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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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承包合同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牢固树立安全是职工的生命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特拟定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一)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责任制的规定尽职尽责,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

(二)本年度内必须确保以下指标的完成

1、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2、减少重伤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6%;

3、避免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10%;

4、本工程项目按JGJ59—2011规定必须达到优良(合格、中)标准化施工现场。确保市级文明工地。

二、奖罚规定

(一)凡达到上述目标企业将对项目奖励如下:

1、按每月考核实现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时,奖励项目经理500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按80%计取。

2、年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30%,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20%计取。

3、最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40%,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30%计取。(二)凡达不到上述标准,公司将对项目做如下处理:

1、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200元;(2)工程已开工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对工程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项目经理罚款300~5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对工程项目工长罚款100~200元;

(4)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并未提供技术指导或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工程项目经理处以200~500元罚款。

2、现场管理及检查

(1)对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不采取制止纠正吃措施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塔吊、龙门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无施工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未经验收,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和技术负责人处以没人20~200元罚款;

(3)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工地项目经理,项目工长50~200元;

(4)公司或社会各级部门检查中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优良等级时,对项目经理处以100~500元罚款;

(5)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价达不到优良标准时,罚项目经理300元,其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200元。

3、工伤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项目班子每人50~500元;

(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项目班子每人1000~5000元;

(3)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班子每人罚5000~10000元,项目经理免职。

4、设备事故和隐患

(1)设备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罚工长200元;

(2)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罚项目经理200元。

5、火灾事故及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者,罚项目班子每人50元;

(2)重大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者,罚项目班子每人100~500元;

(3)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部善或挪作他用的,罚项目工长、项目经理、消防保卫员100元;

(4)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项目经理兑现奖的10%~20%;

(5)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惩罚。6、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人员加倍罚款

(1)违章指挥;

(2)发生事故隐瞒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不认真计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4)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又发生伤亡事故。

发包单位(签章)承包单位(签章)

发包单位代表(签字):承包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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