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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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

地址:小区号楼单元号房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车位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依照《物业管理条例》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物业(车位)位置:甲方购买的车位为小区车库

二、甲方车辆牌号为。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乙方的管理和服务。

、《深圳市物业管理号车位。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就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车库管理规定》,如因甲方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4、要求乙方保持车库的适度照明、清洁卫生良好。

5、要求乙方保持车库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基本完好。

6、有权要求自行使用所购车位。

7、遵守车库管理规定,爱护车库设施、设备,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8、依据本合同履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9、协助乙方对车库设施设备进行维护。

10、承担车库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中、大修及更新改造的费用。

11、对停放的车辆按要求办理有关齐全的保险手续及证件;更换车牌号后及时告知乙方。

12、甲方将自己购买的车位出售或出租于第三方时有义务及时告知乙方,并付清出售或出租前的物业

服务费。车位出售后买受人须与乙方就车位物业服务另签合同;车位出租后甲方与承租方就缴纳车位物业

服务费承担连带责任。

13、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①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②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将车辆规范停入所购(租)车位,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一个车位只允许

停放一辆车;

③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告知乙方并及时清理;

④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停放;

⑤严禁烟火,承担使用物业区域防火责任。

14、车辆停放后,应关闭车窗、车门,不要将现金、证件、饰品等贵重物品留置车内,否则风险责任

自行承担。

15、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的过错造成车辆或配套设施的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16、驶入物业小区后,车辆应减速,时速限制在5km/h 以下,禁止鸣号。

17、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车位不得停放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物业实际情况,制定《车库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车位的档案资料。

3、有权制止违反车库管理规定的行为。

4、车库物业服务管理质量要求

①车库卫生整洁、适度照明、车辆停放有序;

②保持车库设施、设备基本完好,保持车库正常使用,设备设施中修、大修、更新改造情况除外;

③ 定期对车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对车库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④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完善。

5、拒绝非车主人员进入车库逗留、玩耍。

6、按时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时,乙方可停止服务,对拖欠车

辆不予放行并保留通过法律诉讼形式催缴的权利。

五、车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内每个车位的物业服务费为元/月。(若收费标准发生调整时,以物价局备案或审批的标准和执行时间为准。)

六、车位物业服务费交费时间和方式:

1、首次车位物业服务费起计时间:以“车位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合同没有约定的,则以

开发商发出的“入伙通知书(或接车位通知书)”告知的接车位时间为起计时间。

2、每月 20 日前甲方到乙方收费处以现金方式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主在接车位时预缴六个月的车

位物业服务费。

七、专项维修资金:

车库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中、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依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筹集和使用。

八、特别约定

1、甲方须按要求及时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车位使用的相关手续,车辆IC卡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如甲方的IC卡遗失,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承担补办费用。甲方须仔细阅读停车卡(IC卡)背面的“须知事项”,并自觉遵守。

2、甲方车辆损坏小区或车库的设施、设备,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将停放在车库的车辆上好保险锁,并建议甲方购买车身及盗抢等保险,保持车辆安全。

4、甲方应保证停放在车库的车辆为合法拥有之车辆。

5、车内不得存放贵重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停车卡须随身带走,不得放在车上。

6、乙方的免责事由:当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乙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燃气

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司法机关执行任务等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及社会治安的突发

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损失的情形。

7、本合同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只限于卫生服务费、秩序维护费及公用设施的维护(包括照明电)。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由此带来的不便及引发的纠纷或责任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之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欠款,并按所欠费用

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经乙方通知后仍拒不履行支付欠款及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的义

务,乙方若启动法律程序后,甲方应承担乙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

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整改。

十、其他:

1、本合同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准。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表:

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乙方:

代表:

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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