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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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维护微信公众平台的良好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平台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注册并运营的公众账号。

1.3 基本原则微信公众平台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诚信的原则,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信息和服务。

第二章账号注册与管理2.1 注册条件公众账号注册者应为合法成立的组织或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2 信息真实性注册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3 账号管理公众账号运营者应建立健全账号管理制度,确保账号安全和内容合规。

第三章内容发布规范3.1 内容要求公众账号发布的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3.2 版权保护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发布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3.3 信息真实性发布的信息应真实可靠,不得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

第四章用户互动管理4.1 用户行为规范公众账号运营者应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禁止发布或传播不良信息。

4.2 用户反馈处理应及时、有效地处理用户的投诉和反馈,维护用户权益。

第五章违规处理5.1 违规认定微信公众平台有权根据本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5.2 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可采取警告、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6.1 法律效力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6.2 解释权微信公众平台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6.3 修改更新微信公众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更新,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将提前通知公众账号运营者。

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规则,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保护用户和公众账号运营者的合法权益。

公众账号运营者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共同维护微信公众平台的良好生态。

学校微信公众号提报信息及稿件暂行管理办法

学校微信公众号提报信息及稿件暂行管理办法

学校微信公众号提报信息及稿件暂行管理
办法
学校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宣传的重要窗口,也代表了学校的形象。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活动,积极投稿,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宣传学校,学校制定了适当的激励政策。

然而,微信传播迅速,覆盖面广泛,为了规范管理,有效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学校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以下暂行管理办法:
一、内容真实。

投稿的文字和图片必须真实,围绕宣传班级、年级、教研组、学校层面开展的真实活动。

二、特色鲜明。

主题活动必须具有宣传班级特色、教研活动、年级管理、学校活动等方面的特色,围绕学校开展红色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弘扬学校正能量,打造“扬红润德”XXX的
优良形象。

三、作品原创。

投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网上抄袭、转载等行为,如有问题,文责自负。

四、严把质量。

文稿通顺、文字准确。

杜绝出现病句、用词错误、错别字等,投稿人要认真校对、语句通顺、措辞正确、文笔流畅、语言优美。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精选】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精选】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中南民族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一、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scuec1951)是中南民族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将以资讯推送、信息查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优化学生服务的新载体,打造“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园品牌新形象。

 三、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音频等),报经党委宣传部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

 四、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泄漏。

 五、校内各单位如需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需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

 六、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七、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八、校内各单位若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平台,需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告,以便备案。

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9日 。

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

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

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微信,作为中国最受欢迎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已经成为了企业和个人与用户进行沟通和互动的有效工具。

为了规范公众账号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用户权益,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背景介绍随着微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都借助于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来传播信息、推广产品,并与用户进行互动。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良资讯、虚假信息和违法行为也趁机蔓延。

为了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二、注册与认证为了确保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申请注册的公众账号,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通过微信官方的审核程序进行认证。

此外,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以虚假身份进行注册和认证。

三、内容管理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的内容管理是管理办法的核心。

在这个管理方面,以下几个方面是尤为重要的:1.信息真实性:公众账号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禁止发布虚假、错误的信息,同时,也禁止利用公众账号进行谣言传播。

2.合法合规:在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公众账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违法违规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色情、暴力、赌博等内容。

3.知识产权保护:公众账号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禁止未经授权转载他人作品,并对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用户权益保护:公众账号必须尊重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四、互动管理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为用户与企业或个人进行互动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管理挑战。

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和提升用户体验,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管理办法进行规范:1.留言互动:公众账号必须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并对于无礼、诽谤等不文明言辞的用户进行屏蔽或禁言。

2.广告推广:公众账号在进行广告推广时,必须诚实守信,不得夸大宣传,禁止虚假广告和欺骗性推销。

3.活动策划:在进行线上活动策划时,公众账号必须注重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打擦边球或违法营销。

xx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xx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xx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学校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和管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面、准确、专业地发布校务信息,积极、主动提供服务,正面、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第二条微信公众号由学校微信公众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名校务微信管理人员,负责校务微信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报工作,负责确保提供的服务真实准确,负责及时回复公众的留言并进行舆论引导。

第三条校务微信管理人员要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内容,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理性负责。

第四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有利于推进党务、校务工作的宣传信息;2.澄清事实、回应民声、维护党委、政府、学校良好形象的信息;3.实时的通知公告,例如灾害预警、学校声明、处罚通报、校务信息变更等;4.涉及学校、教师、学生等领域的数据统计、数据开放;5.国家政策、地方法规、规章制度、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6.基层校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标准目录;7.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应提高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账号登录密码和使用微信的移动终端(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被黑客攻击和盗用、滥用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在校务微信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校务微信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安边学校微信公众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信息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发布他人原创内容需注明出处或带有明显转载标识,依法应经原著作权人同意的,应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

第七条校务微信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的维护校务微信的在线申报、办件预约、办件查询、便民服务等功能,确保公众在办事的过程中功能可用。

第八条校务微信管理人员要认真查看网民的留言,认真分析群众的诉求,对于一些群众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转交,并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解决,及时回复,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学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范文最新推荐------------------------------------------------------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中南民族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一、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scuec1951)是中南民族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将以资讯推送、信息查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优化学生服务的新载体,打造“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园品牌新形象。

三、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音频等),报经党委宣传部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

1 / 3---------------------------------------------------------------范文最新推荐------------------------------------------------------四、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泄漏。

五、校内各单位如需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需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

六、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_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定

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_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_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学校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开设和运行,维护网络思想舆论阵地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微信公众号名称包含“北京大学”、“北大”、“Peking University”、“PKU”、“燕园”、“未名”等与学校相关字样的,须得到学校授权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二、经北京大学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应代表学校正式成立的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组织、机构,而不代表个人或课题组、学术会议等临时性团体。

三、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由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所、中心)、直属附属单位、校级群团组织等二级实体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党政负责人对微信公众号的合法运营履行监管责任,账号具体负责人、运营人负直接责任。

教职工及学生组织、研究基地、虚体研究机构等须经由所挂靠单位提出申请。

四、腾讯公司对各单位运营公众号实行总量控制。

校内各单位新申请微信公众号或对原有微信公众号进行年审时,须对现有账号进行清理、排序,进行统筹考虑、实行总量控制。

五、申请官方认证公众号时须填写《北京大学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负责人审核并亲笔签字后,至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签署《保密责任书》、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公众号直接运营机构为研究基地、虚体研究机构的,根据机构性质先报科学研究部或社会科学部审批。

六、每个公众号须明确账号具体负责人和账号运营人。

其中,账号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一般应为对应机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对微信公众号的基本信息、发布内容等审核负责;运营人可为我校在职教职工或在读学生。

七、公众号名称、负责人、运营人等有关信息变更时,须及时到保密办、党委宣传部备案。

八、各微信公众号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微信公众号信息安全管理。

医院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医院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院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和管理,扩大医院的社会影响,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拓展医疗业务,保证医院微信规范、高效、稳定、健康、安全运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医院微信公众号设“在线问诊”、“门诊电话”、“在线孕校”等栏目。

二、职责分工
微信公众号由各科信息员提供相关稿件,由宣传科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并由宣传科统一负责审核上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职能科室在利用医院微信对外发布信息过程中,必须遵循“引领方向、正确导向、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科学和谐、遵纪守法”的原则,认真组织稿件,发布本科室所负责的业务工作内容,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2、各科室拟在医院微信发布的信息,一般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重要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

3、医院重大、重要新闻随时发布,以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其他栏目如有新的内容、信息,必须及时更新、添加或发布。

4、各科室应指定一名兼职网站信息员,负责科室信息的采集、编辑和上报。

5、医院微信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医院下发的文件须上网的,须经院办公室审核后上网发布,党字文由**办公室审核后上传。

6、宣传科为医院微信运行的管理归口科室,负责医院微信的建设、规划与页面的设计、更新、维护及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

对外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对外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规范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流程,确保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营活动合法、合规,特制订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控制程序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3术语和缩略语3.1网站:包括网页内容信息、服务,以及与网站相关的域名、IP地址等。

3.2对外网站:以“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单位,可通过因特网进行访问的站点。

3.3微信公众号:以“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账号主体登记开通的微信公众号。

4管理职责4.1对外网站管理职责4.1.1公司领导负责批准公司对外网站的设立、变更和关闭。

4.1.2综合管理部负责外网域名证书的申请与维护;牵头组织与对外网站经营相关许可的申请及维护;参与公司对外网站设立、变更和关闭的审核;负责子公司对外网站的内部备案。

4.1.3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共10页第1页xx14参与公司对外网站的设立、变更和关闭的审核;参与公司各对外网站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监督(公司意识形态、保密及企业文化的符合性);负责向上级进行对外网站的备案及报批。

4.1.4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外网站披露信息的内容审核。

4.1.5工程技术分公司负责部署于公司网络环境的网站基础环境运行和维护;配合对外网站信息安全工作的执行和检查,并提供专业支撑;参与公司对外网站设立和关闭的技术评估和审核。

4.1.7公司各单位(网站责任单位)负责提出对外网站设立和关闭需求申请;负责本单位对对外站的运营、维护、备案等管理,接受监管机构和公司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对外站的运营机制和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相关信息安全措施;配合与对外网站经营相关许可的申请及维护。

4.2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4.2.1公司领导负责批准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开通、变更和注销。

4.2.2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微信公众号的申请、变更、运营机制、内部备案(含子公司)及注销的审核(公司品牌和业务推广的必要性)。

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

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近年来,微信的普及与发展,使得微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微信公众号作为一种重要的传媒平台,不仅被企事业单位广泛运用,学校也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用于信息发布和校园文化传播。

然而,对于学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规定尚未完善,该如何合理管理学校微信公众号,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严峻课题。

首先,对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栏目进行规范。

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栏目需要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通过设置“学校新闻”、“校园活动”、“教师风采”等栏目,有效梳理出内容分类,使读者能够方便地找到自己所关注的信息。

此外,在规定栏目的基础上,还要允许一定的自由创作空间,给予栏目负责人一定的自主权,让他们根据信息量和热点事件进行灵活调整。

其次,建立学校微信公众号的编辑团队。

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编辑团队是至关重要的。

编辑团队需要具备良好的文笔和写作能力,同时还要具备敏锐的新闻敏感度和信息处理能力。

另外,为了保证内容的及时性,也需要在团队中设立专门的值班负责人,随时跟进学校新闻和活动,并及时发布相关文章。

第三,注重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质量。

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应该以学校的教育教学、文化活动和师生风采为主题,力求做到权威、准确、有价值。

文章要注重实用性和可读性,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兴趣爱好。

同时,要拒绝发布低俗、敏感、不实的信息,提高内容的质量和真实性。

第四,加强学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与梳理。

学校微信公众号应该成为学校与师生、家长交流的重要平台,因此需要将信息发布和梳理工作做好。

学校应该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的发布权限和审核机制。

同时,也要打破信息孤岛,将学校微信公众号与官方网站、校园电视台等多种媒介进行衔接,形成信息发布的联动效应。

第五,规范学校微信公众号的互动交流。

作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平台,学校微信公众号应该鼓励师生、家长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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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采集、审核及发布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公司对微信公众号信息采集、审核、发布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为:重庆某
微信号为:重庆某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公众号管理员,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四条公众号管理员要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内容,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第五条微信公众号内容应该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六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各类重要事项的新闻报道;
(2)公司常规的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通知等内容;
(4)公司各部门提供可发布的信息;
(5)其他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第七条在网上发布信息应按程序进行审批,审批程序的履行以审批单签字盖章为准,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发布。

(1)新闻报道言论类信息:单位领导审查→上级审查意见(不确定项)→宣传部审定→宣传部负责发布。

(2)重要信息(指事关公司全局性、长期性、或针对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单位领导审查→上级部门审核→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宣传部负责发布。

第八条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保证内容健康和安全。

不得包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

微信公众号发布本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发布”
第九条管理员要认真查看公司员工的回复,认真分析员工的信息需求,按照《职工思想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处理,不断提高公司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十条微信公众号稿费标准
(1)向微信公众号投稿主要以组图、视频为主,可有少量文字,一经录用20元/条,根据稿件质量和重要性,稿费可在1~3倍间浮动。

(2)微信公众号转载公司长江报新闻,稿费为10元/条。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公司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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