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司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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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司炉工

一、主要危险源:1.双色水位计或水位表损坏。2.未按要求进行暖管。

3.安全保护装置失灵。

4.未定期进行炉膛除垢。

5.自动补水装置损坏。

二、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锅炉司炉工的操作。

三、上岗条件:第2条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第3条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第4条燃气锅炉司炉工必须熟悉锅炉的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供暖系统情况。

四、安全规定

第5条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第6条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第7条定时校验锅炉压力表、安全阀、水位报警器。

五、操作准备

第8条检查燃气锅炉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灵敏、可靠。第9条锅炉鼓、引风系统、给水系统正常,汽、水管道各种阀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第10条燃气锅炉点火前,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第11条在上述检查合格后,即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速度应缓慢,水温应适宜,锅炉水位升到最低水位线时,停止上水,检查排污阀及排污系统,锅炉冷炉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点火

1.锅炉点火前,将炉膛和烟道彻底通风,自然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

不得少于10分钟,机械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2.点火时将灰门打开,烟道挡板开启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3.锅炉点火根据炉型、选用不同的操作方法,点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损坏锅炉。

4.点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位,确保水位正常。

5.对停用超过半年以上的锅炉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温炉。

第13条升压

1.当压力上升到0.05—0.1MPa时,冲洗锅炉水位表,冲洗时要戴手套,脸部不要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防止损坏设备和伤人。

冲洗水位表顺序:

(1)开启水旋塞,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2)关闭旋塞,单独冲洗汽通路。(3)先开水旋塞,再关汽旋塞,单独冲洗水通路。(4)先开汽旋塞,再关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复正常,当气压上升到0.1—0.15 MPa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时的方法是:将连接压力表阀门旋回原来位置,压力表指针能够重新回到冲洗前位置,表明存水弯管畅通,否则应重新冲洗和检查,同一设备上的压力表指示应相同。

2.当锅炉内的压力升到0.2 MPa时,检查锅炉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拆卸过的入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只需再拧一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将螺栓拧断。

3.锅炉压力上升到0.1—0.4Mpa时,应使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在排污前给锅炉给水,观察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阀门关严,不得有漏水现象。

第14条暖管

当锅炉压力上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负荷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的时间,应根据介质、温度、季节的气温、管道的长度、直径和保温情况而定。顺序是: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出全部凝结水,直到正式供汽时再关闭。

2.缓慢开主汽阀或主汽阀上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暖管,防止振动和水击,注意管道膨胀情况,及时消除暖管发生的故障。

3.慢慢开启分汽缸进汽阀,使管道、分汽缸气压相等,注意排除凝结水。

4.分汽缸上的各气阀开启至全开应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卡住。

第15条安全阀压力整定

1.燃气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对锅炉和过热器泄压功能的安全阀进行调整和校验,省煤器上的安全阀也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2.安全阀压力整定后,应在工作压力下再做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阀压力整定时,应安排专人监视压力表和水位计,防止超压和缺水事故发生,操作时戴手套,清理场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

4.最后必须将其它安全装置,固定牢固,并封印或加锁,将每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调整日期和人员,详细记入锅炉技术档案第16条并炉(并汽)

1.暖管工作结束后,即可进行并炉工作,并炉时,锅炉压力低于运行系统汽压的0.05—0.1MPa。

2.并炉时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将省煤器投入运行。

第17条燃气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1.给水要求:锅炉给水须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2.水位表中的水位应在水位表中间,运行中随负荷的变化进行调整,但上下变动的范围不宜超过40mm,水位表必须每班冲洗一次。

3.锅炉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不得超过设计压力运行,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监视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4.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发生损坏,每星期至少手动试验一次,安全阀至少两周作一次自动排汽(水)的试验。

5.锅炉排污应在低水位、低负荷进行,时间应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循环。操作时应戴好手套,操作方法如下;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后,先关快开阀,再关慢开阀。

6.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一套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

门,排污时应注意:

1)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常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7.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关闭排污,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并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8.炉膛压力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9.燃气锅炉受热面吹灰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应站在侧面操作,防止炉膛火焰中吹灰孔喷出伤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锅炉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烧不稳定时,不能吹灰。

10.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炉膛负压保持20—30Pa,蒸发量或供热量在额定出力左右时,排烟温度在160—180o之间。

11.必须不间断地根据供汽或供热的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和调整燃烧室的运行,保证锅炉压力稳定。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先增加引风再增加鼓风,然后加快炉排速度,必要时可以增加煤层厚度。当锅炉负荷减少时,先减慢炉排速度,然后减少鼓风,再减少引风,必要时可以减薄煤层厚度。

12.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3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否则容易烧坏煤闸门,如果燃料距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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