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技能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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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焊工技能竞赛规则

一、赛项名称

焊接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各参赛队伍的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考核各参赛队伍的焊条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设备调试、工艺参数确定、焊接技能操作能力等综合职业能力与素养;发挥大赛引领作用,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与建设,提升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方式和竞赛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每支参赛队由1~3名学生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竞赛采取安全文明生产、规范操作评价、工艺评价和焊件整体质量评价相结合评比赛程。

(二)竞赛内容

1.命题原则

基于焊工的典型工作岗位,以《焊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中级工要求为基本原则。本模块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核。

2.考核内容

本次竞赛技能考核内容均是从《焊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中收录的实践操作项目中抽取的。考核内容如下:

(1)安全文明生产

考查选手的劳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操作过程中姿势、工具使用是否规范,操作完成后场地卫生是否整洁。如选手自备护具、工具(见竞赛规则)佩带不齐全,裁判可勒令其退出比赛,成绩记为0分。

(2)设备调试

考查选手对焊条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设备调试、参数调试能力。由选手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该项成绩记为0分,并由选手所在单位赔偿承办单位相应损失。

(3)工艺参数

考查选手针对具体试件正确确定工艺参数的能力。

(4)规范操作

考查选手在焊接操作过程中的规范性,焊接顺序、方向的正确性。

(5)焊件质量

包括内部质量和外部质量。内部质量通过射线照相检测评价焊缝的内部质量,外部质量按评分标准要求评价焊件变形量、焊缝表面的余高、咬边、熔透情况等。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现场规定

1.参赛者在竞赛前20分钟凭比赛抽签单(场次、工位)到比赛现场检录,到工位检查确认工件、焊材、焊机。工件由选手在比赛前按照比赛日程安排,凭抽签单到指定地点领取,选手不准自带工件和焊材。参赛者在领取工件时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领取后一般不予更换,若有异议,由裁判长决定是否更换。

2.开赛迟到2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参赛者应自备下列物品:

①工具:锤子、渣锤、扁铲、锉刀、钢丝刷、砂纸、150mm钢直尺、钢角尺、活动扳手、角磨机、钢丝钳、钢锯条、石笔、Φ2.4钨极。

②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鞋、帽、色镜、平光镜),面罩、手套。

4.除规定允许携带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5.参赛者听到开始比赛信号后即可开始施焊。

6.由于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比赛时,参赛者提出,经裁判长核实情况后裁决。

7.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要休息、饮水、上洗手间,其耗时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8.比赛过程中,裁判应对每名参赛者的各道工序认真填写比赛记录。

9.监考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者只能进行有关工作方面的必要联系,不得进行任何提示性交谈。其他允许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允许与参赛者交谈。任何在比赛现场的人员,不得干扰参赛者的正常操作。

10.除当场次的参赛者及指定负责该场次的监考裁判和工作人员外,有关领导及新闻宣传人员应在组委会负责人陪同下进入比赛现场。进入赛场人员均须佩戴规定的标志并遵守赛场纪律,其他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比赛现场。

11.施焊操作完成时,裁判记录其比赛实际时间以将焊件交到指定位置为准。

(二)技能操作竞赛规则

1.焊件装配与上架固定要求

①每位选手所领用工件,在组对前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一般不准更换,若有异议,由裁判长决定是否更换。

②焊件装配的间隙、钝边、反变形,均由参赛者自定。板材焊件两点定位,各定位焊缝长度不得大于20mm。管件定位焊缝长度不得大于10mm。

③焊件定位焊应采用与正式焊接相同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所有焊件定位焊缝应焊在正面坡口内, 并由参赛者本人单独完成。定位焊完成后不得使用任何机械方法进行修整。

④焊件在装配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参赛者自己修复,不得更换。所有焊件一次装配完成。

⑤监考裁判应检查焊件定位焊的位置、数量、长度及装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焊件固定在夹具上的位置、高度及钢印号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认可合格的焊件应签名确认,对不符合装配规定和上架固定要求的焊件,应告知参赛者重新装配。

⑥结构件组对应在30分钟内完成,超时部分计入正式比赛时间。

⑦固定焊件后,参赛者应举手示意,监考裁判按照规定检查确认。未经监考裁判检查合格认可,参赛者擅自焊接的,该焊件得0分。

2.施焊操作要求

①参赛者应严格按照发放的材料和指定的规格、图样标注的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进行施焊操作。不准使用引弧板;焊件表面不准有引弧痕迹;焊接一经开始,不得改变焊件位置。

②焊件焊接时固定高度在0.1-0.8m之间。

③选手调试参数只能在指定的试板上进行,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成绩记为0分。

④焊件在施焊过程中(包括焊缝层间清理)均应在焊接操作架上进行,不得变换位置和方向。如遇清理焊缝使焊件移位,应在监考人员监督下恢复原位,焊件未焊完不准取下(不包括最后表面清理),否则,该单项按0分处理。焊接过程以及最后表面清理,均不可采用任何机械方法对焊缝表面进行处理。

⑤板对接焊采用同一个方向焊接,不得由中间向两端施焊或由两端向中间施焊,其余层的施焊方向应与打底层的施焊方向一致。

⑥参赛者不得在焊件上作任何标记。

⑦施焊过程中,若焊件焊废不予补发,但允许参赛者在比赛时间内自行手工修复,但焊缝的正、反表面不准修复补焊。

⑧焊接完毕,参赛者应认真清理焊件表面的焊渣、飞溅,但不能破坏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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