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政工程计价依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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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51p

2016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51p

设备费: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 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的费用。
1. 材料费 ( 设备费 ) 的内容包括:
( 1)材料 ( 设备 ) 原价: 是指材料、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 价格。
( 2)运杂费: 是指材料、 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
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 [2016]10 号和省 住建厅鲁建办字 [2016]21 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 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 [2015]15 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 2014〕 103 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 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 目工伤保险。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 项目工伤保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 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
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
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
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
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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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
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
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
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山东省工程造价各专业定额及工程计算规范和相关文件查询(一)

山东省工程造价各专业定额及工程计算规范和相关文件查询(一)

山东省工程造价各专业定额及工程计算规范和相关文件查询(一)鲁标定字〔2016〕33号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2016〕24号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标定字〔2016〕13号关于做好“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调整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字〔2013〕42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外墙螺栓孔部位防水等计价依据(试行)的通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预制装配式检查井等补充定额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发〔2011〕3号)《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青建管字〔2011〕43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1〕19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5〕3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8〕9号)《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土建专业)--(鲁建标字〔2012〕31号)《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轨道、安装专业)--(鲁建标字〔2013〕33号)《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鲁建标字〔2009〕32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鲁建标字〔2008〕32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5〕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8〕32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鲁建标字〔2008〕32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鲁建标字〔2008〕28号)《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5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2〕11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8〕33号)《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7号)《山东省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8〕33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3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8号)。

2019年整理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1]资料(1)

2019年整理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1]资料(1)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最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最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厅2006年2月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目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06年2月20日目录一、总说明 (1)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0)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 (16)六、工程类别划分 (18)附件: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22)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山东省清单计价规范

山东省清单计价规范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山东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2011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正式版

2011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正式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二〇一一年四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O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 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2011-4-25 【大中小】鲁建发[2011]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注:文件中无阴影的内容,与国家《计价规范》相同】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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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政工程计价依据解释
1、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机械挖淤泥使用机械为抓斗挖掘机,若使用反铲挖掘机如何调整。

答:可参照《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有关项目执行。

2、间接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是否由建设单位扣除并上缴当地统筹部门。

答:市政工程的社会保障费未进行统筹,应由施工企业按费用定额规定计取。

3、排水、人行道工程类别是否按道路工程类别确定。

答:根据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排水工程应按排水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单独施工的人行道按道路三类确定工程类别。

4、道路工程中,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是否包含场内运输,运距是多少。

答: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是按将土堆放于槽边1.2米以外或装车考虑,如需要运输时,可执行相应的土方运输子目。

5、补充定额2-B4至2-B6是否已包括了养生后的清除。

答:补充定额2-B4至2-B6已包括了养生后的清除。

6、灰土基层上土所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是否可调整。

答;灰土基层上土所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可调整。

7、临时供电,需用变压设备,如何执行。

答:临时供电所需用的变压设备费用未包含在临时设施费中,应单独计算。

8、校园内的田径场、篮球场工程应执行什么定额。

答:校园内的田径场、篮球场工程应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9、河道护坡工程按什么专业确定工程类别。

答:河道护坡工程按排水专业确定工程类别
10、河道清淤工程按什么专业确定工程类别。

答:河道清淤工程可按排水专业三类确定工程取费。

11、水泥混凝土抗折45#、50#如按抗压是多少。

答:水泥混凝土抗折45#、相当于抗压C30,抗折50#相当于抗压C35。

12、市政消耗量定额中的片石、毛石、块石、料石如何解释。

答:市政消耗量定额中将石类大致分为三类:毛石、片石(块石)及料石(1)毛石:形状不规则,未经加工,要求中部厚度不小于150mm
(2)片石与块石:有初步的形状,少许加工和挑选。

(3)料石:外形规则,有一定的尺寸或根据用方要求加工。

13、在冬季施工中,按设计和现场签证要求掺加泵送剂、抗冬剂、早强剂、钢筋防腐剂,冬季施工增加费中能否包括这些掺加剂的费用,如何处理。

答: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未包括施工中所用的各种掺剂,如发生时,可按双方合同约定办理。

14、道路面层单独盖被,工程类别如何确定。

答:道路面层单独盖被,按原道路类别等级降一级(最低类别不降)确定。

15、单独的挡土墙,工程类别如何确定。

答:单独的挡土墙,应按所属工程类别等级降一级(最低类别不降)确定。

16、沥青混凝土路面中沥青用量与实际不同时,是否允许调整。

答:沥青混凝土路面中的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用量与实际不同时,可按实际配合比用量调整。

17、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定额,自卸汽车、拖拉机运土、运石渣所设运距上限是多少。

答: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定额,自卸汽车、拖拉机运输运距未设上限,双方可执行定额也可按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解决。

18、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定额中挖湿土未作规定,2002年市政定额有调整系数,可否借用。

答: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定额中的干湿土的界定及调整系数,可借用2002年市政定额的规定使用。

19、市政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使用胶合板怎样计算。

答:因市政定额现浇混凝土模板无胶合板项目,可采用现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胶合板模板相关子目执行,并将其中的材料按建筑工程补充定额胶合板模板子目的摊销量换算。

20、现浇混凝土中,使用商品混凝土,并泵送,定额如何执行。

答:现浇混凝土中,使用商品混凝土,并泵送,定额中需扣除每10m混凝土用工
3.5工日,还要扣除混凝土搅拌机机械、翻斗车、吊车台班数量。

璃格栅,其消耗量按实际用量进入。

21、市政养护维修工程铺设玻璃格栅如何套用定额。

答:市政养护维修工程铺设玻璃格栅,可套用定额2-143子目,并将材料换为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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