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钻孔灌注桩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钻孔灌注桩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

(1)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应平整,必须处理高空和地下障碍物,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沉桩机械所处场地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以保证桩架竖直。

(2)定桩基轴线和桩位标志,应从基线开始,量测基线必须与控制平面位置的基线网相联系。

2.明挖地基

(1)基坑开挖不得扰动基底土。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2)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场。

(3)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有机物质不得超过5%。

3.钻孔灌注桩

(1)施工准备

①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必须试钻孔。数量不少于两个,以便核对地质资料,检验

所选机具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是否适宜。如测得的孔径、垂直度、孔壁稳定和回淤等现场实测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拟定补救技术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

②护筒顶端高程必须满足孔内水位设置高度的要求。护筒中心应对准测量标定的

桩位中心,应拟定补救技术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

(2)成孔

①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过程中不应产生位移和沉陷。回

转钻机顶部的起吊钢索、转盘中心和护筒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cm。

②钻孔灌注桩的钻头直径应等于桩的设计直径。成孔直径必须达到设计桩径,成

孔用钻头应有保径装置。

③反循环回转钻机适用于粘性土、砂性土、砂夹卵石层中钻进,但卵石粒径不得

超过钻杆内径的2/3,含量不大于30%;钻孔过程中,必须连续不断地补充水量或泥浆,使护筒内水位稳定维持应有的高度。

④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头提离孔

底。孔内应保持规定的水位,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复钻。

⑤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没有防护措施的成孔中处理故障。

⑥成孔质量检验除需在施工前按规定进行两个试成孔外,尚应在工程桩中均匀随

机抽查成孔径,抽查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

(3)清孔

①当孔深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即进行终孔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孔深、孔径和倾斜

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清孔工作。

②清孔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应在终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清孔应

在下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成后进行。

③清孔应符合下列要求:在清孔排渣时,必须注意保持孔内水位;不得用加深孔

底深度代替清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前量测沉淀层的厚度应达到质量标准;清孔

后的泥浆密度应小于1.15。

(4)灌注水下混凝土

①钢筋笼的制作、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筋笼可分段制作,主筋应采用焊接或套筒压接接头。如采用焊接接头,则同

一截面内钢筋接头数不得多于主筋总数的50%;如采用套筒压接接头,则同一截面内钢筋接头数不受到限制;

B.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都不得使钢筋笼产生变形;

C.钢筋笼沉放时不得碰撞孔壁,沉放过程中,要观察孔内水位变化,如下沉困难,

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下沉;

D.如需进行超声波检测时,在钢筋笼内应按规定埋设检测管,其材料和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检测管的接头必须牢固不渗漏。

②水下混凝土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选用的水泥品质除应符合国家标准外,其按标准方法测定的初凝时间不宜少于

2.5h,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导管内径的1/6~1/8

和钢筋最小净距的1/4,同时不应大于40mm;试配成的混凝土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15%~25%;最小胶凝材料用量不得少于380kg/m3。

B.严禁采用快硬型水泥。

C.不同品种、不同标号和不同生产厂家的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能用于同一根桩内。

③灌注水下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第二次清孔在测得回淤厚度和泥浆密度符合规定后半小时内必须灌注混凝土,

并做好每一项工序的原始检查记录。

B. 灌注水下混凝土用的导管的直径由桩长、桩径和每小时需通过的混凝土数量决

定,宜为25~35cm,并不得小于20cm。

C. 导管制作应力求坚固、内壁圆滑、顺直、光洁和无局部凹凸,内径偏差不得大

于±2mm。每节导管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确保不漏水、不漏气。

D. 混凝土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匀质性和坍落度。测定次数,单桩混凝土量小

于25m3的,每根测定2次,灌注中前后各一次;大于25 m3的,每根桩测定3次,前中后各一次。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仍达不到要求时,则不得使用。

E. 混凝土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

F. 灌注水下混凝土应连续进行,严禁中途停顿。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导管应始终

埋在混凝土中,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导管埋入混凝土面的深度以3~10m 为宜,不得小于2m或大于10m。导管应勤提勤拆,一次提管拆管不得超过6m。

G. 混凝土灌注的充盈系统(即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和按设计桩身计算体积加预留

长度体积之比)不得小于1,也不宜大于1.3。混凝土实际灌注高度最小不宜小于桩长的5%且不应小于2m。

H. 灌注水下混凝土严禁有夹层和松散层。接桩前必须凿除我余部分,残余桩头应

无松散层。

4.桩基工程检测

(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的一般规定:(适用于预制桩、预应力桩、钢桩及各类灌注桩)

①打入桩在沉桩后到进行静载荷试验时的间歇时间,不应少于桩周土体恢复或基

本恢复的时间;灌注桩应满足桩身混凝土养护所需的时间。

②桩顶必须保持平整,对于打入桩,如桩顶遭破坏,必须按原设计要求修复;对

于灌注桩,必须凿除桩顶强度较低的混凝土,所有主筋均需接至桩顶保护层下,并在此范围内设置加强箍筋及3~5层钢筋网片,桩顶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不得

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且不低于C30。

③试桩与锚桩的中心距离应大于3d(d为桩的直径或边长)且不小于2m,基准桩与

试桩的中心距离均应大于4d且不小于2m。严禁使用搁置在地表(面)的钢凳(或其他特体)作为基淮桩。基准梁要有足够刚度。堆载平台的支承架与试桩

这净距应大于3d且不小于1.5m。

④在试桩期间,试桩设备及量测仪表等应有遮挡设施,严禁日光直射基准梁。

⑤对需要试桩的工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少于3

根。

⑥试桩用的量测仪表的精度必须满足试验要求,应每年由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

率定,并出具合格证。

⑦对于灌注桩的试桩,在检测报告中,应注明试桩的成桩方法、孔径曲张和实际

的充盈系数。

⑧试桩开始前,对灌注桩和多节混凝土预制桩必须用低应弯动测方法对其桩身质

量进行检查。

(2)单桩动力测试,适用于预制桩、预应力桩、钢桩及各种类型的灌注桩。

①一般要求

A.打入桩在沉桩后到进行静载荷试验时的间歇时间,不应少于桩周土体恢复或基

本恢复的时间;灌注桩应满足桩身混凝土养护所需的时间。

B.检测所用的仪器及设备,应每年由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率定,并出具合格证。

②高应变动测技术

A.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少于5根;当采用高应变动测法确定地

基土对桩的竖向支承力时,其中采用实测曲线拟合分析的桩数不宜少于试桩总数的30%,并不少于5根。

B.桩身缺损程度的叛别:

③低应变动测技术

A.主要用于预制桩、预应力桩及各类灌注桩的桩身质量检测,对于任何类型的超

长桩宜慎用。不得用于推算单桩竖向承载力和判定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

B.对于多节打入桩(或压入桩)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30%,并不得少于10根;

对于灌注桩必须大于50%;对于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桥梁工程、一术一桩形式的工程以及重要建筑的桩基工程,必须增加比例,直至100%。

C.用于检测桩身质量时,评定宜分四级:

Ⅰ——无缺陷的完整桩;

Ⅱ——有轻度缺陷,但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原设计桩身结构强度的桩;

Ⅲ——有明显缺陷,影响原设计桩身结构强度的桩;

Ⅳ——有严重缺陷的桩或断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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