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福利发补贴的税务问题,汇算清缴一定要注意[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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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奖品别忘缴纳这些税[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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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公司发奖品别忘缴纳这些税[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岁末年初,企业举办不同形式的年会,对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或发放奖金、奖品及举行抽奖活动。

那么,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 发放奖金的税务处理有些企业会设置类似功勋员工奖、优秀员工奖、销售精英奖等奖项,并发放一定的现金奖励。

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应在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科目进行核算。

同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也可以按照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办法对每一个人而言,只允许采用一次。

若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在年会上发放的奖金一般是年终不含税奖金,也就是说员工获得的是税后奖金,公司为员工负担全部税款。

企业应将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该员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2016年1月,张先生在某企业年会上被评为销售精英奖,获得现金36000元奖励,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300元。

如该36000元奖励作为张先生年终一次性不含税奖金。

则公司该月应计征张先生个人所得税为:[36000-(3500-3300)]÷12=2983.33(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105元。

应纳税所得额=[36000-105-(3500-3300)]÷(1-10%)=39661.11(元),39661.11÷12=3305.09(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个人所得税=39661.11×10%-105=3861.11(元)。

提示: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而不是企业,所以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发放奖品的税务处理有些企业会进行娱乐表演或抽奖,并发放一些奖品,。

职工福利费是每个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都要面对的问题

职工福利费是每个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都要面对的问题

职工福利费是每个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都要面对的问题,也是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稽查时的必查的项目。

今天对2009年以来审理稽查案件进行整理。

结合实际稽查典型案例,对税务稽查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分寸进行一下分析,提示财务人员在所得税汇算时控制好职工福利费的风险点,合理进行职工福利费的帐务处理。

案例一,职工福利费2007年末余额未冲减补税案一建筑企业,每年利润都在50万左右。

2007年末职工福利费余额80余万元,2008年计提60万元,本年共使用50万元,年末余额累计90万元。

2009年10月,稽查局对其检查,调整增加所得额60万元。

此项补税15万元。

稽查依据:国税函(2009)3号,“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

2010年稽查,仍有企业因此而被补所得税并征收滞纳金。

提示:这个问题太简单,太明显了,每个稽查员都会查了。

看看自己的职工福利费是否有余额?处理好。

案例二,职工福利费余额冲减管理费补税案一特大型央企上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2009年初由一国内著名事务所出具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的鉴证报告,并对其筹划税收策略。

2009年9月税务稽查,发现2007年末职工福利费余额4300万元,2008年未计提福利费。

当年支付职工福利费900万元,冲减了余额。

职工福利费余额还剩下3400万元,企业冲减了管理费。

企业利润增加了3400万元,2008年度报表好看了,对上市公司影响比较好了。

但利润的所得税怎么办?事务所要求企业汇算申报表将3400万元做为所得额调减项目,少申报了所得税。

事务所给出的理由是这3400是老法税时的余额不应再征税了。

此理由得到了许多税务人员的认可。

稽查组认为应补税。

依据:国税函(2009)3号:“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山东 日照职业技 术 学院 申加 围会 计 与 税 法 差 异 比较
费用 等应严格遵照 当地财政 、税务部 门的规定标准及范 围进行会 计处 理和所得税 的申报 。 () 3 国税 函 ̄0 9 3 , 2 0 号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 的其他职工福 利费 , 3 包括丧葬补 助费 、 抚恤费 、 家费 、 安 探亲假 路费等 。 财企 [0 9 而 20 ] 22 , 4 号 独生子女费( 个人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所得 ) 以及符合企业职 工福 利费定义但没 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 目中的其他支 出。 企 业一般在管理费用其他科 目中列支 ,企业 需要在汇算清缴 中找出
住房 、交通补贴采取货 币方式 的17 号文要求进职工工资而3 1 号文 要求进应付福利费 , 至于通讯补贴 , 与交通补贴性 质类 似 , 也应当 列入3 号应付福利费范围。 () 5 财企 20 ]4 号规定 , 0922 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 按月按标
相应的折 旧应 当作为应付福利费列 支。 () 2 国税函[0 9 3 , 2 0 ]号 为职工卫生保健 、 生活 、 住房 、 交通等所
定标准 , 民企业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 居 总分机构 由法人
影响税务机关 的判断 , 通知》 而《 中并没有相应的规定 。 法规 定 但税 了债 转股形成 的股权计税基础是 原债权 的计税基础确定 , 如例4 分
析, 税款递延到股权转 让时, 债务 人是否存在重组利得依赖 于将来 股权 转让 的价格 。 选择债转股特殊性税务处理 时, 债务人除按 国税 总局公告2 1年第4 00 号第2 条第二款准备相关 的资料 , 2 如债转股合 同或协议 、 工商部门核准 的股权变更事项证 明材料等 。 若能在重组 协议 中明确股权附条件 、 附期 限的转让或 回购 , 相当于递延 的税款 有了偿还 的具体期限 , 也表 明债的法律关 系并没有消除 , 债务人对

企业薪酬福利税务筹划指南

企业薪酬福利税务筹划指南

企业薪酬福利税务筹划指南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薪酬福利政策成为吸引、留住人才的一项重要策略。

然而,对于企业而言,如何进行有效的薪酬福利税务筹划,合理控制成本,合法避税,既是一项挑战,也是一项必须面对的问题。

本文将为企业提供一份薪酬福利税务筹划的指南。

第一部分:税务筹划概述在进行薪酬福利税务筹划之前,企业首先需要了解税务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计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合法降低税收支出的一种管理活动。

在进行薪酬福利税务筹划时,企业需要遵循税法的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确保合规运营。

第二部分:薪酬福利税务筹划的重要性薪酬福利政策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进行税务筹划是必不可少的。

税务筹划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竞争力。

同时,良好的税务筹划还可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税务纠纷。

第三部分:薪酬福利税务筹划的具体措施1. 合理安排薪酬结构: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薪酬结构,将一部分薪酬以非税额形式发放,如提供员工福利、培训机会等。

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并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2. 合规遵从税法规定:企业需要深入了解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合规性。

合规运营可以减少税务风险,避免因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

3.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于某些特定的薪酬福利项目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提高薪酬福利的吸引力。

4. 精确把握个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是薪酬福利税务筹划中的重要一环,企业需要了解个税政策的变化,准确计算和代扣个人所得税,避免个税风险。

第四部分:税务筹划的注意事项1. 避免利用偷税漏税手段:企业进行薪酬福利税务筹划时,不能利用偷税漏税手段来规避税收,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实,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2. 防范税务风险: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与预警,及时修正不合规的税务行为,避免引发税务风险。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筹划在一年一度的年终奖季节,企业往往会给员工发放一次性的奖金以奖励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努力和表现。

对于员工来说,这笔奖金不仅是对自己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激励和鼓励。

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如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筹划问题,并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一些建议。

针对企业1. 把握最佳发放时机企业在发放一次性奖金时,应该考虑最佳的发放时机。

通常情况下,年底是一个较为合适的时间点,因为这样可以将奖金作为员工的年终收入且有利于员工对企业的认可度。

如果考虑税务因素,企业可以选择在税务年度结束前发放奖金,员工可以将奖金作为下一年度的收入,这样可以推迟一年的税款缴纳,降低员工的税负。

2. 分批次发放奖金企业可以考虑将一次性奖金分批次发放,这样可以避免员工因为一次性奖金造成税负过重的问题。

可以将一次性奖金分成多次发放,每次发放金额不超过个人免征额,可以有效降低员工的个税负担,并可以避免收入过高导致个税税率进一步提高的情况。

3. 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企业发放奖金所支付的税额可以抵减企业的应纳所得税,企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合理享受税前扣减优惠,减少企业税负。

企业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提高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使用效果。

4. 考虑个税补缴问题企业应当注意在发放一次性奖金时,员工会收到较高额度的收入,需要提醒员工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申报,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时进行个税补缴。

企业也可以为员工提供相关社会保障缴费和个税申报指导,帮助员工合理安排资金计划。

对于员工1.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最优方案员工在领取一次性奖金时,应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最优的税务筹划方案。

如果员工正处在某一年的收入较低,可以选择推迟领取奖金的时间,以降低个税税率,减少个税负担。

如果员工在某一年有其他收入,可以考虑提前领取奖金以平摊收入,避免超过不同级别的个税税率。

2. 合理使用个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人可以享受一些个税优惠政策,如个人免征额、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专项扣除,员工应合理使用这些优惠政策,将收入合法地降低到最低限度,以减少个税负担。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一、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主要差异如下:(1)国税函[2009]3号,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而财企[2009]242号,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

内设福利部门用房屋折旧是否作为应付福利费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8号)文件“购建职工宿舍、食堂以及托儿所等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只能在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益金中开支,不得挤占其它资金。

”可见内设福利部门的房屋应当归属于设施一类相应的折旧应当作为应付福利费列支。

(2)国税函[2009]3号,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而财企[2009]242号,职工疗养费用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对当前比较普遍存在的向职工或部分职工发放支出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包括油料、相关费用)安家费用等应严格遵照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标准及范围进行会计处理和所得税的申报。

(3)国税函[2009]3号,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而财企[2009]242号,独生子女费(个人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所得)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财务管理:国庆中秋发补贴-注意个税问题

国庆中秋发补贴,注意个税问题再有几天,国庆和中秋就要到了,很多的企业为了感谢员工的辛勤工作,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有的是现金,有的是购物卡,有的是大大的月饼礼盒,大家“分田分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税务风险。

 一、发放现金,个人所得税肯定不能少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节日补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按此条规定,中秋节发现金属于与任职有关的所得。

要与当月工资合并计为一个月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

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

” 上述所指“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及其他。

 个人取得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过节补贴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发放购物卡、月饼,按规定缴税 不少单位的中秋国庆的过节费不发现金,发各类实物,如超市券、购物卡、月饼礼盒等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购物券、购物卡、保险、礼盒等隐性收入,同样属于个人所得,要按照这些“福利”的面额缴税。

一旦单位被查出有此类行为而没有代扣代缴所得税,地税部门将处以最低0.5倍最高3倍于税款的罚款,并将对个人追缴税款。

职工福利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这四大要点一定要掌握!

职工福利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这四大要点一定要掌握!职工福利费的所得税处理比较繁琐,很多会计人员都会为此头疼,掌握以下四大要点,带你全面了解职工福利费的力争企业所得税处理!要点一:什么是福利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业务管理通知的通知》(财企[2021]242号)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下岗职工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运营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除去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住房公积金以外个人所得税的福利待遇支出。

要点二:福利费与工资的区别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幅度大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统一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酬金为目的;要点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结构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税函[2021]3号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弊病关于通知《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专设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税务筹划与企业员工激励和福利的税务处理

税务筹划与企业员工激励和福利的税务处理税务筹划在企业经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税务筹划是通过合法方式尽量减少税务负担的一种管理行为。

税务筹划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提高盈利水平,还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好的激励和福利。

本文将介绍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方法,并探讨如何在税务处理中实现企业员工的激励和福利。

一、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方法税务筹划的原则是合法合规。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规划,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税务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合理利用税收政策、调整企业结构和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等。

1. 合理利用税收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通过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负。

比如,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入股税收优惠等政策,减少税负,提高盈利水平。

2. 调整企业结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企业结构减少税务负担。

比如,企业可以进行资本结构调整,通过债务融资等方式转移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3. 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优化税务筹划效果。

比如,对于跨境交易,企业可以选择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减少跨境税收风险。

二、企业员工激励和福利的税务处理在税务筹划过程中,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为员工提供激励和福利。

1. 员工激励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利润分享计划等方式,为员工提供激励。

对于股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激励,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设定和税务处理方式,减少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增加员工的收益。

2. 员工福利企业还可以通过提供员工福利,减少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提高员工的绩效和忠诚度。

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等福利,通过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减少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三、税务筹划与企业员工激励和福利的实践案例以下是一个实际案例,展示了税务筹划与企业员工激励和福利的实践。

某企业为了激励高层管理人员,设计了一项股权激励计划。

福利费都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税收筹划技巧方案实务】

福利费都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税收筹划, 税务筹划技巧方案实务】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那么哪些福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说, 哪些福利费又免征个人所得税呢? 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 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的, 也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

企业在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时, 应付福利费即减少。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是2007年1月1日起, 长期以来企业实行的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制度, 被明确取消了。

并不是所有的福利费项目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哪些需要哪些不需要如下所示: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 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 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 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 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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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发福利发补贴的税务问题,汇算清缴一定要注意[税务筹划优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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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职工福利、补贴发生频率较高,而会计、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相关处理规定存在差异和模糊地带,很容易出现税务风险。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准确处理职工福利补贴的涉税问题很重要。

主要风险或问题
笔者发现,大企业在福利、补贴税务处理中主要存在三类风险或问题。

第一,“实报实销”方式列支职工福利、补贴,可能存在漏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企业为员工发放福利、补贴等,大多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范畴,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但是在实际经营中,有些企业为了让员工得到更多实惠,将原本应通过工资、福利等科目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住房补贴等项目,通过“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进而规避个人所得税。

第二,按规定标准包干列支的费用,税前列支未取得合法凭证。

实际经营中,一些企业发生的按照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的费用,比如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员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并税前列支,报销时并不需要员工取得相应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这样就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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