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程经过异常及处理复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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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程经过异常及处理

二、产程经过异常及处理

(一)产程经过异常表现

临床上子宫收缩乏力分为协调性和不协调性两种,根据发生时期又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类型不同,临床表现不也不同。

1、协调性宫缩乏力(低张性宫缩乏力):其特点为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内压力低于15mmHg,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当宫缩高峰时,宫体隆起不明显,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此种宫缩乏力多属继发性宫缩乏力,临产早期宫缩正常,于第一程活跃期后期或第二产程时宫缩弱,常见于中骨盆与骨盆出口平面狭窄,胎先露部下降受阻,持续性枕横位或枕后位等。此种宫缩乏力,对胎儿影响不大。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高张性宫缩乏力):多见于初产妇,其特点为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的兴奋点不是起自两侧宫角部,而是来自子宫下段的一处或多处冲动,子宫收缩波由下向上扩散,收缩波小而不规律,频率高,节律不协调;宫腔内压力达20mmHg,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子宫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也不完全松弛,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如期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如期下降,属无效宫缩。此种宫缩乏力多属原发性宫缩乏力,故需与假临产鉴别。鉴别方法是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能使宫缩停止者为假临产,不能使宫缩停止者为原发性宫缩乏力。这些产妇往往有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使先露不能紧帖子宫下段及宫颈内口,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燥不安,严重者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胎盘循环障碍,出现胎儿宫内窘迫。产科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早期缓慢或停止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止,潜伏期延长。

3、产程曲线异常:产程图是产程监护和识别难产的重要手段,产程进展的标志是宫口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宫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有以下8种;

(1)潜伏期延长: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口扩张3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了应处理。

临床上以超过了9小时应作正理为有利。

(2)活跃期延长:从宫口扩张3cm开始至宫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若超过8小时,称为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称为活跃期停滞。

(注:在羊膜囊已破、宫缩正常的前提下)

(4)第二产程延长: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分娩,称为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称为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期晚期及第二产程、胎头下降速度初产妇<

1.0cm/h,经产妇<

2.0cm/h,称为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活跃期晚期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I小时以上,称为胎头下降停滞。

(8)滞产,总产程超过24小时。

以上8种产程进展异常,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合并存在,

(二)处理

1、协调性宫缩乏力:一旦出现协调性宫缩乏力,不论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首先应寻找原因,检查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阴道检查了解宫颈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情况。若发现有头盆不称,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若判断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应采取加强宫缩的措施。

(1)第一产程

1)潜伏期

潜伏期超过了8小时应处理。

处理原则:不急于干扰,安静休息、支持疗法为主。

一般处理:

①消除精神紧张,

②鼓励多进食,注意营养与水分的补充。不能进食者静脉补充营养,静脉滴注l0%葡萄糖液500—l000ml内加维生素C2g。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低钾血症时应给予氯化钾缓慢静脉滴注。补充钙剂可提高子宫肌球蛋白及腺苷酶活性,增加间隙连接蛋白数量.增强子宫收缩。

③自然排尿困难者,先行诱导法,无效时及时导尿。

④同时针刺合谷、三阴交、太冲、支沟等穴位均有加强宫缩的作用。

⑤经上处理后仍无效时,若羊膜囊存在,可行人工破膜。

⑥若羊膜囊已破,可行催滴。

⑦另还有一个更简便、安全、有效、快捷的方法是气囊扩张法。

⑧破膜12小时以上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活跃期

活跃期宫口开张速度初产妇<1.0cm/h、胎头下降速度初产妇<1.0cm/h、宫缩乏力时应处理。

处理原则:积极处理,发现异常则作处理。

加强子宫收缩:经上述一般处理,子宫收缩力仍弱,确诊为协调性官缩乏力,产程无明显进展,可选用下列方法加强宫缩:

①人工破膜:(见4题)

②缩宫素静脉滴注:(见3题)

③地西拌静脉推注:地西伴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口扩张,适用于宫口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间隔4~6小时可重复应用。

④前列腺素(PG)的应用:(国内缺药)。

⑤还有活跃期早期可用气囊扩张法、宫颈局部封闭。

经上述处理,若产程仍无进展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时,应及时行剖宫产术。

(2)第二产程

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时则属第二产程停滞,应作一次详细的腹部及阴道检查,明确头盆关系则有否头盆不称,决定分娩方式。

若无头盆不称,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后-侧切开以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助产;若胎头仍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3)第三产程

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娩出时,可静脉推注麦角新碱0.2mg或静脉推注缩宫素10u,并同时给予缩宫素10~20u静脉滴注,使宫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

胎儿娩出后,超过30分钟,胎盘未剥离或未娩出;或阴道出血200ml或以上,应立即处理胎盘。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正常节律性及其极性。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mg或地西洋l0mg静脉推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不协调性宫缩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宫缩。在宫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缩宫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宫缩已被控制,但宫缩仍弱时,可用协调性宫缩乏力时加强宫缩的各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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