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某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某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维护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及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的宗旨是预防事故、减少风险,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六条公司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八条公司将设立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于符合安全规定和规范操作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层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四条公司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投诉制度,接受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向员工传达安全管理信息,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工程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规范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从事工程外包的各级项目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其他参与方,以及参与施工作业的各项人员,包括领导人员和施工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承包商负主要责任,业主、监理单位要监督和协助。
3. 各参与方要强化安全意识,共同参与安全管理。
4. 安全责任要明确,各方要各尽责任。
5. 安全管理要科学有效,不断完善。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安全责任1. 企业领导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安全方针和目标。
2. 各级项目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3. 施工企业应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管与检查。
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5. 业主单位要为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源,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计划1. 各级项目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 安全生产计划应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 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要协助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第六条安全培训1. 各级项目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2. 施工企业要组织员工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奖惩措施1. 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好、事故发生率低的项目,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差、事故发生率高的项目,要进行批评、指导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除1. 各级项目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项目经理负有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的责任。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2. 安全组织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
-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编制适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地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进行工地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并记录,并进行验收。
-设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地安全。
4. 安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对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复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提升。
5.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安全整治,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二、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发包单位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发包单位负有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的责任。
-明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安全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工程安全。
2. 安全投标管理制度-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要求,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安全绩效评估,作为投标资格的重要考核指标。
3. 安全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约定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权限。
-合同中明确安全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4.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发包单位组织专业的安全监督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对施工工艺、质量和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5. 安全验收管理制度-发包单位组织验收专家进行工程安全的终期评估和验收。
-对安全管理达到要求的工程予以验收,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危大工程指的是具有高风险、高危险性质的工程项目,如大型化工厂、石油化工装置、核电站等。
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本文将从组织管理、安全控制、应急预案等方面,详细介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危大工程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细致地管理工程的安全事宜。
该机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2.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
项目经理应为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各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安全管理的全面落实。
3.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同时,应确保施工队伍中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保证其具备安全管理能力。
二、安全控制1.风险评估与管理:在工程建设前,应对危大工程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危险因素及其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同时,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危大工程应采取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等环节都符合安全要求。
对于具有爆炸、有毒或易燃等危险性质的设备和材料,应进行专门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
3.监测与检测:危大工程应设置必要的监测与检测系统,对工程的核心设备、管道、安全阀等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运行状态的稳定和安全。
三、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危大工程应制定综合性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处理流程。
预案中应包括火灾、泄漏、爆炸等常见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方面的应急措施。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以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演练应切实模拟实际事故场景,确保各部门人员能够熟悉并正确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
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
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
“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
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
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
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评价体系,确保工程安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安全评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评价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安全评价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安全评价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程安全评价工作。
第六条工程安全评价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工程安全评价计划,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时间。
(二)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三)对评价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对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对违反工程安全评价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评价内容与方法第七条工程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一)工程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
(四)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
第八条工程安全评价方法:(一)现场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工程安全状况。
(二)资料审查:审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三)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工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第四章评价程序第九条工程安全评价程序:(一)项目立项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预控措施。
(二)施工准备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三)施工阶段: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价,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评价,确保工程安全。
第五章整改与反馈第十条对评价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责任单位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工程安全评价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确保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工程移交后的人员、设备、物料和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方面。
1.3 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
2.2 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及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防止设备故障。
(3)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
(4)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环境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三、人员安全管理3.1 工程移交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
3.2 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3.3 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4 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5 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四、设备安全管理4.1 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3 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4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五、物资安全管理5.1 物资储存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物资安全。
5.2 物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物资丢失、损坏或污染。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水利工程施工、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等,要求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6. 事故应急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7. 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
8. 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安全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信息,定期进行安全分析和评估,为下一步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总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和措施,实现对水利工程安全的全面管理和保障。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程师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及工程师、施工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专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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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目标管理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附则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21、范围1.1 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3.1 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 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 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 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 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
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
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
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31、搭设作业(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
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
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
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
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
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
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
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
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
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