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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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银行业分业和混业经营体制的比较分析

关于我国银行业分业和混业经营体制的比较分析

关于我国银行业分业和混业经营体制的比较分析[摘要] 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角度,以制度变迁为理论出发点,通过对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过程的分析,探究并解释其在中国市场化经济过程中的金融制度变迁方式及发展方向。[关键词] 金融制度;制度变迁;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一、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概论1.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传统的商业银行是指以从事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又称为投资银行,它是在证券公司中以从事发行、承销、经纪、咨询、投资等工作的综合机构。2.银行体制及功能的分类以商业银行能否从事证券业务为标准,我们可以将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分为两种:分业经营式银行体制和混业经营式银行体制。所谓分业经营式银行体制,是指该体制的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一般分离,该体制下的银行不能经营一般的证券业务(除少数国债等业务);同样地,证券公司不能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只有少数国家还采取分业经营式银行体制,中国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分业经营的银行体制。混业经营式银行体制,也称全能银行体制,是指该体制下的机构能同时提供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公司业务。将全能银行体制表述为“从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金融工具和外汇(包括它们的衍生品)、承销新债券和股票发行、经纪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等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3.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历史演变1933年以前,商业银行的业务不受限制,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所从事的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所以,商业银行都可以从事证券业务。但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结束了这种“自由”混业经营的方式。华尔街股市崩溃、大量银行和企业倒闭、无数人破产,对当时整个世界的银行体系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美国首先实行分业经营的模式,美国国会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随后,英、日等国也先后实行了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最初几十年,分业经营体制确实对稳定金融体系、促进经济复苏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也严格遵守分业管理的规定。但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分业式经营的商业银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随着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单一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是面临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全能性银行的双重压力,要求放松管制的呼声越来越高。英国于1986年首先恢复了混业经营体制模式,日本也于90年代中期恢复了混业经营,美国在1999年也最终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实行混业经营体制。4.分业经营体制和混业经营体制的比较分业银行制度的优势:第一,银行长期从事专业化经营,使得银行在金融市场上有利于形成强势分工;第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隔离,为商业银行创造出稳定发展的环境,不会有来自它们的压力;第三,分业经营制度下不会形成规模过大的综合性银行,这就不会出现规模效益递减和内部协调的问题;第四,由于分业制度的实施,商业银行的资金都来源于客户的存款,因此没有什么风险,有利于保护银行及客户的安全。分业银行制度的弊端与其优势是相对的:第一,由于法律形式严格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使得各个不同类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难以开展业务,缺乏竞争性,阻碍了金融业运行的效率;第二,分业银行制度使各种金融渠道难以互补和利用。混业经营制度的优点:第一,商业银行同时经营各种业务,可以使各种业务相互促进支持,优势互补;第二,综合经营方式可以规避非系统风险;第三,综合经营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就可以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能够发挥银行的规模经济;第四,多渠道的利润来源能使银行增加赢利。同样,混业经营体制的缺点是:第一,综合型的银行容易形成金融业的垄断,产生非公平竞争;第二,过大规模的混业型银行容易产生集团内部竞争和内部协调成本过高的问题;第三,利润水平高也同样伴随着高风险,银行综合化经营模式也可能带来资产的高风险性。二、中国金融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金融制度改革和银行业务创新的步伐也随之加快,特别是随着电子网络技术。

《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课件

《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课件

我国未来发展方向
完善监管体系
我国未来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明确监管 职责和权力,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
促进创新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 ,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防范化解风险
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完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确保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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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便利
分业经营便于监管机构对 不同业务进行分类监管, 提高监管效率。
缺点
资源分散
分业经营可能导致企业资 源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 应,降低企业竞争力。
市场分割
分业经营可能导致市场分 割,限制企业的市场拓展 空间。
协同效应损失
不同业务之间可能存在协 同效应,分业经营可能导 致这种效应无法充分发挥 。
风险比较
混业经营风险
由于涉及多种金融业务,混业经营的 风险较为复杂,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由于业务 范围广泛,监管难度也较大。
分业经营风险
由于只经营一种特定类型的金融业务 ,分业经营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是, 如果某一业务领域出现问题,可能对 其他业务产生连锁反应。
监管比较
混业经营监管
未来,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监管政 策、科技应用和创新等。金融机构需要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 创新能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
CHAPTER 02
混业经营的优势与挑战
优势
资源共享
混业经营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 ,如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资金 等,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
混业经营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以确保金融安全和稳定。监管机构需要对不同业务领域进行全面监管,防止风险 传递和交叉感染。

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提要:金融国际化、金融信息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是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信息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伴随着这些客观结果连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金融混业经营已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种趋势。

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模式,本文从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历程出发,结合我国金融环境现状,进行分析对比并提出了对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的思考。

一、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内涵混业经营是指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

分业经营是一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别设立机构独立经营业务的经营方式。

目前,混应经营一般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综合银行制,可设置内部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等国的商业银行。

另一种为全能银行制,通过在外部设立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形式兼营证券、保险业务等,如英国、日本、美国的商业银行。

在目前的国内文献中,有部分人将混业经营等同于全能银行。

【全能银行主要是从银行为其客户提供服务的角度来讲的,对应传统银行服务;而混业经营则是从银行运作的角度讲的,对应分业经营。

】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跨时空配置经济资源。

金融体系的功能相对于金融机构更具稳定性,金融体系的功能及竞争性组合方式决定了金融产品及金融机构的外在形式。

因此,金融机构的形式和金融业务范围和产品门类都是可变的。

它们都是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功能的外在表象。

金融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实际上是金融分工模式的转变。

混业经营知识金融结构变化的外在表象,其深层次原因是市场利益诱导下的金融功能配置格局的重构。

二、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历程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沿革了分—混—分—混的发展历程。

到了20世纪80年代,科技进步与世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促使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推陈出新,金融业之间的渗透融合力度逐步加强,原来的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机制阻碍了金融业务创新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课件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课件

客户体验不一致
资源重复配置
分业经营可能导致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 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影响客户体验的连 贯性。
由于各业务部门独立运营,可能导致资源 重复配置,增加企业运营成本。
混业经营的风险与挑战
管理复杂性增加
混业经营涉及多种业务领域, 管理难度和复杂性相应增加, 对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
国内的发展趋势
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逐步过渡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国内金融机构也开始逐步尝试混业经营, 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政策监管逐步放宽
为了推动金融创新和提升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政府监管部门逐步放宽对金融行业的管制,为混 业经营提供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案例 分析
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 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放松对金融行业的管制,允许金 融机构进行混业经营,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金融科技推动混业经营
金融科技的发展为混业经营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业务模式 创新,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提供更高效、 便捷的金融服务。
利益冲突问题
混业经营可能导致利益冲 突,例如金融机构可能为 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长 期风险。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风险 与挑战
分业经营的风险与挑战
风险隔离缺失
创新能力受限
分业经营模式下,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隔 离机制可能不健全,导致风险在各业务间 传递,影响整体经营稳定性。
分业经营可能限制企业的创新能力,因为 各业务部门可能缺乏跨行业学习的机会, 难以发掘新的业务机会。
业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
2. 资源共享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比较及选择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比较及选择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比较及选择内容摘要: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过作用。

目前,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的主流趋势。

本文认为,我国金融业现行的仍是分业经营模式,走向混合经营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分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国际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合经营模式及其历史沿革(一)分业经营与混合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模式也称专业化业务制度。

其核心在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

其代表首推2000年之前美国的金融制度。

混业经营模式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保险代理等。

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德国式的全能银行,银行依法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涉及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各种金融业务。

二是金融控股公司,此形式在美国最为发达和典型。

(二)两种经营模式利弊分析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模式各有利弊,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占有绝对的优势。

它们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有各自的地位,发挥各自的优势。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避免货币市场的资金直接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维护一国的金融稳定。

客观上起到遏制垄断、维护竞争的作用。

专业化分工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专门从事银行业务、证券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或为大型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资源集中,易创品牌,与客户关系简单,透明度高,易于监管。

但其也有弊端: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难以分散风险,综合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对于外部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动相当敏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扩大经营范围,实现规模经济。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降低了单一品种的风险,分散了经营风险。

便于通过多样化经营优势互补、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能力,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和金融服务效率。

论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

论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

论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作者:吴晓燕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6年第01期摘要:混业经营长期以来都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而分业经营则是我国金融机构长期采用的模式。

随着我国加入到WTO之后,采用分业经营的我国金融机构已经很难应对集信托、银行、保险、证券于一身的外资金融机构的冲击,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必然趋势。

本文首先阐述了混业经营的内涵与模式,其次,分别基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和基于金融监管有效性的角度来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体制,同时,还深入探讨了我国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现状与尝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分业经营一、引言纵观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对于竞争效应较为重视,是金融机构逐步发展成熟的必然需要;而分业经营则较利于银行经营体系的稳定和安全,适用于较低层次的金融发展。

混业经营长期以来都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而分业经营则是我国金融机构长期采用的模式。

随着我国加入到WTO之后,采用分业经营的我国金融机构已经很难应对集信托、银行、保险、证券于一身的外资金融机构的冲击,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必然趋势。

本文就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进行探讨。

二、混业经营的内涵与模式1.混业经营的内涵。

基于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特点,可分为信托业务、基金业务、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等,混业经营是指同一个金融机构同时经营信托、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业务。

2.混业经营的模式。

2.1法人混业模式。

法人混业是典型的混业经营模式,是指同一个金融机构同时经营信托、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业务,至少2种及以上,英国、瑞士、德国等国属于法人混业模式的典型代表。

法人混业模式的实施前提在于:第一,法律框架健全;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较为高效、较为完善;第三,金融机构有较强的内控约束机制和风险意识。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比较研究


由 9家主要 的监管机构及若干法律构成的监 管体系 ,使英 国成为 较 典 型的多头金融监管 的国家之一 。众多金融监管机构职能复杂 、相互交 错 。这 些 监 管 机 构 分 别 发 布 各 自 的 指 令 ,有 时 甚 至 是 相 互 矛 盾 的 指 令 。 分 业监 管的格局不仅使监管成本增加 ,监管效率降低 ,监管者与被监 管 者间容 易产生争议 。多个监管机构 的并存 ,也使每家监管机构缺乏足 够 的权威 ,当一 家金融机构发生危机需要解救时 ,监管部门协调一致行 动 有时是 费时费力 的,很容易耽误挽救 的时机 。分业监管从体制上 看 ,存 在着协 调与配合 困难 等固有缺 陷。 1 9 9 7年 5月 ,英 国成立 了金 融服务监管 局 ( F S A) 。F S A其 内部 职 能部门设 置分 为金融监管专 门机构和授权与执行机构两大块 ,前者包 括 银 行与建筑协会 部、投 资业务部 、市场与外汇交易部 、退休基金检 审部 等 ,后者有授权部 、金融罪行调查部 、特别法庭秘 书处 。F S A作 为英 国 唯 一 的 、独立 的 、对 英 国金 融 业 实 行 全 面 监 管 的 执 法 机 构 ,拥 有 制 定 金 融监管法规、颁 布与实施金融行业准则 、给予被监管者以指引和建议 以 及 籍 以 开 展 工作 的一 般 政策 和 准则 的职 能 。 2 0 0 0年 6月 ,英 国女王正式 批准 了 { 2 0 0 0年金融服 务和市场 法》 。 该法明确了新 成立的金 融监管机构和被监管者的权力 、责任及义 务 ,统 了监 管标准 ,规范 了金融市场 的运作 。根据有关 法律 ,F S A拥有监 管 金融业 的全部法律权 限,并从 2 0 0 1年 l 2月 1日起 开始行使其全部监 管 职能 ,但其并 不是政府 机构 ,而是一个独立 的非政府的监管组 织,它的 经 费 收 入 直 接来 源 于 它 所监 管 的金 融 机 构 。 三 、我 国 金 融 业 发 展模 式 的启 示 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业 的未来发展趋势 ,这是 国际 、国内形 势所 决 定的 ,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首先 ,信息技术 的进步 ,模糊 了单 一金融 业务之间的界限。随着科 学技术 的创 新 与进步 ,尤 其是 信息技 术 的进 步 ,信息共享已成为一种趋 势 ,而信 息共享必然会导致货 币市场 与资本 市场的整合 ,从而模 糊银行 、证券 与保 险业务之间 的界 限。其 次 ,金融 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决定了金融混业 经营的必然 。金融技术 的进 步和金 融创新加快了 国际 资本 的流动 速度 ,也 加快 了金融 全球 化的进 程。7 O 年代末 8 0年代初 , 许多发 达国家还有 一些发展 中 国家纷 纷实行金融 自 由化改革 ,放松金融管制 ,允许银行 、保 险和证券业从分业经 营转向混 业经营 。近十几年来 ,全球爆发了规模空前 的金融业并购 热潮 ,商业银 行 与 投 资 银 行 之 间 的 交 叉并 购 成 为新 热点 ,大银 行 全 能 化 与综 合 化 经 营 成 为 大 势 所 趋 。 新 的 重 组 浪 潮 不仅 包 括银 行 之 间 的兼 并 ,而 且 包 括 银 行 与 投 资 银 行 、证 券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之 间 的跨 业 兼 并 。第 三 ,客 户 对 金 融 商 品 需 求 的 多 样 化 ,促 使 金 融 业 改 变 陈 旧 的经 营 理 念 。客 户 对 金 融 商 品 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 ,而且大多是综 合性需求 。因此 ,客户都 希望得到 站 式 ” 全 过 程 金 融 服 务 , 即在 任 何 一 家 金 融 机 构 都 能 得 到 各 种 各 样 的金融服务就如同在 “ 金融超市 ”选购金融商品。而这一切 ,在分业经 营下是很难做到的 ,只有在金融业 实行混业经营 的情况下 才能做到。第 四,中国金融业的经营现状 ,迫使 金融业改变 旧的经营模 式。我国的分 业 经 营 制 度 ,把 银 行 、保 险 和 证券 业 的业 务 范 围分 别 限 制 在 一 个 更 狭 窄�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二)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市场竞争和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度的日益提高,是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推动力。随着我国经济和各类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国内外金融机构为求得市场先机和优势,必将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加强业务渗透和金融创新(如资产证券化、保险证券化等),进行大规模金融跨业并购。这些竞争举措,会模糊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分业界限,使分业经营名存实亡。尽管中资银行推行这些举措可能会因现行制度.的因素而被限制,但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实际推行的这些举措,同样会模糊金融业传统界限,导致分业经营制度的提前过时。
பைடு நூலகம்
三、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
分业与混业的权衡将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目前,在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还不高的情况下,我们选择的自由度相对较大。但我们不能总是以封闭来规避风险,随着我国金融业“人世”承诺期限的到来,我们所能选择的将不再是分业模式或是混业模式,而是将采取何种模式进行混业的问题。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问题,我认为应考虑以下两个前提:第一,商业银行的保守性文化、官僚体制与勇于承担风脸、快速发展的投资银行是格格不入的,试图对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进行文化融合是不经济的,并且也是非理性的;第二,要充分估计到信息革命的影响。信息革命要求金融机构即使规模再大,也只是“食草恐龙”,无法抵挡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食肉恐龙”。因此,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我国金融混业的最优选择。因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集规模性与灵活性于一体,并能较好地结合信息革命,是金融混业经营的较高层次。
(一)其利分析:(1)降低银行风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截然分开会随着金融创新而产生“脱媒”现象,使银行市场缩小,经营困难,不利于银行风险分散。而参与证券业务可以实现银行多元化运作,扩大收益来源,降低经营风险,使银行和整个金融业更加稳定。(2)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混业经营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其竞争力。首先,多元化经营使银行能够及时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来调节自身的经营活动;其次,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客户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组合并为客户提供一条龙金融服务来发挥总体优势,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最后,混业经营可使银行通过股权代理,建立稳定优质的基本用户群,有助于银行充分了解客户,从而实现真正的风险控制。(3)发挥金融机构动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中介职能,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增加资金来源,增加收益,更充分地发挥其信用中介的功能。

对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看法

各国金融制度比较1、(一)分业经营与混合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模式也称专业化业务制度。

其核心在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

其代表首推2000年之前美国的金融制度。

混业经营模式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保险代理等。

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德国式的全能银行,银行依法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涉及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各种金融业务。

二是金融控股公司,此形式在美国最为发达和典型。

(二)两种经营模式利弊分析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模式各有利弊,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占有绝对的优势。

它们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有各自的地位,发挥各自的优势。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避免货币市场的资金直接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维护一国的金融稳定。

客观上起到遏制垄断、维护竞争的作用。

专业化分工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专门从事银行业务、证券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或为大型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资源集中,易创品牌,与客户关系简单,透明度高,易于监管。

但其也有弊端: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难以分散风险,综合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对于外部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动相当敏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扩大经营范围,实现规模经济。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降低了单一品种的风险,分散了经营风险。

便于通过多样化经营优势互补、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能力,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和金融服务效率。

其弊端在于:存在着相当大的管理难度,从事的业务种类过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为了设法巩固本机构在每一领域的地位,管理与风险控制将更加复杂,需要大量的资源,并且同一集团内从事存贷、共同基金、咨询、商业银行与保险等业务部门之间有潜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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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
下面就为大家呈上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欢迎各位金融毕业的同学参考阅读!
(一)概念区分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两种制度设计形式。

分业经营形式即金融机构不能同时经营银行业,又经营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或者此三者之一,银行只能通过持股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非直接地从事非银行业务或者仅允许从事有限的业务范围。

而混业经营形式又称全能经营制度,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业务。

(二)分业与混业经营形式的比较
本文将从经营风险、效率和外部监管和客户关系方面进展讨论。

1、经营风险
金融分业营的优势之一就是有利于金融风险的控制与预防。

因为分业经营使金融机构只从事单一的金融业务,从而在银行与证券市场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防止了遇到风险时整个金融系统的崩溃。

而混业经营是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分业经营形式下,当单一的业务陷入低谷时,就有可能导致该领域的金融危机。

但在混业经营的形式下,各业务之间可以起到互相弥补或者消除风险的作用。

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越广,越有可能防止由于某一资产业务领域的风险而对整个金融业产生致命的影响。

2、经营效率
专业分工有利于效率进步。

实行分业经营,各金融机构有自己特定的业务范围,会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优势,提供专业领域的产品和效劳,在资源有限的情况进步资源配置效率。

混业形式可以通过降低信息交流本钱和分工本钱来进步经营效率,增强实力。

混业经营相较于分业经营可以选择更广泛的投资组合。

从而,某一资产业务的亏损可以由其他业务的盈利来弥补,因此混业经营有利于进步收益和保持业务的稳定性。

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内部业务的穿插在面对中小客户时,本钱降低尤为明显。

混业经营可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有助于社会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3、外部金融监管
一般认为,金融分业经营有助于进步外部监管效率,而混业经营形式那么将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

分业经营形式中,银行、保险和证券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因此金融监管的内容也单一,监管效率相对较高。

在混业经营的形式下,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机构的重复设置。

监管部门可以对混业经营的机构实行统一的金融监管,不仅可以防止监管真空的存在,而且可以较好地施行对创新金融产品的监管。

4、客户关系
分业经营形式下,金融机构只提供一种专业效劳,当客户完成对该项效劳的需求时,其与金融机构的联络就会中断。

实行混业经营后,金融机构会提供较为全面的效劳,客户在一家银行就可以获得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在内的全面金融效劳,一方面在选择金
融机构时有较好的持续性,可防止业务变更而变更金融效劳机构的现象,另一方面,选择混业经营机构那么可以节约时间本钱,进步经济效益。

一个国家金融业经营方式的选择应当与本国经济政治开展相适应。

我国金融业目前采取分业经营形式,商业银行不能兼营证券等业务,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

但是,从目前全球金融开展的趋势来看,混业经营将是主要潮流。

(一)客户需求的多样化提出了混业经营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开展,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已经不满足于单纯地储蓄理财方式。

企业也需要更广泛的投资渠道和方式满足资金保值增值的需要。

而金融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和个人的需求满足,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尽可能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进步金融机构效劳效率,产生了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形式转变的内在需求。

(二)利益的驱动以及分散风险的需要。

由于包含多种金融产品的投资组合可以更好地躲避金融风险,进步资金使用率,实现收益最大化,这为混业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进步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的要求。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开展,各国开场逐渐允许银行业其参与证券业务,以获得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因此,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金融机构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浪潮。

与西方国家相比,而我国的混业经营形式有许多不完善之处,由于起步时间晚,尚处于初级阶段。

参加WTO后,国家放宽相关政策,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等进入。

这些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对我国金融机构产生了强大的冲
击力。

金融业经营形式的转变是进步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成为我国将来金融开展的必然趋势,这也是我国迎接金融业开放挑战的必由之路。

严格的分业经营形式虽然在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优势,但在长期却不利于金融机的竞争力的增强。

尤其是参加WTO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后,给我国金融业带来了更大的竞争和挑战,混业经营形式已成为我国金融业开展的首要选择。

[1]岳红,雷光宇.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形式比较及选择[J].商业时代,xx,33.
[2]王缨,李妍.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考虑[J].商业文化(学术版),xx,07.
[3]刘浩.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形式及风险管理研究[D].xx.
[4]陆爱华.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形式分析[J].河北金融,x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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