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竣工初步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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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2012-APS-NM-010

密级:受控

****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初步验收评价报告

(送审版)

建设单位:****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项目单位:****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2012年5月15日

(建设单位公章)

****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初步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华夏诚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PJ-(国)-495

法定代表人:

审核定稿人:

评价负责人:

评价机构联系电话:

2012年5月15日(安全评价机构公章)

评价人员

参与安全评价的专家名单

评价人员

声明

受****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北京华夏诚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1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的安全设施初步验收评价工作。

北京华夏诚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安全评价甲级机构,可以承担该项目验收工作。

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局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的文件要求,进行初步验收工作,编制评价报告,并对报告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保证报告的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为甲方的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保证基本信息准确、真实、可靠,报告描述清晰有条理,风险分析准确、到位,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全面、合理、可行,保证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类相关标准的要求,我们保证将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北京华夏诚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5日

前言

****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1月在阿拉善盟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是庆华集团下属的独立法人企业,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乌斯太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个集煤炭洗选、焦炭生产、煤化产品回收、甲醇生产为一体的大型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注册资本为玖亿零肆拾陆万伍仟叁佰伍拾捌元整。经营范围为:全焦炭、煤焦油、粗苯、煤化产品的生产等。

目前,庆华煤化公司在工业园已建成年产300万吨洗煤,其中200万吨精煤供作炼焦原料,中煤、矸石供锅炉作燃料使用;炼焦产生的焦炉煤气经过净化后作为甲醇的生产原料;以氢气与炼焦产生的煤焦油为原料,采用加氢工艺生产石脑油、柴油、沥青等产品,形成“煤-焦-化”产业链的发展格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该项目最终产品石脑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规定,煤焦油与氢气加氢精制反应属于加氢危险化工工艺;未转化煤焦油与氢气加氢裂化反应既属于加氢危险化工工艺,又属于裂解(裂化)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的通知》的规定,该项目的原料氢气、中间产物硫化氢和产品石脑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局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的文件的要求,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建设项目建成后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受该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为此,我公司组织评价人员组成评价组,在对该项目装置进行实地调查、资料分析和对同类装置进行调研类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和科学分析,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提出隐患治理建议并得出评价结论,编制了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初步验收评价报告》。

在本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各级安监部门有关人员的支持,以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领导和人员的大力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深深的谢意。

评价组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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