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天平内校规程(参照《JJG1036-2008》修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天平内校规程

编制部门:品管部

施行日期: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核准:日期:

1.目的

用公司标准电子天平校正公司内电子天平,保证称重的准确、有效。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同等量程电子天平的内部校准检定。

3.引用文献:

《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4.检验设备

标准电子天平,具有临朐县计量所出具的检定证书。

5.校验步骤:

5.1检定术语说明:

5.1.1检定分度值(e)与实际分度值(d)的关系:d≤e≤10 d,且e=10k kg,

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5.1.2 检定分度数(n)与最大量程(Max)的关系:n=Max/e。

5.1.3 检定分度值(e)及检定分度数(n)的选取应该符合《JJG1036-2008

电子天平》中表1的要求。

5.1.4 最大允许误差(MPE)根据《JJG1036-2008电子天平》中表3的

要求(一般为±0.5e、±1.0e、±1.5e)确定,每次称量结果的误

差、偏载误差、同一载荷多次称量的差值以及示值误差均不能超

出最大误差。

5.2电子天平的外观应完好完整,各标示齐全,符合《JJG1036-2008电

子天平》6.1的要求。

5.3检定环境:温度(一般不超出其使用温度的1/5)、湿度(小于80%

或85%)、供电电源及其他因素条件均应符合《JJG1036-2008电子天平》7.1.2的要求。

5.4每次使用或检定前,须确定电子天平放置稳固、水平,使用前须预

热60分钟以上,某些电子天平须预热2到3小时。

5.5电子天平的置零、去皮等功能须正常可用。

5.6每校准检定点的测试次数不少于5次,初次使用时不少于10次。

5.7电子天平最大载重校准:在电子天平满量程内,选择标准物体放于

电子天平托盘中心位置,测试电子天平的最大载荷。

5.8电子天平分度值校准:选择标准物体放于电子天平托盘中心位置,

测试电子天平的最小可分辨载荷(分度值)。

5.9电子天平示值误差校准:将满量程平均10等份,按每等份质量设定

校验标准值,依次将标准砝码放置于电子天平托盘的中心位置,记录电子天平稳定后的读数。

5.10电子天平四角误差校准:取电子天平1/3满量程载荷的标准砝码(一

般情况下标准砝码质量取整数)分别放置于电子天平托盘的中心位置及把托盘面积四等分其区域后的中心位置,记录电子天平稳定后的读数。

5.11电子天平重复性误差校准(重复性等于加载时示值误差的最大值

Emax减去示值误差最小值Emin):取电子天平最大载荷(满量程)的砝码,先后5次放置于电子天平托盘的中心位置,记录电子天平每次稳定后的读数。

5.12电子天平检定分度值校准:根据检定分度值的选定,对电子天平进

行校准检定。

5.13校准检定数据处理:实际分度值、检定分度值、偏载误差、示值误

差、重复性、检定分度数等数据的处理应按照《JJG1036-2008电子

天平》中的计算公式进行,记录数据整理计算并将结果记录到表1。

6.异常处理:

6.1新购待校验仪器的测量结果不满足仪器出厂要求时,应通知退货。

6.2电子天平不满足校准规程时应及时送修,维修好后再送校,方可再

使用。

表1 校准检定结果

环境温度:环境相对湿度:

检定项目检定结果最大允许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测量范围

实际分度值

检定分度值

偏载误差

重复性

示值误差≤m≤≤m≤

≤m≤

检定分度数

天平定级

检定人:复核: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