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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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制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1、项目位于石柱县马武镇,属马武镇辖区。国道G211线石柱县马武至彭水界升级改造工程起点位于马武镇,经连下角、茶地沟、大面坡、田塝、碳场湾河坝、新场、土地坪、终点止于石柱与彭水交界处。全长公里。

2、本项目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分40km/h和30 km/h(地形陡峻段);标准路幅宽度为;路幅型式为(硬路肩)+(车行道)+(车行道)+。

3、本项目共设有涵洞33座,中小桥梁4座(2座拼宽桥、2座新建桥);涵洞结构形式为盖板涵,拼宽桥梁结构形式为钢筋砼板拱桥,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新建桥梁结构形式为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重力式桥台,桩基础。

4、道路部分基本采用放坡回填及开挖方式原路加宽,结构形式:20cm水泥稳定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基层+透层+5cm厚AC-16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粘层+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沿线部分位置设有衡重式挡墙及护肩墙、SNS主动防护网。

5、安全设施主要有单面波形梁钢护栏、里程桩、百米桩、标线等。

该合同段工程即将开展全线施工,随着施工的展开,严重影响来往车辆的通行,严重干扰和影响沿线的路面施工,并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沿线属重要交通要道(彭水县至石柱县、黔江地区至石柱县);公路断面较窄,无其它改道通行条件,至使该合同段无法封闭施工;且与便道的交叉道口较多,当地部分村民交通工具和农用车辆等往来

较频繁;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给我部的正常施工和安全管理带来了的很大影响。

为了创造安全环境,确保安全施工,参照重庆市和业主相关文件编制国道G211线石柱县马武至彭水界升级改造工程交通管制方案。

二、交通管制设施及人员配备

1、交通管制设施配备

2、人员配置

现场交通管制负责人:

现场安全员:李科,陈帅

交通协管员:8名

三、交通管制方案

2、施工作业控制区

施工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施工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其布置规定:

①警告区:警告区长度应大于500米。警告区内每一定距离设置相关警告标志,警告标志设置减速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

②过渡区分上游、下游过渡区,施工区:过渡区长度应为65~150 米,在上游过渡区设置车辆禁止驶入标志,并用彩布条拉设禁止线。

③终止区:终止区长度大于30米,是终止区的末端解除交通设置标志。

四、交通管制安全保障措施

①交通管制现场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②大力宣传,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项目从业人员及社会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并加大宣传力度。

③交通管制过程中,必须拉设警戒线,安全警示牌必须到位。

④交通管制过程中,交通管制人员不经允许不能私自离开自己管

制的范围,若有事情,可以找别人代管。

⑤交通管制过程中,管制人员要负责行人车辆的安排工作。

⑥准备解除交通管制时,项目部安全员及技术人员必须检查管制

范围内交通状况,如有落石、杂物等物品,请立即清除,待清除干净

后方可恢复交通。

⑦解除交通管制后,交通管制人员必须负责对交通的疏导畅通。

五、交通管制目标

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②无重大安全事故,因施工负伤率小于%,重伤率小于%。

③无重大安全隐患,不得因施工队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灾害性破坏。

④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期间安全环保生产达标合格率100%。

⑤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刑事案件发生;

⑥交通管制过程中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道路管制施工期间,当施工范围内行驶车辆出现倾覆或不能及时处理的交通事故、执行紧急任务需要等应急情况时,采取如下应急预案:

(1)、发现交通事故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并在需要时协助其疏通交通;

(2)、施工路段因事故或车辆故障造成交通意外时临时改道布控,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级组应在交警、路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展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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