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幕墙结构施工图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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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审查主要内容

(一)图纸

1、图纸及结构计算书上应有主体设计单位结构专业幕墙荷载、预埋件位置及承载

力的确认、技术盖章。

2、使用的规范、规程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是否为有效版本?

3、使用的基本风压值是否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4、对于石材幕墙其最大高度不得超过100m, 对于玻璃金属幕墙,当高度超过200m

或体型、风荷载环境复杂时,宜进行风洞试验确定风荷载。

5、建筑抗震设计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2010附录A采用。

6、应说明幕墙支承结构及连接构件、锚固件的材料性能、连接形式、螺栓型号及

焊缝质量等级;有防腐要求的应说明防腐措施。

7、幕墙支承结构布置是否合理,幕墙支承结构立柱宜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以主体

结构为支撑点,轻型填充墙不应作为幕墙的支承结构,窗台构造圈梁及与框梁相连且挑出较多较薄檐板(一般≤120mm),也不宜作为支撑点,否则应验算该支撑的受力和稳定。

8、图纸应提供幕墙结构构件尺寸表及主体埋件或后置埋件布置图及大样详图。

9、对于槽式预埋件的预埋钢板及其他连接措施,或幕墙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采用

后置埋件连接时,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5.6条、第5.5.7条要求。

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第5.5.6条:槽式预埋件的预埋钢板及其他连接措施,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并宜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第5.5.7条: 幕墙幕墙构架采用后置锚栓与主体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应有合格证。

(2)、碳素钢锚栓应经防腐处理。

(3)、应进行承载力现场试验,必要时应进行极限拉拔试验。

(4)、每个连接点不少于2锚栓。

(5)、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并不小于10mm。

(6)、不宜在与化学锚栓接触的连接件上进行焊接操作。

(7)、锚栓设计值不应大于极限值的50%。

10. 对于后置锚栓种类的选用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第4.1.3条、4.14条要求。

注:《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第4.1.3条:膨胀型锚栓、扩孔型锚栓不得用于受拉、边缘受剪(c<10hef)、拉剪复核受力的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非结构构件的后锚固连接。

第4.1.4条:满足锚固深度要求的化学植筋及螺杆可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受拉、边缘受剪、拉剪复合的结构构件及非结构构件的后锚固连接。

11. 对于点式玻璃幕墙,其周边支撑应具备足够刚度且符合计算模型假定条件。

12. 对于预埋件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附录C 第C.03~C.0.7条要求。

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附录C

C.0.3条:预埋件受力筋不得少于4根,且不多于4层;其直径不宜小于8㎜,

且不宜大于25㎜。受剪直锚筋可采用2根。预埋件锚筋应放置在

构件外排主筋内侧。

C.0.4条: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时,宜采

用压力弧焊;当锚筋直径大于20㎜时,宜采用穿孔塞焊。焊缝高

度不小于6㎜及0.6d(HRB335或HRB400钢筋)。

C.0.5条:受拉直锚筋和弯折锚筋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列计算:

(1)、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锚筋抗拉强度时,锚筋计算长度按下式计

算: l

a =αf

y

d/f

t

式中: l 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f

y

--普通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

f

t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d--钢筋的公称直径;

α--钢筋的外形系数。光面钢筋 1.4;带肋钢筋

1.6。

(2)、抗震设计时按上式的1.1倍取值。

(3)、当锚筋拉应力设计值小于抗拉强度设计值时,锚筋计算长

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小于15倍锚固钢筋直径。

C.0.6条:受剪和受拉直锚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倍锚固钢筋直径。除受压直

锚筋外,当采用HPB235钢筋,末端做弯钩。

C.0.7条:锚板厚度宜大于锚筋直径的0.6倍。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

度尚宜大于b/8,b为锚筋的间距,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不

应小于2d和20mm。

对受拉和受弯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b

1

和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

离c、c

1

,均不应小于3d和45mm。

对受剪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及b

1不应大于300mm,且b

1

不应

小于6d和70mm;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c

1

不应小于6d和70mm,

b、c不应小于3d和45mm。

13. 应提供钢结构雨篷的结构设计详图

(二)计算

1.幕墙结构计算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1节一般规定要求,计算假定及力学模型应符合实际工程情况,所采用计算软件应合适。

2. 幕墙结构计算中风荷载及地震荷载标准计算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

3.2~5.3.5条规定。

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第5.3.2条:W k=βgzμsμz W o

式中βgz—高度z 处的阵风系数。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z—高度z 处的风振系数;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Wo—基本风压(kN/㎡)。

3. 幕墙结构强度及刚度验算中作用效应的组合及荷载的分项系数的取值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

4.1~

5.4.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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