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程序(doc 23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程序(doc 23页)

HEBCTC 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程序文件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控制程序

2003-02-28发布2003-03-01实施河北麒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中心发布

1.1.1.1

1.1.1.2 借用或租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以及检验分包实验室与分包项目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应满足本程序规定。现场检验仪器设备控制还应执行《现场检验控制程序》。

1.1.1.3 技术负责人根据需要和条件决定使用外部仪器设备时,应根据检验标准提出外部仪器设备的技术条件。

1.1.1.4 使用外部仪器设备除应向持有方索取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外,还应请设备持有人提供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警示,必要时请设备持有人向有关人员演示设备的操作。

1.1.1.5 使用外部仪器设备的人员应由本岗位上岗操作证,并应确定该仪器设备符合标准要求,并已计量检定,处于完好状态。

1.1.1.6 检验人员在记录中应明确写明外借仪器设备的有关信息。

1.2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购置与验收

1.2.1 检验室申请购置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前应进行调研,提出采购计划,仪器设备单台(件)价值。计划和报价经技术负责人,审计会签后交室主任批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由检验室负责人填写。

1.2.2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由业务室组织相关科室参加验收,验收的有关资料存入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档案。验收、检定不符合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不得投入使用。调试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合同或本中心计划要求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由业务室负责组织相关科室与供应商交涉。

1.3 仪器设备应有周期检定计划,明确送检周期。按《量值溯源和校准程序》执行。

1.4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使用

1.4.1 使用贵重、精密、主要仪器设备的人员须由培训合格人员操作;实习生和换岗人员实习操作须有培训合格人员在场指导监护;使用跨室的仪器设备,需经该仪器设备主管科室同意。

1.4.2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放置于该仪器设备旁边,便于操作人员使用和阅读。

1.4.3 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副本由检验室专人管理,并能够方便地获得。

1.4.4 使用仪器设备需在满足检验要求、环境要求条件下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合格的仪器设备,及时记录仪器状况。

1.4.5 仪器设备保管人及业务室有权监督检查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纠正、制止违章使用和操作。

1.4.6 检验时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溶液的配置与供应按《量值溯源和校准程序》执行。

1.5 仪器设备标识

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必须加以明显标识来表明其状态。具体按《量值溯源和校准程序》执行。

1.6 仪器设备档案

1.6.1 对检验有重大影响的仪器设备及其软件档案至少包括:

a)仪器设备及其软件名称、规格型号;

b)制造商名称、形式标识、系列号及其他唯一性标识;

c)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单或目录清单、附件清单、产品合格证、保修单、操作规程原件、自校方法(必要时)、设备调整等记录;

d)当前的处所;

e)制造商的说明书(外文说明书操作部分应有中文翻译),或其存放地;

f)历次计量检定证书;

g)《仪器设备履历表》、《仪器设备验收登记表》、《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1.6.2 操作简单的、检验精度无变化或对检验结果无影响的一般仪器档案内容至少包括:使用说明书、零件清单、出厂合格证、历次检定证书及维修记录等。

1.6.3 仪器设备档案由业务室管理。仪器设备报废后,仪器设备档案交资料员归档。保存5年后销毁。

1.7 仪器设备管理

1.7.1 仪器设备按主要(贵重、精密)、一般分类,由业务室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各检验室负责检查仪器设备状况。每年至少向技术负责人、主任书面报告一次。

1.7.2 检验室应根据有关制度的要求,对本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1.7.3 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

1.7.4 仪器设备操作保养实行定人定设备负责制。

1.7.5 设备需要维修时,由检验部门填写维修记录提出申请,报业务室批准后实施。维修后的设备,需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经业务室核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维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1.8 仪器设备异常情况控制

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遇误用、误操作、超负荷突发故障和事故,发现检验精度不符合要求,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校验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机断电,查找原因。经排除故障,重新校准、检定、或者检验表明运行满意,方可使用。由于上述原因对检验工作造成影响时,应执行《检验过程中异常现象处理程序》。

1.9 停用、降级与报废

1.9.1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使用科室应在与业务室办理报批手续后停用。

1.9.2 经维修、检定、校验的局部或全部指标不能恢复原指标的仪器设备,由业务室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降级使用。

3.9.3 使用科室提出仪器设备报废的申请,一般仪器设备由技术负责人批准;主要仪器设备经技术委员会鉴定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室主任批准,业务室和公司财务科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手续。检测室负

责人负责《仪器设备停用、降级与报废申请表》。

1.10 标准物质

1.10.1 标准物质应按计量器具管理、使用、建立《标准物质一览表》。

1.10.2 标准物质的采购,由检验室提出申请,报技术负责人批准,业务室负责采购。

1.10.3 应采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以便能溯源到国家基准,国家计量基准或国家标准物质基准。

1.10.4 用未经正式批准的标准物质,必须经过分析、测试、比对证明性能符合要求,方可使用。分析、测试和比对记录应归档保存。

1.10.5 标准溶液的量值必须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测试、核对、比对确定,能溯源到国家基准的要溯源到国家基准,无法溯源到国家基准的,要有按标准测试的数据证明满足要求时,方能使用。标准溶液的配置、定值、保管、供应按有关文件执行。

2 记录表式

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 CDJL/CX0801A-2003

仪器设备履历表 CDJL/CX0801B-2003

仪器设备验收登记表 CDJL/CX0801C-2003

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CDJL/CX0801D-2003

仪器设备停用、降级与报废申请表 CDJL/CX0801E-200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