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固井技术规范
钻井施工作业规范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井,应在设计中注明,以设计要求为准。
钻井井身质量规范
全角变化率控制技术指标 (SY/T 5172-2007) –执行
(按连续三点计算)
井深 m 0~1000 >2000~3000 >3000~4000 >4000~5000 >5000~6000 >6000~6000 >7000~8000 >8000 设计井深 0~2000 ≤2.0 ≤1.6 ≤2.0 ≤3.0 ≤4.0 ≤1.4 ≤1.6 ≤2.0 ≤2.5 ≤3.0 ≤4.0 m >8000 ≤1.0 ≤1.2 ≤1.5 ≤1.8 ≤2.1 ≤2.5 ≤3.0 ≤3.5 ≤4.0 ≤1.2 ≤1.4 ≤1.6 ≤2.0 ≤2.5 ≤3.0 ≤3.5 ≤4.0 单位:(º)/30m >2000~4000 >4000~6000 >6000~8000
4. 下钻时要有专人观察并记录钻井液返出情况。
下钻作业
5. 井口不返钻井液,应停止下钻,观察井口液 面,发现液面下降,向环空灌满钻井液;同 时起钻到正常井段,按井漏程序处理。 6. 钻柱内返钻井液,判断是井涌还是环空不 畅。若是井涌,按井控程序处理;若环空不 畅,应及时循环钻井液。
下钻作业
7. 下钻遇阻时以提为主,严禁强压。遇阻超过 100kN(216mm井眼)时严禁强行下钻。
钻进作业
二.停钻条件
1. 遇到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停止钻进,坐挂 好钻柱,关好防喷器。 2. 发生以下情况,必须暂停钻进并进行相应的 分析和处理:
发生以下情况,必须暂停钻进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处理
1. 2. 3. 4. 5. 6. 7. 8. 9. 11. 钻井液性能达不到要求; 排量不够; 井底不干净; 井下情况不正常; 钻屑返出不正常; 接单根时,上提下放阻卡; 发生溜钻、顿钻、干钻; 发生严重跳钻; 钻头泥包,有严重的抽吸现象; 指重表、泵压表失灵或录井仪 器、设备有故障; 12. 静态悬重减少20kN以上; 发生溢流,必须停钻、停泵、关 井;按井控程序操作。 发现溢流立即关井,怀疑溢流关井判断 13. 发生以下溢流预兆时:
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3—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各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同区域风险级别,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报井控办公室备案;2 井控管理基本制度井控分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井控管理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大业务板块”专业化对口管理,企业是井控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的井控分级管理制度;“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应设置井控管理部门或岗位,并配置井控高级专家,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与井控监督工作;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全、工程、地质、生产、设备、计划、财务、人事、教育培训、供应、设计和监督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技术部门成立井控办公室,负责日常井控管理与井控技术工作;重点地区成立专门的井控管理部门及设立井控高级专家;各工程施工单位、油气生产单位以及设计、监督、井控设备检测维修等单位均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控工作;各工程施工单位和油气生产单位的基层队伍,应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叉作业或联合作业现场,应成立以井控责任主体单位为组长,业主与相关单位参加的现场井控领导小组;井控工作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井控”和“管专业必须管井控”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管理职责,应明确制定井控管理责任制;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健全井控管理和监督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2负责审定集团公司井控标准和管理制度;3每年组织1次井控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重大问题;4定期召开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监督部门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的井控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井控工作;5审批重大勘探开发项目,保证井控本质安全;6审批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7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1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井控安全标准、制度;2负责监督各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工作;3负责监督集团公司重大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实施;4负责筹备并组织年度井控安全专项检查;5及时汇报井控监督检查工作,筹备集团公司年度井控工作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6参与井控应急抢险与指挥,组织Ⅰ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1贯彻落实井控安全法规、标准,组织制修订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标准、制度和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2审批业务板块的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3定期向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板块井控管理工作;4负责业务板块井控培训计划及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工作;5负责制定油气勘探开发总体规划方案、区域滚动开发方案的井控技术措施,以及预探井、高风险井、重点开发井的工程设计审查,确保井控本质安全;6负责油气勘探开发劳务市场井控安全准入资质准入,并负责监督管理;7组织集团公司井控安全专项检查,组织业务板块开展井控日常检查工作及井控年度工作会议;8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应急管理,并组织Ⅰ级井控应急抢险指挥;9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事故管理,组织Ⅰ级和Ⅱ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1贯彻落实井控安全法规、标准,组织制修订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标准、制度和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2审批业务板块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3定期向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板块井控管理工作;4负责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工作;5负责编制业务板块的井控培训计划和实施;6负责预探井、高风险井、重点开发井的井控技术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7参与集团公司井控安全专项检查,组织业务板块开展井控日常检查工作;8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事故管理,参与Ⅰ级和Ⅱ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9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应急管理,并参与I级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境外油气勘探开发业务板块、地下储气库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井控安全法规、标准,组织制修订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标准、制度和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2审批业务板块的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3定期向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板块井控管理工作;4负责相应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工作;5负责编制业务板块井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6组织制定总体部署安排、重点工程方案的井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7负责业务板块的市场准入、承包商资质审查,并负责监督管理;8定期组织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专项检查;9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事故管理,参与Ⅰ级和组织Ⅱ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10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应急管理,并参与I级井控应急抢险指挥;1建立完善的井控监管体系并督促实施;2参与井控应急处置;3参与调查I级井喷事故;4负责组织调查涉及人员伤害或造成火灾爆炸等的I级井事故;能源与环境保护部重点做好应急过程环境保护工作,外事局重点做好境外企业的井控监督检查工作,物资装备部重点做好井控设备购置并对质量负责,发展计划部和集团股份财务部重点做好井控工作和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人事部重点做好井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和井控培训计划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井控管理实际,明确企业单位及部门及其岗位的井控工作职责;技术部门负责井控管理与井控技术工作;安全部门负责井控监督工作;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总部每年度1次,油田分公司和地区石油工程公司每半年1次,工程施工单位和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度1次;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工作例会;其中,总部每年度1次,油田分公司和地区石油工程公司每半年1次,并将会议纪要上报油田事业部井控办公室,工程施工单位和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度1次;井控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和H2S 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岗位控管理的人员;1钻井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书记、钻井工程师技术员、钻井液工程师、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机长、钻井现场操作工;2试油气与井下作业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作业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作业技师、大班、现场操作工;3测井队、录井队、固井队:正副队长、现场施工人员;4采油气队:正副队长、技术人员、安全员;5地下储气库:正副主任、技术人员、安全员;1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等工程、地质与施工设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2井控专业检验维修机构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3从事欠平衡钻井/控压钻井、气体钻井、试油气、钻井液、取心、定向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持证岗位A类井控培训取证由总部指定的井控培训机构负责;其余实行专业化培训;井控设计管理制度从事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工程设计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从事“三高”井工程设计应持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承担“三高”井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地质设计人员应有高级以上职称;工程设计人员应拥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和高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油气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均应有专门章节对井控工作提出系统的要求;“三高”油气井由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或首席审批;如因未预见因素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进行,并出具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甲方监督管理制度“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其他重点井应实行驻井监督工作制;一般开发井可实行“一般工序巡视监督,关键工序现场监督”工作制;“三高”井和预探井的监督员应持有总部颁发的监督证书;监督人员资质管理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负责;井控和H2S防护演习制度;基层队伍应根据施工需要,经常开展井控和H2S防护演习;演习按照程序进行,并通知现场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参加;演习应做好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经过、讲评、组织人和参加人等;井控、防H2S演习记录中应附综合录井仪截图曲线;井控设备管理制度实行井控设备定期报废制度;防喷器报废年限为13年,控制装置报废年限为15年,管汇及阀组报废年限为13年;延期使用须经第三方专业检验合格,且延期年限不超过3年;用于“三高”油气井的井控设备,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7年,超过7年应加密检测并监控使用,用于“三高”气井的钻井四通不应超过7年;对于无明确标牌、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防喷器组、钻井四通等不允许在“三高”油气井使用;专业检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井控设备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以检验维修点为基本单位取得独立资质;未取得资质者不得从事相应级别井控检验维修工作;防喷器组检验维修后,应分别进行低压和额定工作压力试压,先低压,后高压;用于“三高”气井的防喷器组应进行等压气密检验,且满足在役防喷器气密封检测规范要求;“三高”气井的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和采气树进场维修应解体和清洗,并逐一更换闸阀密封件;壳体和管道应进行无损探伤,重新组装后应双向试压合格;节流管汇现场进行整体试压后应对各闸门按要求进行正反向试压;用于“三高”气井的钻井四通应无放喷记录并检测合格、钢圈槽、主侧通径等有维修记录的钻井四通不能在“三高”气井使用;普通井的钻井四通应有明确的使用档案;钻进四通的报废按相关标准执行;“四通”等使用维修档案;送检单位应提交装置在现场上的使用数据记录;井控装置现场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和采油气使用的井口设备、井控装置,现场安装完毕或更换部件后,均应进行密封试压;钻井与试油气防喷器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外,应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3月期检查、1年期检查和3年期检查,检查方式和检查项点应执行SY/T6160防喷器的检查和维修;对浅井、中深井、深井、超深井防喷器的具体检查频次,油田企业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开钻开工检查验收制度“开钻开工批准书”同意开钻开工;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钻开工;“三高”气井,钻开主要油气层前的开钻检查验收,应经施工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由甲方组织正式开钻检查验收;开钻检查验收应由企业副总师或以上领导带队, 工程、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部门人员参加;钻射开油气层审批确认制度“三高”气井应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副总师或以上领导带队验收,若包括多个差异较大的主要油层,验收间隔达30天以上,则每钻开一层,需组织验收1次;“钻开油气层批准书”,同意钻开油气层;否则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高”气井钻开主要气层检查验收,应由业主副总师或以上领导带队,地质、工程、设备、安全、环保、监督等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射开油气层确认制度;下入射孔枪前,施工主体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出射开油气层申请审批,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同意后,方可射开油气层;干部值班带班制度;钻井施工、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均应实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开发井从钻开产层前100米,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期间,均应有干部带班作业;“三高”井试油气作业,应有干部带班作业;坐岗观察制度;探井自安装防喷器至完井,开发井自钻开油气层前100米至完井均应安排专人24小时坐岗观察溢流,坐岗观察由钻井人员、钻井液人员和地质录井人员负责,坐岗记录时间间隔不大于15分钟,溢流井漏应加密监测;试油气和井下作业施工应安排专人观察井口,发生溢流应按程序处置并上报;井喷应急管理制度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和油气生产井应按照“一井一案”原则,编制工程和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防井喷失控、防H2S泄漏和防油气火灾爆炸等子预案;井控事故管理制度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重点“三高井”的设计应报安全监管局和油田事业部备案;Ⅰ级井控事故:井喷失控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井口失控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逸散且未能及时点火;Ⅱ级井控事故:发生井喷事故或严重溢流,造成井筒压力失控,井筒流体处于放喷状态虽未能点火但喷出流体不含H2S,或虽含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但已及时点火等;Ⅲ级井控事故:发生井喷事故,72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且短时间难以处理;Ⅳ级井控事故:发生一般性井喷,72小时内重新建立了井筒压力平衡;Ⅰ级和Ⅱ级井控事故应在2小时内逐级报至总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办公厅总值班室,并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Ⅲ级井控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总部进行应急预警;“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其中,Ⅰ级事故由油田事业部组织调查处理,有人员伤亡、火灾等由安全监管局组织调查处理,Ⅱ级事故由业务板块井控管理主体单位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全监管局备案,Ⅲ级事故原则上由油田分公司调查处理,Ⅳ级事故原则上由油气生产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调查处理;3 钻井井控管理要求井位选址基本要求向等,确保安全距离满足标准和应急需要;在采矿区选址时,应同时考虑矿井坑道分布、走向、距离和深度等;井位选址安全风险评估不过关的不能布井;“三高”气井及含H2S油气井场应实行封闭管理;表层套管下深1000-2000米的井,表层套管下深应低于河床、沟谷底部不少于100米;钻井井控基本要求“三高”气井井口段套管抗内压强度宜达到闸板防喷器额定工作压力;—22—“三高”气井应安装双四通、双节流、双液气分离器;新区第1口探井和高风险井宜安装双四通、双节流、双液气分离器;钻开主要目的层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评估建议和评审意见,控制井控风险;三高”气井应确保3种有效点火方式,其中包括1套电子式自动点火装置;有条件的可配置可燃气体应急点火装置;钻开油气层应具备的条件应急基本条件;高含H2S油气井钻开产层前,应组织井口500米内居民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并撤离放喷口100米内居民;“三高”气井应对全套井控装置及井口段套管进行试压,并对防喷器液缸、闸板、控制部分作可靠性检查;“三高”气井使用顶驱钻进时必须安装上下旋塞;进入油气层主要井控措施溢流和井漏处置及关井原则“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观察”的基本原则;80%; 气井关井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井口压力过高;空井关井后,应根据溢流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强行下钻分段压井法、置换法和压回法等措施进行处理;压井施工作业应有详细方案,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检查、施工条件确认,并落实岗位操作人员;压井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压井作业单;节流压井过程应严格控制液气分离器进液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80%;如发现液气分离器抖动明显或超过其额定天然气处理量的50%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节流压井后,应对地面井控装置进行试压检查,“三高”气井立即更换节流阀;“先保持压力,后处理井漏”原则;井喷失控处理原则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井口装置,严防井喷着火和事故继续恶化;下套管固井井控基本要求产层固井设计应有井控技术措施;下套管前应压稳地层,油气上窜速度应小于10米/小时;起钻钻井液进出口密度差不超过cm3;下套管、固井施工过程应有专人坐岗观察,并控制套管下放速度;发现溢流或井漏,应停止下套管作业并进行处理,排除风险或采取可控措施后,方可进行下步作业;揭开储层或非目的层揭开高压地层流体的井,下套管作业前,应更换与套管外径一致的防喷器闸板芯子并试压合格;实施悬挂固井时,如悬挂段长度不足井深1/3,则可采用由过渡接头和止回阀组成的防喷单根;使用无接箍套管时,应备用防喷单根;裸眼井中途测试基本要求“三高”气井测试时,应提前连接压井流程,并准备充足的压井材料、设备和水源,以满足正反循环压井需要;含H2S的“三高”气井不允许进行裸眼中途测试;液相欠平衡钻井井控特殊要求气体钻井井控特殊要求×104m3/d以下;×104m3/d,应立即停止氮气钻井并转换为常规钻进;4 录井井控管理要求录井队负井控监控职能;录井队对起下钻过程中的灌浆,出口流量,液面变化等现象应提醒施工方及提交书面异常报告;录井队应结合钻井队应急预案编制防井喷、防H2S应急预案,并参加联合应急演练;在含H2S区域或新探区录井作业时,应按标准安装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声光报警系统,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综合录井仪应能为现场监督、司钻及井场提供终端接口及通讯系统;“三高”气井录井,每个循环罐、加重罐、灌浆计量罐等均应安装体积传感器,并定期与钻井队的计量传感器校正并记录;现场录井人员应加强地质分析,钻开油气层前应向井队预告;钻开油气层后,每次起下钻均应进行后效录井,测量油气上窜速度等;发现有油气或H2S显示,应先向当班司钻报告,同时向现场监督、值班干部报告;钻井队在起下钻、检修设备、电测等非钻进过程中,录井人员应坚持坐岗观察,发现井漏、溢流应及时通知当班司钻,并录取井控相关资料、溢流取样分析及异常通知单;发生井喷或H2S浓度超标,应按井队应急预案统一行动;5 测井井控管理要求“三高”油气井及重点探井测井前,应与钻井队、录井队制定联合应急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三高”油气井及重点探井测井应有测井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签字;测井车辆应停放在井架大门前方,并距井口25米以上;测井队应由测井监督在施工前组织召开由钻井队、地质录井队参加的施工交底会,通报井眼状况、油气上窜速度、测井安全施工时间等,明确配合事项,确保安全施工;含H2S井测井,入井仪器和电缆应具有良好的抗硫性能,钻台配置移动式H2S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和便携式H2S检测仪配备宜达到每人一具;施工中应严格控制电缆起下速度,钻井队应有专人观察井口,并及时灌满钻井液;钻台上应备有1根带回压阀且与防喷器闸板尺寸相符的钻杆,以备封井使用;如发生溢流,应服从钻井队指挥;测井前应进行通井循环,保证井眼通畅、钻井液性能稳定和压稳油气水层;测井作业应在井筒安全时间内进行,超出安全时间应通井循环;测井过程中发生溢流,应首先考虑剪断电缆并按空井溢流进行处理;带压测井应制定专门的井控应急预案,并使用专用电缆防喷器,并安装防喷管,测井仪器长度应小于防喷管长度;带压测井防喷装置压力级别应满足井口控制压力要求;带压测井要有专人观察记录套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6 试油气与井下作业井控管理要求试油气与井下作业施工应有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设计应包括井控和H2S防护内容,长停井作业井控措施应充分考虑区域地质特点和该井含油、气现状;井场设备就位与安装应符合作业区域的有关规定,道路及井场布置应能满足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需要;在含H2S区域进行试油气与井下作业施工时,应按规定配备气防设施;井控装置安装要求“三高”气井应安装剪切闸板;电缆射孔应安装全封闸板防喷器、电缆防喷器、放喷管线和压井管线,并有专人观察井口和放喷管线出口,发生溢流时应迅速关井;连续油管作业时,应安装连续油管防喷器及控制流程;含气抽油井进行起下抽油杆作业时,应安装抽油杆防喷器;存在管柱上顶潜在风险的井进行起下作业时,应制定防止井内管柱顶出措施;起管柱过程中,应向井内及时补充压井液,并保持井筒液柱压力;采取不压井作业应使用专用设备并安装液控防喷装置;井口控制装置应固定牢靠并有防顶飞出措施,同时现场应储备井筒容积倍的压井液;不连续作业时,应关闭井控装置;进行抽汲、气举、泡排、连续油管、替喷、酸化压裂、钻磨、冲砂、测试等作业,应执行相关井控要求;试油气与井下作业施工时,拆卸采油气树部件要清洗、保养备用,严禁使用闸板阀控制放喷或将防喷器作采油树使用;含H2S油气井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政府审查备案,同时将H2S气体及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告知500m范围内人员;。
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下作业井控是保证油田开发井下作业安全、环保的关键技术。
为做好井控工作,保护油气层,有效地防止井喷、井喷失控及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喷失控是井下作业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会造成自然环境污染、油气资源的严重破坏,还易造成火灾、设备损坏、油气井报废甚至人员伤亡。
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井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单位的设计、施工、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大庆油田区域内,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试油(气)、射孔(补孔)、大修、增产增注措施、油水井维护等井下作业施工。
进入大庆油田区域内的所有井下作业队伍均须执行本细则。
第六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侧钻)施工,执行《大庆油田井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井下作业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要结合所属作业区域地层及井的特点,本着科学、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开展井下作业井控设计。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每年根据油田开发动态监测资料和生产情况,画出或修改井控高危区域图,为井控设计提供依据,以便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第九条地质设计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固井质量、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气)区域的注水注汽(气)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中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探、开发、生产、钻井、安全、设计、监督部门领导以及参
与井控管理的人员。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 井控管理规定
(五)、基本制度释义 5、井控持证上岗制度
(1)“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岗位 工程施工单位与油气生产单位的领导及管理(含监督)人 员:行政正职,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 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 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 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 井控安全责任主体。
新增“四大业务板块” 概念,明确井控责任主体。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 井控管理规定
所有(与井筒有关的)部门均有井控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 井控管理规定
(二)、基本要求 2、井控管理工作范畴 (2)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 储气(新增)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 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 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 贯穿于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 井控管理规定
(五)、基本制度释义 1、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1)集团公司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 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油田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 担任,成员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安全监 管局、能源与环境保护部、外事局、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 管理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等部门 负责人组成。
石油化工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下作业井控是井下作业安全施工的基本保障。
做好井控工作,既可以有效防止和避免井喷及其失控事故,实现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又有利于井下作业过程中保护和发现油气层,顺利完成作业施工。
第二条长庆油田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次井控,搞好二次井控,杜绝三次井控,指导方针是“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树立“以人为本”、“积极井控”的理念,井控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杜绝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杜绝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事故。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试油(气)队和修井队,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核心在人。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包括:地质、工程、施工设计中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配备及管理,作业前的井控准备工作,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
第四条带压作业井的井控技术要求和管理由作业设计作详细规定。
第五条本细则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并结合了长庆油田井下作业的特点而制定的。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在长庆油田区域从事井下作业的承包商(单位)。
第二章地质、工程、施工设计及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试油任务书、送修书或地质方案)、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和提供必要基础数据。
1、在进行地质设计前应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水资源情况、通讯设施和季风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分布、走向、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长度和距地表深度;江河、干渠周围的油、气、水井应标明河道、干渠的位置和应标明油气井井口距离高试油任务书、送修书或地质方案)走向等。
2、地质设计(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民宅、铁路、高速公路、学校、医院),油库、河流、试油任务书、送修书或地、地质设计(水库、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安全距离。
井控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的关键技术。
做好井控工作,既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又可有效的防止井喷、井喷失控及着火事故的发生,实现钻井安全生产。
第二条井喷失控是性质严重的事故,是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使油气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还易酿成火灾、人员伤亡、设备破坏、环境污染甚至油气井报废。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勘探、开发、钻井、技术监督、安全、环保、物资、装备、计划、财务、教育培训等部门必须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必须有组织的协调进行。
第四条本细则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
第五条长庆油田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次井控,搞二好次井控,杜绝三次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井队,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本细则的制定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并结合了长庆油田钻井特点,适用于长庆油田钻井井控工作。
第六条本细则未考虑欠平衡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钻井作业。
其井控技术和管理,由其钻井工程设计作详细规定。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七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1、全井段的地层孔隙压力,地层破裂压力及浅气层的有关资料;注采井地层压力动态;邻井资料;对可能含硫化氢的油气井,应对其层位、埋藏深度及含量进行预测。
2、满足井控要求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局。
井场布局应满足放喷管线的安装需要。
3、适合地层特性的钻井液体系及钻井液密度,以及合理的加重钻井液及加重材料储备。
4、合理的井身结构。
5、选择满足井控作业需要的井控装备,并明确井控装备配套、安装和试压要求。
6、根据井的类型制定井控技术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7、设计中应有地层破裂压力试验及低泵冲试验的要求。
8、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等进行勘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
井控细则

附件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SY/T 6690《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和Q/SY 1553《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范》等,结合长庆油田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于长庆油田公司及在长庆油田从事试油(气)作业的承包商队伍。
第二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贯彻集团公司“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的井控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积极井控”的理念,严格细致,常抓不懈地搞好井控工作,实现试油(气)井控安全。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长庆油田公司的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安全环保、消防保卫、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试油(气)承包商工程技术及其他对应的主管部门都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落实井控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井控安全职责。
第五条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强化二级井控、做好三级井控预案”。
井控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要害在岗位”。
第六条本细则规定了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地质、工程、施工设计中的井控要求,井控装置配备、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作业前的井控准备,试油(气)作业施工过程中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井喷应急救援处置,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及职责,井控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
第七条连续油管作业、新工艺试验井的井控技术要求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工程设计。
第二章地质、工程、施工设计的井控要求第八条每口井进行地质、工程、施工设计时,要根据长庆油田试油(气)井控风险分级,制定相应的井控装备配置、技术及监管措施。
长庆油田试油(气)作业井控风险分级如下一、气田一级风险井:“三高”井、异常高压井、区域探井、水平井。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1.1 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1.2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
1.3 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
1.4 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
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1.5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
1.6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3—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
1.7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
1.8 各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同区域风险级别,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报井控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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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固井技术规范〔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20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1)第二章固井设计 (1)第一节设计依据和内容 (1)第二节压力和温度 (2)第三节管柱和工具、附件 (3)第四节前置液和水泥浆 (5)第五节下套管和注水泥 (6)第六节应急预案和施工组织 (8)第三章固井预备 (8)第一节钻井设备 (8)第二节井口预备 (9)第三节井眼预备 (9)第四节套管和工具、附件 (11)第五节水泥和外加剂 (14)第六节固井设备及井口工具 (15)第七节仪器外表 (17)第四章固井施工 (17)第一节下套管作业 (17)第二节注水泥作业 (19)第三节固井过程质量评判 (20)第五章固井质量评判 (21)第一节差不多要求 (21)第二节水泥环评判 (22)第三节质量鉴定 (23)第四节管柱试压和井口装定 (25)第六章专门井固井 (26)第一节天然气井 (26)第二节深井超深井 (27)第三节热采井 (28)第四节定向井、大位移井和水平井 (29)第五节调整井 (30)第七章挤水泥和注水泥塞 (30)第一节挤水泥 (30)第二节注水泥塞 (33)第八章专门固井工艺 (35)第一节分级注水泥 (35)第二节尾管注水泥 (36)第三节内管注水泥 (38)第九章附那么 (3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固井技术规范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固井是钻井工程的关键环节之一,固井质量关于延长油气井寿命和发挥油气井产能具有重要作用。
为提高固井治理和技术水平,保证作业安全和质量,更好地为勘探开发服务,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固井工程应从设计、预备、施工和检验环节严格把关,采纳适应地质和油气藏特点及钻井工艺的先进适用固井技术,实现安全、优质、经济、可靠的目的。
第三条固井作业应严格按照固井设计执行。
第二章固井设计第一节设计依据和内容第四条应以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实钻资料和测井资料为基础,依据有关技术规定、规范、标准进行固井设计并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完成设计审批。
第五条进行固井设计时应从井身质量、井眼稳固、井底清洁、钻井液和水泥浆性能、固井施工等方面考虑阻碍施工安全和固井质量的因素。
第六条固井设计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构造名称、井位、井别、井型、井号等信息。
〔2〕实钻地质和工程、录井、测井资料等基础数据。
〔3〕管柱强度校核和管串结构设计、水泥浆化验数据、固井施工参数等关键施工数据的运算和分析结果。
〔4〕固井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操纵、安全保证措施。
〔5〕应对固井风险的技术预案和HSE预案。
第七条用于固井设计的重要基础数据应从多种信息渠道获得验证,尽量幸免以单一方式获得数据。
第二节压力和温度第八条应依照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实钻资料、测井资料评估或验证地层孔隙压力、破裂压力和坍塌压力。
第九条确定井底温度应以实测为主。
依照具体情形也可选用以下方法:〔1〕体会推算法:井底循环温度(T循)的体会运算公式:T循=钻井液循环出口温度(℃)+垂直井深(m)/168(m/℃) 其中,钻井液循环出口温度取钻井液循环1~2 周时的出口温度。
或者T循=井底静止温度×地区体会系数其中,地区体会系数的取值范畴一样为0.75~0.90。
〔2〕地温梯度法:井底静止温度(T静)运算方法如下:T静=地表平均温度(℃)+[地温梯度(℃/m)×垂直井深(m)]其中,地表平均温度为地表以下100m处恒温层的温度。
〔3〕数值模拟法:采纳专用设计软件中的温度模拟器运算井下循环温度。
第三节管柱和工具、附件第十条套管柱强度设计应采纳等安全系数法并进行双轴应力校核,高压油气井、深井超深井、专门工艺井还应进行三轴应力校核。
第十一条高压油气井和深井超深井的管柱强度设计应考虑螺纹密封因素。
热采井的管柱强度设计应考虑高温注蒸汽过程中的热应力阻碍。
定向井、大位移井和水平井的管柱强度设计应考虑弯曲应力。
第十二条对管柱载荷安全系数的一样要求为:抗外挤安全系数不小于1.125,抗内压安全系数不小于1.10,管体抗拉伸安全系数不小于1.25。
关于公称直径244.5mm(含244.5mm)以上的套管,螺纹抗拉伸安全系数不小于1.6,关于公称直径244.5mm以下的套管,螺纹抗拉伸安全系数不小于1.8。
第十三条在正常情形下按产层孔隙压力、钻井液液柱压力或推测地层孔隙压力运算套管柱抗挤载荷。
遇到膏盐层等专门地层时,该井段套管抗挤载荷应取上覆地层压力值,且该段高强度套管柱长度在膏盐层段上下至少附加100m。
第十四条关于含有硫化氢、二氧化碳等酸性气体井的套管柱强度设计在材质选择上应明确提出抗酸性气体腐蚀的要求。
第十五条压裂酸化、注水、开采方面对套管柱的技术要求应由采油和地质部门在区块开发方案中提出,作为设计依据。
第十七条在公称直径相同的管串中,套管柱顶部至少应有一根套管与管柱中通径最小的套管相同。
第十八条分级箍、悬挂器等工具和浮箍、浮鞋等套管附件的强度应不低于同井段使用的套管强度,其螺纹类型与所联接套管一致或者经转换短节能够与套管相联接,材质选择应按第十三条要求执行。
转换短节不应降低套管螺纹的密封级别。
第十九条应依照井径、井斜和方位测井数据进行套管扶正器设计并结合具体井下情形优化套管扶正器数量和位置。
其中,套管扶正器安放至少应做到套管鞋及以上30~50m每根套管安放一只、含油气层井段每根套管安放一只、分级箍等工具上下30~50m每根套管安放一只。
第二十条刮泥器、旋流发生器等附件依照具体情形以保证安全和质量为原那么选用。
第四节前置液和水泥浆第二十一条水泥浆和前置液设计内容包括配方及性能、使用数量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条前置液设计〔1〕使用量:在不造成油气侵及垮塌的原那么下,一样占环空高度300~500m或接触时刻7~10min。
〔2〕性能要求:隔离液能有效冲洗、稀释、隔离和缓冲钻井液并与钻井液和水泥浆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能够操纵滤失量,不腐蚀套管,不阻碍水泥环的胶结强度。
第二十三条水泥浆试验按GB19139执行,试验内容要紧包括密度、稠化时刻、滤失量、抗压强度、流变性能、游离液和水泥浆沉降稳固性等。
专门情形下应进行水泥石的渗透率试验。
第二十四条固井水泥浆密度一样应比同井使用的钻井液密度高0.24g/cm3以上。
漏失井和专门高压井应依照地层破裂压力和平稳压力原那么设计水泥浆密度。
第二十五条固井水泥浆的稠化时刻一样应为施工总时刻附加1~2h。
尾管固井的水泥浆稠化时刻至少应为配浆开始至提出〔或倒开〕中心管并将余外水泥浆冲洗至地面的总时刻附加1~2h;分级固井的一级水泥浆稠化时刻至少应为从配浆开始至打开循环孔并将余外水泥浆冲洗至地面的总时刻附加1~2h。
第二十六条应操纵水泥浆的滤失量。
一样井固井时水泥浆滤失量应小于150ml〔6.9MPa,30min〕,气井、定向井、大位移井和水平井以及尾管固井时应操纵水泥浆滤失量小于50ml。
依照地层条件,充填水泥浆滤失量一样不大于250ml。
第二十七条生产套管固井时,封固段顶部水泥石24~48h 抗压强度应不小于7MPa,产层段水泥石24~48h抗压强度应不小于14MPa,其养护压力和温度依据井深条件而定。
第二十八条水泥浆流变性能应满足固井施工需要。
第二十九条气井、大斜度井、大位移井和水平井固井时水泥浆应操纵游离液接近于零。
第三十条凡有较厚盐岩层、钾盐层、复合盐岩层或石膏层固井应使用抗盐水泥浆体系。
第三十一条井底静止温度超过110℃时应在水泥中加入30%~40%的硅粉。
第三十二条漏失井固井时应依照需要在水泥浆中加入防漏材料或采纳其它防漏措施。
第五节下套管和注水泥第三十三条表层套管和技术套管的套管鞋位置应依照连续钻进需要并结合管柱自由伸长量和井底沉砂情形确定,一样情形下应尽量接近井底。
第三十四条应按照爱护为主、调整为辅的原那么合理调整钻井液性能使其满足下套管和注水泥作业要求。
〔1〕下套管前的钻井液性能以降低摩阻和防止钻屑沉积为目的。
〔2〕注水泥前的钻井液性能以改善流淌性为目的。
〔3〕钻井液性能和滤饼质量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在钻进时期开始逐步调整,幸免钻井液性能在短时刻内发生剧烈变化。
第三十五条应使用专用软件对管柱在井眼中的通过性作出推测,依照环空返速、地层承压能力等运算管柱承诺下放速度和下放阻力,制定相应的下套管措施。
第三十六条关于表层套管和技术套管,套管鞋至浮箍以上2~3根套管的螺纹应采纳螺纹粘接剂粘接,必要时能够同时采纳铆钉冷铆。
第三十七条应使用专用设计软件对固井施工过程进行模拟,依照井下具体情形对施工参数进行优化,依照不同地区的特点及具体井况确定适宜的环空流体流态。
第三十八条依据测井井径运算注水泥量,附加系数依照地区体会而定。
实际水泥预备量应考虑罐余及运输和输送过程中的缺失。
关于测量整个裸眼井段的井,运算注水泥量时应采纳上层套管内径校核井径数据的准确程度。
第三十九条施工压力操纵〔1〕固井设计中应坚持〝三压稳〞的原那么,即固井前压稳、固井过程中压稳和候凝过程中压稳。
环空静液柱压力与环空流淌阻力之和应小于地层破裂压力,环空静液柱压力应大于地层孔隙压力。
〔2〕施工设备应满足最高施工压力要求。
〔3〕碰压前应降低替浆排量,幸免大排量碰压。
第四十条一样应采取管内敞压方式候凝。
有条件时应在环空憋入一定压力候凝。
第六节应急预案和施工组织第四十一条固井设计时期应依照现场具体情形进行风险识别,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排除或回避风险。
同时,应针对无法排除或回避的风险制定应急技术预案和HSE预案。
第四十二条应依照作业要求确定施工组织机构,将岗位和职责落实到人。
第三章固井预备第四十三条应认真做好固井预备工作,为作业成功制造良好条件。
第一节钻井设备第四十四条通井和下套管前应认真检查地面设备、设施,发觉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要紧包括提升系统、动力系统、循环系统、传动系统、井控装置及辅助设备。
第四十五条下套管前应校验指重表和立管、钻井泵的压力表。
第四十六条钻井泵的缸套应满足固井设计的排量、压力要求,动力端运转正常,上水平稳良好。
第四十七条下套管灌钻井液装置应做到结构合理、管线连接安全可靠,防止井下落物。
第四十八条配浆水罐应保证清洁洁净,幸免污染配浆用水。
能够依照具体情形对配浆水罐增加保温或加热装置并装配搅拌器。
第二节井口预备第四十九条应依照各层套管座挂要求选择合适规格的套管头。
第五十条套管头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十一条使用联顶节固井时应准确运算联入,幸免套管无法座挂到套管头内。
第五十二条下套管前,闸板防喷器应更换与所下套管尺寸相符的闸板并试压。
第三节井眼预备第五十三条下套管前应校核钻具长度,核实井眼深度。
第五十四条下套管前必须进行通井作业,对阻、卡井段应认真划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