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制度及表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0 总则

1.l为实现公司结算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公司开发项目结算管理,规范结算

编制与审查行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2通过分析结算成果、总结结算工作中的得失,为公司其他项目的运作提供参考。

l.3《工程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1.4所有工程类结算的办理均由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

1.5《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中所指的结算是指各种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施工工程及各

专业分包材料设备供应工程的结算。

l.6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造价调整条件、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所办理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结算。

1.7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或业主及有关管理单位同意甩项竣工的工程,可办理结算,其

余情况均不办理结算。

2.0 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2.1结算工作中,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

2.2结算工作必须以客观事实、经济合同和有关规定为依据。

2.3结算至少经过两级审核——业主审核和监理单位审核。承包商的结算应上报业主,同

时抄送监理单位。由业主审核,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审核。

2.4结算审核和结算谈判的全过程要形成书面记录,工作成果应具有完全的可追溯性和可

复查性。

2.5结算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签字盖章等手续一定要齐全,否则不

得办理。

2.6结算工作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对工程洽商变更及工程结算的时限要

求及时完成,以避免承包商因业主结算不及时而提出相关的索赔。

2.7结算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统一采用公司制订的标准格式表格(见附件),并且按

照上面所标示的内容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或签署意见。

2.8对于结算价超出合同价3%(含3%)的工程结算,均应由成本管理部提交工程竣

工结算报告,同结算资料一同报送公司有关人员。

3.0 结算的一般程序

3.1工程竣工后,由承包商提出竣工结算申请。

3.2成本管理部向相关部门(如工程管理部)收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有关证明文

件,并由工程管理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承包商竣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

3.3成本管理部得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完整的有关信息后,通知承包商报送结

算资料,并要求承包商在报送结算资料的同时向监理单位报送内容组成相同的结算资料。

3.4结算审核时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工程管理部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提供综合审核意见。3.5成本管理部在收到承包商的结算材料后,应立即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

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对承包商申报的结算工程量、工程部位、价格等进行初步审核,并与工程部沟通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3.6成本管理部对结算文件进行初审分析,并根据审核当中遇到的问题,以函件形式要求

并敦促承包商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审核结算所需补充提供的资料。

3.7在收到承包商结算申报材料60 个日历天内(专业分包和其他工程为45 个日历天

内),成本管理部提供初步审核意见。

3.8由成本管理部主管人负责审核结算书并与承包商核对。

3.9初步审核意见确定后,由公司成本管理部与承包商的结算谈判,根据结算谈判和磋商

达成的初步一致意见,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填写”合同最终决算协议” (参见表式编号JS-02)。

3.10结算谈判得出初步意见后,成本管理部负责填写“最终结算审核表” (参见表式

编号JS-01),由成本管理部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后连同结算协议及结算资料,报送财务部和相关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核。

3.11对于公司授权内的结算,由公司总经理直接签署结算协议;对于公司授权外的结

算,应由公司总经理在“最终结算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董事长,由其签

署意见,根据公司项目的整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签署本结算

协议。

3.12公司董事长审核同意签署的结算协议可由董事长直接签署或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结算

协议上签署及盖章。

3.13公司董事长审核不同意签署的结算协议由成本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再次谈判、

修订和补充后,报送公司董事长再次审批。

3.14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的结算协议由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将结算协议等资料交由承

包商签章认可,再返回公司,由我方签章。

3.15结算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结算办理工作的终止,进入结算付款阶段,具体参照《公司

工程付款管理制度》。

3.16保修阶段的结算办理应结合工程合同和结算协议的约定,参照本实施细则

4.0 结算编制工作流程结算编制工作流程图

5.0 结算的依据

5.1合同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5.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单(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

相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5.3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变更、现场签证和相应

的预算书。

5.4与承包商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

5.5有关结算内容的专题会议纪要等。

5.6合同中约定采用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

5.7经工地现场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施工签证和相应的预算书以及隐蔽工程

技术资料。

5.8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5.9甲供材料及设备、限价材料及设备通知书。

5.10按相关规定或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持凭证进行结算的原始凭证。

5.11由现场工程师提供的符合扣款规定的相关证明。

5.1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记录以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的经业主与承包商共同签署确认的协

议、备忘录等有关资料。

6.0 结算的内容

6.1按照合同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的约定进行各项结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变更、工程

洽商变更、合同文件已约定的各项调整项目、甲供材料及设备、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业主已代缴费用的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

6.2成本管理部应与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公司保持信息同步,及时按照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公

司提出的承包商违约情况,根据合同文件及附属协议等的约定,计算应扣款项并纳入相应的中期付款及日后工程结算中。

6.3涉及到甲供、甲指材料或承包商自行采购的大宗材料设备时,成本管理部应请材料设

备采购验收部门及工程管理部对材料及设备的型号、品牌、产地等信息给予核实确认,保证承包商申报结算中的材料设备与工程实际采用的材料设备相一致及保证我方在结算时能够准确地扣除甲供材料设备的价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