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院关于开展政法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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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院关于开展政法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的实施

方案

法院关于开展“政法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法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队伍新形象,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法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18年4月起至18年底,在全院开展“政法干警联系基层”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动员和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基层,主动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正确的民意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使群众实际困难得到解决,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群众安全感得到增强,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努力创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业绩、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形象。

二、工作内容

全院干警要带着问题走进基层、带着思考走向实践、带着感情深入群众,了解“基层情况”,化解“基层矛盾”,解决“基层问题”,破解社会管理难题,形成“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长效机制。活动中,要扎实做好“六个基层”工作。

(一)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落实工作。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积极实践,每人联系一个村(社区),结合自己工作定期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基层情况,广泛收集事关民生的重点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的难点问题,分解落实破解任务,督促落实破解措施,及时解决突出维稳问题。

(二)干警深入基层提供服务。依托乡镇(社区)综治办,设立群众工作室,派驻干警现场联合办公,共同做好保障服务,及时查办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各类犯罪行为,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及时为群众提供治安管理服务;及时做好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为联系乡镇(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

服务。选派到群众工作室的干警每周工作不少于一次,并向群众公开派驻干部姓名、职务、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每个乡镇(社区)安排1-2名政法干警联村联户开展工作。

(三)社情民意要在基层全面了解。联村联户政法干警要认真开展“五个一”走访活动,即上门入户做一次沟通宣传工作、发一封公开信、发放一份“问安于民”问卷调查表、发放一张警民联系卡、征集一次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户户到”。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汲取群众智慧,及时掌握群众的新期待,记录社情民意,及时反映一线民声,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四)感情距离要在基层得到拉近。联村联户政法干警要每年为基层、为老百姓办几件好事、实事,赢得群众信任,拉近和群众的距离,在与群众面对面的接触中增进感情,密切干群关系;要结合工作职责,围绕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及本单位重点工作,对群众进行普遍走访,合理安排走访时间,要实现群众走访全覆盖,摸清基层面上的情况;对低保户、特困户、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及“问题少年"、案(事)件受害人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进行结对帮扶,落实好刑事受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政策措施,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五)社会问题要在基层得到解决。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排查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梳理解决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高息诉化解率;集中攻克一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和执法的公平公正。

(六)政法形象要在基层得到提升。政法干警在深入基层过程中,要注意言行举止,规范执法,处事要认真,态度要诚恳,严防简单粗暴。通过“基层工作法”,既要推动工作落实,也要让广大群众看到干部作风的转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要轻车简从,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搞迎来送往,不给基层群众添麻烦增负担,切实做到减负不添负,帮扶不包办,帮民不扰民。深入基层要静下心、沉下身,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时刻注意以干部的集体力量和形象影响群众、教育群众和带动群众,赢得群众尊重,自觉树立政法干警政治

坚定、勤于学习的形象,执法为民、依法办案的形象,一身正气、廉洁奉公的形象,全面提升政法队伍形象。

三、管理措施

(一)深入基层联系走访。确定长期固定的联系走访对象,每名干警联系一个村屯(社区)。建立干警走访联系群众台帐,实现干警参与全覆盖、调研走访全覆盖,确保干警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联系、开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畅通信息扩大成果。通过公开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和回复。联村联户干部要采取上门走访、民情恳谈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联系基层工作法”成果。

(三)提高办公办事效率。建立群众反映问题搜集汇总、分类建档、专人办理、盘点销号、过程公开的办事机制。政法干警在深入基层过程中,可就地解决的,当即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经汇总梳理后进入正常的解决渠道;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涉及其他单位的疑难问题,由院里协调解决;对涉及全市性的重大问题,由院里向市委政法委汇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能落实。

(四)加大纠纷调解力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落实工作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对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处置不及时或处置失误造成一定后果的,将启动矛盾纠纷化解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评比奖惩制度。每半年对联系基层政法干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通过召开乡村干部、基层群众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干警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于目标考评情况差、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的包村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包村工作期间发生重大群众上访、群众纠纷械斗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事件的包村干警,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查究责任。对表现突出的包村干警,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活动的有效、有序开展,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联系基层工作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并把推行“联系基层工作法”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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