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范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商代理合同

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区签署:

甲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甲方系---------------------=的开发商,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自愿以及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代理范围、事项及方式

1.代理范围:---------,包括甲方自持、未售部分及甲方取得业主委托的已售部分。

2.代理事项:

2.1乙方组织精良专业团队,运用各种有效的商业手段,将--------项目商业部分打造成与之配套的

高端商业。协助甲方完成开业时开业率达80%以上的目标,并保证项目顺利开业及商业的持续发展,使甲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2.2依据甲方提供的整体招商方案与阶段性招商计划及相关项目信息等,向甲方推荐意向承租人、

负责意向承租人与甲方的对接及沟通,并协助甲方与所推荐的意向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收取定金或首期租金等事宜。

3.代理方式: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从事--------项目的招商代理业务。

二、代理期限

本合同项下代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佣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如下方式计算佣金:

1.1以甲方或甲方代理的业主与乙方所推荐的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为基准,按照租赁期

限首两年的平均月租金为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个月租金作为该租赁合同项下的佣金。

1.2“平均月租金”是指:依据甲方或甲方代理的业主与乙方所推荐的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以

一定租赁期间内的租金总额(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推广费、水费、电费和其他杂费)除以该期间对应的租赁月数(不包括免租期及其他优惠期间)所得的平均租金额。在计算租金总额时,租赁面积以租赁合同载明的签约面积为准。

1.3“平均月租金”计算公式:

如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两年且三个月免租期,则:

平均月租金= [(签约面积*第一年的月租金*9个月)+(签约面积*第二年的月租金*12个月)] ÷(24个月-3个月)。

1.4如果承租人和甲方之间的租金是以纯提成租金、保底租金加提成租金或保底租金或提成租金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情况)之形式予以支付,则乙方获得的佣金数额,将按照承租商户所在区域和所属业态的每平方米月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推广费、水费、电费和其他杂费)平均标准乘以租赁合同中载明的承租面积来计算。

2.以上佣金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全部对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承租方因考察项目而产生的所有住宿、交通餐旅费及税费等。除佣金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佣金支付

3.1甲方或甲方代理的商铺业主与承租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定金/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的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佣金。

3.2如在租赁合同签署前,甲方或甲方代理的业主与承租方签署租赁意向书的,则首先依据租赁意

向书所载明的租金和面积,按照上述第1款之约定确定佣金总额。甲方应在承租方签订租赁意向书并支付相关租赁意向金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与租金意向金等额的佣金款项,待承租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相关租赁保证金和首次租金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佣金款项。如租赁合同与租赁意向书约定不一致致使佣金变化的,双方再行按照租赁合同进行佣金结算和支付。

3.3乙方应在付款日的3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依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可相应顺延。

3.4税费:甲乙双方各自按国家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税费。

3.5乙方指定的佣金收取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客户确认

1.在乙方推荐的客户首次考察项目时,甲方与乙方进行书面客户确认。经双方指定授权代表在客户确认书(见附件一)上签字确认后,该客户视为乙方代理,客户确认书作为佣金结算的依据。协议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应擅自与确认为乙方代理的客户接触。

2.客户确认书经双方指定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客户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推荐的客户未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客户确认书自行失效。

3.未经甲方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客户在此之前曾经到访过项目(以甲方接待纪录为准)的,不视为乙方推荐的客户。

4.乙方代理的客户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三个月内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的,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佣金。

5.乙方代理的客户签署租赁合同后,因甲方、甲方代理的业主或客户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仍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佣金。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可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

QQ和微信等)进行变更、撤销,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1.2甲方有权与乙方介绍的商户签订意向或租赁合同,并对意向或租赁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并保有对乙方的监督管理。

1.4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据实结算乙方代理服务费。

1.5甲方指定作为授权代表与乙方对接与确认事宜,最终确认事宜以甲方指定的对接人签字

为准。同时甲方指定的专人配合乙方招商,负责审定租赁合同、收款及其他相关租赁事宜。甲方更换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