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我校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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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我校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建设,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积极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靖江市中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重新组建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和疏散引导员,请各部门于4月20日前向安保处报参加学校义务消防队推选人员名单。
一、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人员组成办法
1、各行政部门6人以下教职工的推选1名,6人以上教职工的推选2名参加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和疏散引导员。
2、各年级推选3名教职工参加学校义务消防队。
二、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工作内容
学校安保处定期对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实战演练,使其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从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员中确定各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应急疏散引导员,定期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巡查,配合保卫处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附件: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义务消防队员岗位职责
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
安保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