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申请条件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2016-0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打造我市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众创空间是指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建设的具有开放、交流、共享特征以及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孵化机构。
高校众创空间建立及运行服务机制

高校众创空间建立及运行服务机制1. 引言1.1 高校众创空间的重要性高校众创空间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高校众创空间是学校推动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为师生提供了一个实践和创新的场所,有利于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氛围。
高校众创空间可以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包括人才、技术和资金,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打破学科界限,促进跨学科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众创空间还可以促进人才培养,通过实践活动和项目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高校众创空间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更在于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创新实践的平台,培养他们的创新创业精神,为他们的未来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1.2 建立众创空间的背景建立众创空间的背景是为了满足高校学生和教师在创新创业方面的需求,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创新创业已经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而高校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场所,应该为学生提供一个可以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平台。
建立众创空间已经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众创空间的背景还包括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动。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就包括鼓励高校建立众创空间,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创新创业的支持和服务。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为高校众创空间的建立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众创空间的运行提供了保障。
社会对于创新创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传统的就业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
高校众创空间的建立也是为了响应社会对创新创业的需求,为更多的人提供创业的机会和平台。
通过建立众创空间,可以更好地发挥高校的创新资源和优势,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发展。
1.3 众创空间建立的目的高校众创空间的建立目的是为了激发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创业资源,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众创空间入驻、毕业机制

众创空间入驻和毕业机制1. 什么是众创空间入驻机制?众创空间是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办公空间、资源支持和创新生态系统的地方。
众创空间入驻机制是指创业者或初创企业如何被接纳并成为众创空间的成员。
一般来说,众创空间会设定一系列标准和要求,以筛选最适合的创业者。
入驻机制通常包括提交入驻申请、评估项目或业务的可行性和创新性、面试或路演等环节。
通过入驻,创业者可以获得众创空间提供的资源和支持,加速项目的发展和成长。
2. 众创空间入驻机制的步骤和要求是什么?众创空间入驻机制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和要求:步骤: - 提交入驻申请:创业者需要填写入驻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的个人或团队信息、项目介绍等内容。
- 评估项目可行性和创新性:众创空间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估,包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分析,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
- 面试或路演:部分众创空间可能会要求创业者参加面试或进行路演,以进一步了解项目和创业团队,并评估其能力和潜力。
要求: - 创业项目的合法性:众创空间通常要求创业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违法违规活动。
- 创业团队的能力和潜力:众创空间会评估创业团队的素质、技能和经验,以确定其能否顺利推进项目并实现商业化。
- 项目的市场前景:众创空间会评估项目的市场需求、竞争情况和商业模式,以确定项目是否有较好的商业前景和可持续性。
- 项目的创新性:众创空间通常更青睐具有创新性的项目,能够带来新的商业模式、技术或产品。
3. 众创空间的毕业机制是什么?众创空间的毕业机制是指创业者或初创企业在众创空间的成长和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离开众创空间,以给更多新的创业者提供机会。
众创空间的毕业机制一般会根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来进行。
毕业后,创业者或初创企业可以选择自行发展,寻找其他办公空间,或者继续进入更高级别的创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的毕业机制通常包括以下要求和步骤: - 项目成熟度:创业者或初创企业需要证明他们的项目已经具备一定的成熟度,包括市场验证、商业模式验证和盈利能力等。
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主要介绍众创空间的场地面积、使用情况、设施设备情况,包括办公区、会议室、休息区、厨房、卫生间、网络设备等。
同时,也要介绍场地的安全性、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等情况。
)第六部分种子基金情况主要介绍众创空间的种子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情况,包括基金的来源、规模、投资方向、投资方式以及投资项目的情况等。
)第七部分日常服务与资源整合情况主要介绍众创空间的日常服务和资源整合情况,包括提供的创业培训、咨询、法律服务、财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等内容,以及与外部资源的整合情况,如与投资机构、行业协会、大学等的合作情况。
)第八部分商业模式主要介绍众创空间的商业模式,包括收入来源、盈利模式、利润分配等情况。
同时,也要介绍未来发展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第九部分管理制度主要介绍众创空间的管理制度,包括入驻管理、场地使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资金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同时,也要介绍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第十部分服务特色主要介绍众创空间的服务特色,包括创新创业文化、创新创业氛围、创业成功案例、创业支持政策等方面的特色。
同时,也要介绍如何提升服务特色和竞争力。
)第六部分:种子基金情况我们设立了种子基金,旨在聚集天使投资人与投资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以促进创业者的创新创业。
第七部分:日常服务与资源整合情况我们举办了日常性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创意思想交流对接、“众包众筹众创”和国际合作等服务。
我们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与高校、科研院所或行业组织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政府延伸服务、本地存量科研与生产设施及公共交通、生活资源等外部条件,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化服务。
我们还将服务延伸至线上等。
第八部分:商业模式我们建立了新型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包括利用存量设施、通过开放共享降低成本,向创业者提供灵活、免费或低收费日常服务,最终通过投资与专业服务等获利。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市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引导推动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辽宁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19〕44号),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
1.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是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1年以上,发展方向明确。
2.具有固定服务场地500平方米以上,其中,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3.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5家。
创业团队应具有明确的项目计划,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导向;入驻企业应是初创期的相关产业小微企业,入驻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4.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5家,或每年有不低于2家获得融资。
每年有不少于1家典型孵化案例。
5.具备职业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5家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6.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
(二)申报材料。
1.辽宁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附件1)2.辽宁省众创空间备案报告(附件2)3.辽宁省众创空间备案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二、其他事项1.申报单位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framework/)登录申报单位二级用户(机构申报人)账号(如无账号需先注册,注册直通网址http://218.60.151.64/web/account.html),选择应用“平台载体年度绩效评价和认定(备案)系统”—“平台载体认定”—“平台载体认定申报”—众创空间,进行数据填报,并提交备案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二级用户填报完成后需提交到单位一级用户,一级用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初审单位(所在市科技局或各相关单位),由各初审单位统一向省科技厅推荐。
众创空间入驻企业考核要求

众创空间入驻企业考核要求
众创空间作为一个提供创业环境和资源支持的平台,对入驻企业的考核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的考核要求。
入驻企业需要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意愿。
众创空间希望吸引那些有独特创意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因此,入驻企业需要在申请过程中充分展示自己的创新理念和创业意愿,例如,企业可以描述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创新之处,并说明如何满足市场需求。
入驻企业需要具备市场发展潜力。
众创空间希望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支持和资源,因此入驻企业需要展示自己的市场发展潜力。
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市场潜力,并提供可行的市场推广计划。
第三,入驻企业需要具备团队合作能力。
众创空间注重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因此入驻企业需要展示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
企业可以描述团队成员的背景和能力,并提供团队合作的案例或经验,以证明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
入驻企业需要具备资金实力和可行的财务计划。
众创空间希望入驻企业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需要展示自己的资金实力和可行的财务计划。
企业可以提供财务报表、融资计划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资金实力和财务可行性。
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的考核要求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和创业意愿、市场发展潜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资金实力。
入驻企业需要在申请过程中充分展示自己的优势,并提供可行的计划和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众创空间希望吸引那些有潜力和发展空间的企业,通过提供资源和支持,共同实现创业梦想。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皖科区〔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现将《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8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省级孵化器认定条件第三章省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第四章申报与管理第五章绩效评价及评优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安徽省省级孵化器按行业聚集度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两类。
第三条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第四条鼓励各地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探索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建设,为孵化、毕业企业提速升级提供所需场地条件和配套设施,并持续提供政策、管理、融资、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登记管理条件及操作流程

附件一: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登记管理条件及操作流程一、众创空间登记管理及条件(一)众创空间的定义。
众创空间是以科技型创业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团队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联合办公和“前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引导和帮助创业团队将科技创业点子转化为实业创业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场所。
众创空间是“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中的重要环节。
(二)众创空间的功能。
众创空间主要功能是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孵化服务。
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帮助创业者把想法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企业。
(三)众创空间登记要求。
1.具备一定硬件条件和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经登记后方可纳入我省各级众创空间评定管理和扶持范围,但登记不能取代评定;2.同一运营主体同时登记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应符合众创空间、孵化器功能定位,原则上具有不同的对外品牌、孵化场地、服务对象和差异化管理制度;3.众创空间登记常年受理。
(四)众创空间登记条件。
1.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功能定位明确,符合众创空间的定义;3.具备开放与低成本特点,有固定办公及孵化场所,场地面积(商业经营性场所除外)不少于100平方米,提供创业工位30个以上。
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
能提供办公场地、活动场地、产品展示、观点分享、项目路演等硬件支撑;能提供工商注册、法律法务、金融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4.体现协同与互助特点。
通过各种形式的沙龙、训练营、大赛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共同办公环境能够促进创业者协同进步;5.体现多元素融合发展。
实现团队与人才结合,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提供创业创新活动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和设施服务;6.启动并运营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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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申请条件
【以《众创空间申请条件》为标题,写一篇3000字的中文文章】
众创空间是一种定制的创业孵化器,旨在鼓励创新和支持初创企业的发展。
众创空间的申请条件包括:
一、入驻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制度的初创企业或项目。
二、申请人必须是合规企业,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合规文件,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申请人在众创空间内应具备创新、创业的技术及运营能力,能够提供新产品/服务、新产业的创新。
四、申请人在众创空间内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能力,并具备相应的投资融资能力。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商业计划书,详细说明其项目的市场定位、可行性、竞争分析、经营成本、预期收益及其他重要内容。
六、申请人在众创空间内应具备创新团队,并能够组织承担该项目的研发、创新和运营团队。
七、申请人在众创空间内应具备该项目的风险控制能力,并具备相应的技术、管理能力和政策运作能力。
八、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并能合理证明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其财务状况。
九、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外部投资资料,能够证明其在众创
空间上具备相应的投资质量。
十、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技术开发计划,详细说明其项目的技术开发方向、计划完成时间及其它重要内容。
十一、申请人在众创空间内必须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基础建设及有效的管理运营服务,并具有相应的可行性。
十二、申请人必须同意提供相关的跟踪服务,以确保投资者及初创企业在众创空间上的可持续发展。
参与众创空间的项目及企业申请,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支持新兴企业及新产业发展的强烈决心及坚定政策,充分体现了政府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意图。
众创空间对于初创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提供合理的房屋、交通、能源及其他资源,还在于提供有利的投融资及创新服务,支持企业融资及技术创新,为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要想参与到众创空间,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申请条件,才能有助于企业及初创企业实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