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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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支部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

2、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建立党员活动室,设置党报党刊学习角,便于党员自学。

4、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

5、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3、发展对象的审核由基层党支部初审后报上级党委审核。

4、发展对象的公示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5、发展党员票决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

党员大会讨论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集体决定。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三、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年薪制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年薪发放当月,按规定比例足额交纳年薪党费。

4、交纳党费确实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

纳党费

6、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员联系服务员工群众制度

1、积极宣传并带领所联系的员工群众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所联系员工群众正当权益

2、妥善处理所联系员工群众中的矛盾,做好所联系员工群众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联系员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

4、引导所联系员工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所联系员工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5、关心和改善所联系员工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上级党组织织的决议,带领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

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力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员工群众,经常了解员工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维护员工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员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员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推进企业发展和技术革新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育,严格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员工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侵占企业和员工群众利益。

8、搞好本支部的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和犯罪分子作斗争。

六、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党支部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情况,听取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支部(党小组)内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党小组)中有领导干部党员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同志对他的意见,并在会前反映给本人;将开会的实践、地点提前通知本支部(党小组)党员,以便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它事宜,保证按时参会。

2、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而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发言,以保证整个生活会的质量。每个党员在做完自我批评后,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发动大家帮助他“画个像”,即这个党员到底怎么样,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来,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其本人实际。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地自我小结会。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进行重点剖析,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了大家。

七、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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