合同履行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全款。
3.2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房屋购买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或虚假房屋信息,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2 乙方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经济损失。
第五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书面补充或修改。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空白无正文)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2篇)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买方(甲方):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第二条卖方(乙方):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第三条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坐落:2. 房屋面积:3. 房屋用途:4. 房屋权属证明:5. 房屋建筑年代:6. 房屋现状:7. 房屋配套设施与附属物情况:第四条房屋交付和交付责任1. 房屋交付方式:2. 买方在收到房屋交付通知后应在______日内接受房屋交付。
3. 若买方逾期未接受房屋交付,买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第五条房屋价格和支付方式1. 房屋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买卖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
3. 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4. 买方应在房屋交付当日前付清货款。
第六条房屋权属和担保1. 乙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
2. 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买方在房屋权属上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买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或接受房屋交付,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____%。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乙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
3. 若一方故意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第八条税费责任1. 买方承担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所有税费。
第二章其他约定第九条附件和补充协议1.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1) 买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 卖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 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4)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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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精心、决心、匠心★参考文本合同编号存量房买卖合同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特别提示1、房屋为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其买卖所涉标的额大、专业性强、法律规范多,与签约人自身权益密切相关,为避免纠纷,确保交易安全,请签约人慎重对待本合同的签订。
2、签约人在本合同签订前就同一房屋买卖事宜已达成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约人应当将已形成的合意按照本合同条款进行规范,避免出现内容不一致的约定。
存量房买卖合同使用说明1、本合同文本由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的买卖。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买受人可以对拟受让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并就其权属登记情况向当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查询。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
对于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咨询。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6、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存量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县市区】【乡镇】【大道】【路】【街】号小区【幢】【座】【号(楼)】单元号(室),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
该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登记机构为:。
(二)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登记机构为:。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其出卖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买受人。
3、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
出卖人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不受本合同影响。
(五)该房屋的共有情况为:。
1、该房屋为出卖人个人所有。
2、该房屋为共有财产,共有人为:,其出卖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出卖人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前取得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第三条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
前述房价款【含相关税费】【不含相关税费】。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建议以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方式第四条交易定金(一)该房屋交易定金为人民币:元(小写,不超过房价款的20%),元整(大写)。
买受人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建议以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1、由买受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上述定金。
2、(二)买卖双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定金抵作房价款,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买受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交房保证金(一)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出卖人按合同约定交付该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总房价款中预留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作为交房保证金。
此款由买受人在该房屋【实际交付】【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支付出卖人。
(二)上述交房保证金在支付出卖人前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由买受人自行持有。
2、交由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托管。
3、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权属争议,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抵押、租赁、共有等)、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其他可能对本合同订立和该房屋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相关物品的处理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附随债务的处理(一)在该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互联网】【】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上述事宜的初装费承担及过户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房屋的交付出卖人应当在(约定时间)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项手续: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相关物品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房价款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房价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房价款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第十条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并按照该房屋总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第十一条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及权利瑕疵的责任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该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情形,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已付房价款的 %(不应超过已付房价款的一倍)向买受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税费的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税费的具体承担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全部由买受人缴纳。
2、全部由出卖人缴纳。
3、第十三条预告登记买卖双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期限届满,出卖人未按约定与买受人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十四条权属转移登记(一)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有关登记事宜的具体分工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二)买卖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文书签署、资料提供、税费缴纳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必需的义务。
(三)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并按照该房屋总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四)因买受人自身责任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导致出现出卖人未能受让房价款及其他影响出卖人权益情形的,买受人应当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并按照该房屋总房价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办理由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及风险责任转移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提供证明。
该房屋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实际交付】【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且本合同前述条款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按照该房屋总房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约定的冲突解决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有关约定,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一致同意通过诉讼方式或其他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本合同争议的,可以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