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中医药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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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中医药管理

实施方案

XX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华人民 ___中医药法》,全面落实《 ___ ___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xx—2030年) ___》(国发〔xx〕15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___XX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___》(X府厅发〔xx〕XX号)精神,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xx年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体制,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提升,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二、实施目标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xx 年版)》要求,深入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活动,确保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

三、主要指标(一)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形成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研究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成立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2.县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安排班子成员分管中医药工作,内设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中医药工作情况。

(二)基层中医药工作保障 3.中医药事业发展有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体现重视和倾斜;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有用于其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4.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等医药卫生政策时,有中医药主管部门参加,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支持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

5.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包括热敏灸、针灸、理疗、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鼓励运用中医药诊疗服务。

6.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相关制度有助于医疗机构改善中医医疗服务条件和提高诊疗技术,调动中医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热情,有利于保障中医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中医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7.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长效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强政府对中医药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建立合理的吸引、稳定基层人才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推动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贯彻、落实扶持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政策;基于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人才与技术合作交流机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联动机制。

(三)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8.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县中医院中医药服务龙头单位的作用,积极创建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和基层中医特色专科科室,主要提供中医医疗服务;设置基层指导科并有专人负责,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创建中医医疗联合体,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XX县人民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配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科床位占总床位的比例达到5%以上; XX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提供妇女和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的中医药诊疗服务,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9.全县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中医临床诊室应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其他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少于4类,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40%以上的村卫健室配备不少于100种的中药饮片或由卫生院统一配送,其他村卫健室配备不少于50种的中成药; 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要求,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

(四)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0.乡镇卫生院以及有条件的村卫健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75%以上的村卫健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11.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或专业学历教育,探索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及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

(五)基层中医医疗服务 12.县中医医院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设立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配置视频会议会诊系统,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开展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乡镇卫生院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提供康复治疗; 70%以上的村卫健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13.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村卫健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14.鼓励县中医医院组建医联体、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助力分级诊疗;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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